嶽陽縣人民醫院職稱管理辦法(試行)
來源:縣人民醫院   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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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院戰略,建立科學規範的職稱管理辦法,充分調動全院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院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職稱管理是指職稱全過程的管理,包括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價、對通過評價後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職務聘任、聘期內的管理等。

專業技術資格是指專業技術人員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條件取得的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表明專業技術人員在一定時期內具有受聘該專業技術職務所需的學術、技術水平。

專業技術職務是指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在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內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需要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並體現相應報酬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和職務聘任,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和職務聘任相分離,堅持和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製,建立科學規範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與使用機製。

第四條    醫院成立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人事科是全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製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和職務聘任的有關政策,指導、協調、監督政策的實施。

第五條   專業技術人員必須熱愛醫藥衛生事業,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優良的醫德醫風和高尚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團隊精神、敬業精神。對於有違醫德、行業作風、國家法律法規行為者采取一票否決製。

第二章 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價

第六條  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是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唯一途徑。評價方法包括人事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人事部門組織的考試和評審相結合的評價、人事部門的認定。

第七條  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必須達到人事、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曆、年限、工作經曆等要求,並通過醫院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評審委員會審批通過後才可以申報,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申報。

第八條  本院職工申報專業技術晉級時,必須通過醫院申報,人事科備案。

第九條  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能反映本人水平、能力、業績、職業道德以及接受繼續教育和執業資格等方麵的情況。

第十條  所在科室進行初評,再由醫院組織對材料進行審核並在全院進行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上報。

第十一條

一、定額原則

每年高級職稱網上報名後,所有報名人員必須到人事科進行備案登記,再由人事科將報名情況提交院務會確定本年度的晉升高級職稱(正高與副高分開)的職數,凡是網上報名後未到人事科備案的人員一律取消其參考資格。

二、臨床醫療優先的原則

臨床醫療專業(持有執業醫師資格證的)與其他專業(藥、技、護等)按7:3的比例分配本年度的職數。人事科按上述原則核定本年度的崗位及職數並向全院公布。

三、在上述兩個原則的基礎上按下列辦法(打分製,基礎分50分)進行調控;正高與副高類別分開,正高原則一個專業一個名額,以進補退。

1.專業技術人員以衛生專業技術工作在臨床第一線者優先,加3分;工勤崗位以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職責者優先,加1分;研究生優先,加2分;

2.本專業醫院暫無高級職稱者優先,加2分;本專業有一個高級減一分,有兩個減兩分,以此類推;

3.條件1、2相同者,工齡長者優先,加2分;

4.條件1、2、3相同者任職(中級職稱)年限長者優先,加2分;

5.條件1、2、3、4相同者,職稱考試成績分數超過本專業分數線多者優先,加2分;

6.條件1、2、3、4、5相同者,以學曆最高者優先,本科為基準,大專減1分,最高學曆之間比較以下列排降序為準:

A.國家統招(全日製)學曆

B.成人自考學曆,減1分

C.函授學曆,減2分

D.網絡教育學曆,減3分

7.條件1、2、3、4、5、6相同者,以聘期內醫德醫風考核、年度考核和院務會決定為準。

8.在申報過程中經查實有抄襲、剽竊他人論著、科研成果或偽造學曆、資曆、記錄、證件、報告等弄虛作假行為的,除取消申報人當年的申報資格外,並在以後的2年內不得報考。

9.當年參與了崗位競爭但未考過者下一年度報考時減2分。

10.管理崗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按“雙肩挑”設置進行操作。

第三章 專業技術職務聘任

第十二條   評聘分離,醫院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職務聘任相分離,堅持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製。根據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方案,科學設置各類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並確定相應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

第十三條   評審組織,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填寫《專業技術人員聘任申請表》,由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評審委員會組織評聘。

第十四條   聘任原則

1.   公開、公正、擇優原則。

2.   重能力、重業績、重貢獻、重團隊考評原則。

3.   評聘結合,崗職相符原則。

第十五條   聘任條件

1.   受聘人具有本專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已取得證書。

2.   受聘人能勝任並履行其崗位職責。

3.   受聘人須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優良的醫德醫風和高尚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團隊精神、敬業精神。對於有違醫德、行業作風、國家法律法規行為者采取一票否決製。

4.   依據崗職相符原則,需在本專業崗位方可申請聘任,從事管理工作的中層領導除外。

5.   院級領導直接聘任。

第十六條  下列情況之一者緩聘

1.   正在接受紀檢監察立案調查或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   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緩聘的;

3.   經查實有開單提成、收受藥品回扣、病人“紅包”等醫德醫風差者,自處理之日起2年內不得聘任;

4.   年度考核結果為不確定等次或基本合格以下檔次的,當年不得聘用,且任期順延。

5.   不服從工作安排,因違紀違規受到醫院或上級部門處分不滿1年者;

第十七條  評審結果公示。公示後無異議的評審結果報送縣人社局審批、人事科備案,並頒發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書,聘期三年,聘任期限屆滿,根據工作需要或崗位異動的可以續聘或解聘。

第十八條  晉級後的津補貼一律以資格證批準日期之日起執行。晉級後的工資執行一律以上級主管部門的工資通知單為準。

第四章  聘期管理

第十九條  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製度。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麵。考核頻度為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的重點是考核專業技術人員履行年度工作任務、業績和醫德醫風情況。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考核結果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考核檔案,作為專業技術人員晉升、續聘、解聘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  受聘者有下列情況之一,予以自動解聘:

(一)聘任期限到期而沒有續聘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本崗位規定職責者;

(三)由於技術水平、業務能力、身體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術職務者;

(四)工作崗位調動與原聘任資格不相關者;

(五)聘任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基本合格者。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全院各類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院方負責解釋,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嶽陽縣人民醫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