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縣政府創建全國文明縣城、衛生縣城及省市局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縣藥品經營行業實際,為進一步規範藥品市場秩序,改善藥品經營環境,提升藥品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推進藥品零售行業文明誠信創建工作,經研究,決定對已經獲得“文明藥店” (7家)和今-申報“文明藥店”的4家藥品零售企業現場複查測評活動,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通過開展創建“文明藥店”活動,宣傳文明先進典型,倡導文明誠信理念,切實提高廣大經營者的文明意識,建立文明長效機製,把市場監管與文明建設結合起來,用製度來規範企業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加強行業自律,紮實推進文明建設,進一步規範藥品市場經營秩序,提升藥品零售行業經營管理和藥學服務水平。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創建“文明藥店”活動的領導,成立創建“文明藥店”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龔六一同誌為組長,姚望華、高小陽、許燦武、李育軍同誌為副組長,陳理元、許元愛、楊道遠、唐湘榮、周誌強、馮利同誌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陳理元同誌為辦公室主任。
三、複查測評對象和時間
1、對已經獲得“文明藥店”和申報“文明藥店”的藥品零售企業共計11家。
2、宣傳動員階段:
申請報送階段:8-1-9-1
現場測評階段:9-1- 10-20
現場表彰大會:11-1-11-30
四、現場複查測評工作要求
對已經獲得“文明藥店”稱號(7家)和今-申報的4家 “文明藥店”進行現場測評驗收,由領導小組召開評審會,根據測評細則對上述單位的守法意識、誠信度、服務水平進行評估確定是否符合“文明藥店”的稱號,屆時縣文明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測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