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湖南省建設全域旅遊基地三年行動
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8〕4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建設全域旅遊基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建設全域旅遊基地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為充分發揮湖南旅遊資源優勢,加快打造以“錦繡瀟湘”為品牌的全域旅遊基地,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質旅遊需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全域旅遊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5號)和《中共湖南省委關於大力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的若幹意見》(湘發〔2017〕8號)精神,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開放合作促融合創新,按照全區域規劃、全業態拓展、全產業融合、全天候監管的發展理念,著力抓改革、增供給、強營銷、優服務、提品質、創品牌,全麵提升旅遊產業化、法治化、標準化、信息化、國際化水平,實現全域宜居宜業宜遊,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作出積極貢獻。
(二)發展目標。將建設以“錦繡瀟湘”為品牌的全域旅遊基地作為總目標,夯實“五大旅遊板塊”的支撐作用,加快創建30個全域旅遊示範區、建設30個省級重點旅遊項目。力爭到2020年,全省旅遊總收入突破1萬億元,旅遊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7%左右,遊客平均消費水平達到1100元以上,接待入境旅遊者突破400萬人次;旅遊產業結構更加優化,旅遊經濟總量、遊客滿意度指數進入全國前列,基本建成旅遊經濟強省和國內外知名旅遊目的地。
二、發展布局
(一)優化區域空間布局。
——長株潭旅遊板塊。包括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充分發揮長沙市作為全省旅遊中心作用和長株潭城市群核心引領作用,以“錦繡瀟湘·快樂之都”為區域品牌,深化“9+2”泛珠旅遊合作大聯盟省會城市和長江中遊城市群旅遊合作,打造國際知名都市旅遊目的地和旅遊裝備製造高地。(責任單位:長沙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湘潭市人民政府)
——環洞庭湖旅遊板塊。包括嶽陽市、常德市、益陽市、長沙市望城區。充分發揮水體資源和湘楚文化資源優勢,以“錦繡瀟湘·天下洞庭”為區域品牌,深化長江經濟帶、環洞庭湖、幕阜山等跨省區域旅遊合作,打造國際知名湖泊度假旅遊目的地。(責任單位:長沙市人民政府、嶽陽市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益陽市人民政府)
——大湘西旅遊板塊。包括張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常德市石門縣和懷化市沅陵縣、新晃縣、麻陽縣。充分發揮張家界市作為全省旅遊龍頭作用和武陵源、老司城世界遺產資源優勢,以“錦繡瀟湘·神秘湘西”為區域品牌,完善張吉懷旅遊共同體、張家界南線旅遊協作區等域內旅遊合作機製,對接成渝城市群,深化武陵山片區跨省區域旅遊合作,打造以世界遺產為核心的國際生態文化旅遊目的地。(責任單位:常德市人民政府、張家界市人民政府、懷化市人民政府、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雪峰山旅遊板塊。包括邵陽市、懷化市、婁底市和益陽市安化縣、桃江縣。充分挖掘雪峰山區域自然生態資源和曆史文化資源特色,以“錦繡瀟湘·神韻雪峰”為區域品牌,對接滬昆高鐵沿線城市,特別是長三角城市群和雲貴地區客源市場,打造國內外知名的山地度假旅遊目的地。(責任單位:邵陽市人民政府、益陽市人民政府、懷化市人民政府、婁底市人民政府)
——大湘南旅遊板塊。包括衡陽市、郴州市、永州市和株洲市炎陵縣。充分發揮南嶺山脈和羅霄山脈自然生態資源優勢,以“錦繡瀟湘·休閑湘南”為區域品牌,完善南嶽衡山旅遊協作區等旅遊合作機製,推動大南嶺、羅霄山等跨省區域旅遊合作,打造國際知名休閑度假旅遊目的地。(責任單位:衡陽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郴州市人民政府、永州市人民政府)
(二)優化精品線路布局。
充分挖掘整合自然生態、曆史文化和民族風情旅遊資源,加強“五大旅遊板塊”之間的統籌協調和空間聯動,深化區域旅遊合作,著力規劃建設張崀桂旅遊走廊世界遺產旅遊線(長沙—常德—張家界—湘西—懷化—邵陽—桂林)、“偉人故裏”紅色旅遊線(韶山—湘鄉—湘潭—寧鄉—平江—瀏陽—醴陵—攸縣—茶陵—炎陵—桂東—汝城)、長江黃金水道和環洞庭江湖度假旅遊線(武漢—嶽陽—宜昌—重慶/長沙—嶽陽—益陽—常德)、桃花江·桃花源美麗鄉村旅遊線〔長沙(望城)—赫山—桃江—安化—桃花源〕、“心願之旅”祈福尋根旅遊線(長沙—南嶽—炎帝陵—舜帝陵)、“神韻雪峰”山地度假旅遊線(邵陽—懷化—婁底)和“快樂之都”長株潭都市旅遊線等7條跨區域旅遊線路。以區域品牌培育和旅遊業態創新為重點,全麵提升旅遊景區、旅遊鄉村、旅遊小鎮、旅遊街區、旅遊綜合體和旅遊城市的休閑度假功能和核心吸引力,將其打造成為資源品質高、品牌形象優、核心吸引力強的精品旅遊線路,加快形成“錦繡瀟湘”精品旅遊線路優化布局。(責任單位:省旅發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開展全域旅遊示範創建。製定以縣域為基礎的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指標體係,引導各地加快創建國家級、省級全域旅遊示範縣市區,加快培育一批旅遊總收入過百億元的旅遊強縣、旅遊總收入過十億元的旅遊小鎮、旅遊總收入過億元的旅遊名村,推出一批湖南旅遊扶貧典型案例,形成多點支撐、協調發展的全域旅遊發展新格局。(責任單位:省旅發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全麵優化拓展旅遊消費鏈。堅持文物、文化和文藝相結合,以文化作內容,以旅遊作市場,推動文化旅遊深度融合發展。突出以文化創意為引領,保護生態、植入文態、創新業態,全麵優化拓展旅遊美食、旅遊住宿、旅遊交通、旅遊景區、旅遊購物、旅遊演藝等旅遊消費鏈,積極培優做強一批旅遊品牌項目、特色品牌企業和特色旅遊產品。大力發展旅遊裝備製造業,加快培育3-5個旅遊裝備製造基地,積極引進或培育具有國內外競爭力的旅遊裝備博覽會。深入推進湖南特色優質產品進景區、進高速公路服務區。積極引進和培育大型國際體育旅遊賽事,加快體育旅遊服務和產品創新。(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旅發委、省體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培育壯大旅遊市場主體。完善旅遊投資項目庫,深入對接500強、對接湘商會,積極引進大型國際旅遊集團、旅遊文化企業、旅遊裝備製造企業,促進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鼓勵省屬文化旅遊平台企業與市縣國有資本和優秀民營企業開展股權合作,全麵整合旅遊品牌、核心旅遊資源和精品旅遊線路。(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旅發委、省國資委、省工商聯、省貿促會、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推進旅遊產業融合創新。推動旅遊業與城鎮化、工業化和商貿業融合發展,培育建成一批旅遊小鎮和3-5個旅遊綜合體,引導各設區市至少打造一條特色文化街區。推動旅遊業與交通、環保融合發展,培育建成一批自駕車房車旅遊營地、旅遊風景道線路和生態旅遊基地。推動旅遊業與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融合發展,支持設立旅遊科技研發中心,實施旅遊科技創新示範工程,培育建成一批文旅融合發展項目、研學旅行基地、中醫藥健康旅遊基地和體育旅遊基地。開展洞庭湖“堤路湖遊”綜合旅遊試點。積極推動南山國家公園規劃建設。(責任單位:省文產辦、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廳、省旅發委、省體育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大力發展鄉村旅遊。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工程、鄉村旅遊扶貧富民工程和鄉村旅遊創客行動計劃,推動旅遊業與農業、林業、水利融合發展,大力發展農旅融合新業態新產品,打造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美麗休閑鄉村。積極創建國家級、省級休閑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縣、示範點,培育建成一批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村、鄉村旅遊創客基地、森林康養旅遊基地、水利旅遊基地和休閑觀光農業園區、星級鄉村旅遊區、田園綜合體、濕地公園。(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旅發委、省扶貧辦、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強化“錦繡瀟湘”旅遊品牌營銷。開展以“錦繡瀟湘”為總品牌的區域品牌、地方品牌、產品品牌、企業品牌和人物品牌等係列品牌營銷,持續投放“錦繡瀟湘、偉人故裏—湖南如此多嬌”旅遊形象廣告,深入開展“錦繡瀟湘”走進“一帶一路”文化旅遊合作交流係列活動。創新舉辦品牌旅遊節會,將旅遊宣傳、旅遊招商納入省級重大經貿活動內容。以高鐵、航線為紐帶,加強對沿線客源市場及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城市群、長江中遊城市群等重點客源市場的營銷。研究製定加快入境旅遊發展的政策,按照“一條國際航線、一套營銷方案、一支營銷隊伍”的模式,精準開展入境旅遊市場營銷,抓緊探索依托境內外知名專業機構在直航城市開展湖南旅遊營銷。(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外僑辦、省旅發委、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機場管理集團)
(七)完善提升旅遊公共服務。深入推進“廁所革命”,到2020年新建和改擴建旅遊廁所2600座。加快新建或改建支線機場和通用機場,優化旅遊旺季、重點客源地的航班配置。改善幹線公路與重要景區的公路通達條件,強化旅遊客運、城市公交對旅遊景區景點的服務保障,提高旅遊景區的可進入性。加快城市綠道、騎行專線、登山步道、慢行係統、交通驛站等旅遊休閑設施建設。鼓勵在國省幹線公路和通景區公路沿線增設觀景台、自駕車房車營地和公路服務區等設施,推動高速公路服務區向集交通、旅遊、生態等服務於一體的複合型服務場所轉型升級。(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旅發委、省機場管理集團、南航湖南分公司)
(八)加快發展智慧旅遊。建立湖南旅遊產業運行監測平台、旅遊產業大數據平台,健全旅遊部門與通信、公安、交通運輸、統計等部門數據共享機製,實現智慧旅遊監管、服務和營銷全覆蓋。實現涉旅場所免費WiFi、通信信號、視頻監控全覆蓋,加快建設谘詢、導覽、導遊、導購、導航和分享評價等智能化旅遊服務係統,主要旅遊消費場所實現在線預訂、網上支付,主要旅遊區實現智能導遊、電子講解、實時信息推送。推廣“錦繡瀟湘”全域旅遊一卡通,鼓勵市州開展交通旅遊服務大數據應用試點。(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旅發委、省統計局、省通信管理局)
(九)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加強旅遊標準化建設,積極推廣實施旅遊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製定旅遊新業態新產品地方標準。完善旅遊市場聯合執法機製和旅遊投訴舉報統一受理機製,深入開展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兩打擊一整治”專項行動。加強旅遊安全製度建設,組織開展旅遊風險評估,提高景區災害風險管理能力。加強景點景區最大承載量警示、重點時段遊客量調控和應急管理工作,強化對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玻璃棧道等設施設備和旅遊客運、旅遊道路、旅遊節會活動等重點領域及環節的監管,落實旅行社、飯店、景區安全規範。實施全域文明旅遊創建,建立文明旅遊誌願者隊伍,為全域旅遊創造安全文明環境,全麵提升旅遊目的地治理能力。(責任單位:省文明辦、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廳、省旅發委、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安監局)
(十)堅持旅遊人才優先發展。將旅遊業“引智入湘、送智下鄉”計劃納入省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計劃,選派旅遊科技副縣長(科技扶貧專家服務團團長)或旅遊科技特派員赴有關縣市區指導全域旅遊示範創建工作。加強旅遊智庫建設,提升全省旅遊科研和智力服務水平,爭取國家在我省設立以生態旅遊和文化旅遊為重點研究方向的旅遊研發中心或院士工作站。優化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的旅遊學科和專業設置,大力發展旅遊職業教育,加快培養適應全域旅遊發展要求的技術技能人才。鼓勵在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中開設旅遊類項目,辦好全省導遊講解大賽、全省旅遊飯店服務技能大賽等活動,培養旅遊行業“湖湘工匠”。(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旅發委、省總工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促進全域旅遊發展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抓手,不斷完善綜合協調機製,加大對旅遊業發展的統籌協調,形成區域合作、上下聯動、部門協作的發展新合力。建立健全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重大旅遊項目建設、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旅遊統計等專題會議製度,積極協調解決旅遊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責任單位: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強規劃引領。將旅遊發展作為重要內容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相關規劃中,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編製旅遊發展規劃並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加強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引導,突出旅遊景區—旅遊城鎮—旅遊通道三大要素,結合“三線一單”(即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麵清單)劃定及成果,建立“多規合一”的規劃工作機製,將旅遊功能區建設與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同步規劃,實行“統規共建”。全域旅遊發展總體規劃、重要專項規劃及重點項目規劃應製定實施分工方案與細則,建立規劃評估與實施督導機製,提升旅遊規劃實施效果。(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環保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旅發委)
(三)加強財政金融支持。根據旅遊業發展及財力情況,逐步增加省級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鼓勵各地統籌相關資金加大對全域旅遊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製定支持湖南旅遊業發展的獎補措施,根據對外開放需要開設旅遊對外援助項目,引導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創新旅遊投融資機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旅遊產業促進基金並實行市場化運作,推動旅遊資源資產證券化試點,支持旅遊企業直接上市融資,促進旅遊資源市場化配置,引導各類資金參與全域旅遊基地建設。鼓勵開發性金融為全域旅遊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開展旅遊項目銀企對接,推動有市場潛力的重點旅遊項目進入金融市場融資。(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旅發委、省國資委、省政府金融辦)
(四)加強用地保障。對旅遊項目用地,符合單獨選址用地報批條件的,可按單獨選址報批;旅遊景區內成片的,在不改變土地原用途和功能、保持原貌的前提下,可按原地類管理,通過土地流轉方式獲得土地經營權;旅遊風景區及其周邊符合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保護地規劃的建設用地區域,在不涉及占用耕地的前提下,可開發建設符合國家規定的產業項目,但禁止變相建設別墅類房地產、高爾夫球場、賽馬場等國家產業政策禁止類項目。旅遊景區以外的旅遊公共廁所、遊客服務中心、旅遊停車場、景觀綠化等非營利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按劃撥方式供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自主開發旅遊項目;允許利用非耕農用地、林地等集體土地承包權,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作價出資、投資入股、租賃方式與開發商合作開發旅遊項目;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旅遊項目,在不改變農用地性質的前提下,可通過土地流轉方式獲得土地經營權。(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旅發委)
(五)強化工作落實。修改完善旅遊產業發展考核辦法,對各市州人民政府實施差別化考核。省旅遊行政部門要根據本行動計劃進一步細化年度工作任務,會同有關部門按年度對各級各部門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評估,重要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旅發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