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我院專業技術人員外出進修學習管理工作,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業務素質和醫院整體醫療服務水平,完善人才梯隊建設,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專業技術人員外出進修學習,促進醫院良性發展,特製定本製度。
一、進修原則
1、根據醫院實際以及學科隊伍建設的需要,有目的、有計劃、分期分批選派,堅持“扶持新學科專業、保證重點學科專業、兼顧一般學科專業”的原則。
2、堅持“按需選派、保證質量、學以致用”的原則,積極選派優秀的中青年骨幹。
3、加強管理,積極創造條件,保證選派醫療人員學成後按期回院工作。
4、各科應根據本科室實際統籌安排,不能因人員外出進修而影響科室的正常工作。
二、進修人員條件
1、熱愛醫院和本專業,思想進步,業務素質高,作風正派,綜合素質強,能安心本專業的學習和工作,愛崗敬業,遵守醫院的各項工作製度,嚴格要求自己,能積極配合科室及醫院的工作。
2、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進取精神,有鑽研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進修學習工作。
3、取得醫師執業資格及主治醫師職稱或完成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且考試合格,已定專業的住院醫師。
4、在本專業有發展潛力,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同等條件下年度考核優秀者優先)。
5、再次外出進修(學習)人員必須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是本科室的主要業務技術骨幹。
三、進修審批程序
1、科室擬定次年派出進修學習計劃,將進修申請於當年11月底前交醫務科。
2、醫務科及相關部門對擬派出進修學習人員進行審查,報院長辦公會討論。
3、派出進修學習人員經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後,由醫院或擬進修人員聯係進修單位。
4、派出進修人員進修前須簽訂《外出進修協議書》,並交納進修押金後方可進修學習。
5、派出進修學習人員根據進修單位的要求到醫務科辦理相關資質證明手續。
6、若同時有多名人員報名參加同一專業的進修,醫院采取競選機製,由醫務科組織,科主任院領導參與,擇優選派。
四、進修人員待遇
1、在進修期間發放檔案工資並繳納五險兩金(自負部分進修人自己負擔)。
2、補助:1)生活費每人1500元/月;2)津貼每人1500元/月。
3、報銷進修學習費用(憑發票)。
4、憑車票報銷往返車費兩次(高鐵二等坐及以下)。
五、考核管理
(一)由醫務科負責對外派人員進行考核
1、定期或不定期通過電話或信函的形式聯係外派人員的進修單位、進修科室了解其進修學習情況。
2、每半年一次到進修人員的進修單位現場考核。
3、對進修結束回院工作的人員,6個月內由醫務科、院領導對其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進行考核。
4、進修(學習)結束後應向醫務科書麵匯報學習情況。
5、進修(學習)回院3年內應積極開展1-2項新項目;每年度由醫務科對其專業理論、操作技能、病曆書寫、綜合素質等方麵進行考核。
(二)考核及獎懲內容
1、進修學習期間如因違紀、違規、無故中斷學習及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時結業者(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將在3年以內不能派出學習,並視情況從每月工資中扣除全部進修費用。
2、進修結束後必須及時返院,如不準時回院報到,又不說明情況者,按曠工考核。
3、進修學習人員(中級以上職稱)回院後1個月內應根據外派前的項目計劃擬出實施方案,結合本院實際開展1-2項新技術(含引進項目),如回院後6個月內仍無法獨立開展工作,退回院方在進修期間所支付的工資、學費等一切費用。
4、進修學習人員進修學習結束後應回院工作不應少於10年,在此期間未經醫院同意不得以其他理由單方麵解除與醫院的聘用合同(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否則承擔全部進修費用5倍的違約金。
5、對進修期間進修成績突出,受到進修單位表彰者或進修回院後積極開展新技術、新項目,並取得較好的臨床效果得到很好的推廣應用者,醫院將根據所開展項目的病例數(≥10例)、經濟效益(≥10萬元)和社會效益進行綜合評價,給予最高1萬元的獎勵。並在考核評優、晉升方麵享受優先待遇。
嶽陽縣人民醫院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