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人民醫院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表
來源: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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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醫院2017-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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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2017-預算數合計 公共財政預算撥款
一、支出合計 47 0
1、因公出國(境)費用 0  
2、公務接待費 42  
3、公務用車費 5 0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5  
(2)公務用車購置 0  
二、相關統計數    
1.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個) 0  
2.因公出國(境)人數(人) 0  
3.公務用車購置數(輛) 0  
4.公務用車保有量(輛) 1  
5.公務接待批次(批) 250  
6.公務接待人數(人) 3500  
三、“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說明 預算三公經費:2017-公務接待費42萬元,其中業務接待22萬元,公務招待20萬元。按省湘財社(1999)66號文件,醫療衛生單位,業務收入1億元以下的單位公務接待開支可按5‰支出,超1億部份按4‰支出,醫院結合實際,從緊預算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維護費50000元,因我院未實行公車改革,此筆預算是我院公務用車開支,其中油料款20000元、保險費8000元、 過橋過路費3000元,車輛維護費12000元其他費用7000元。(含司機安全獎,裏程補助獎等)
備注:1、“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三公”經費數包括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經費和項目支出中的“三公”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