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單獨考試招收殘疾考生工作的通知
來源:縣殘聯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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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省(區、市)殘聯、教育廳(教委)、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相關高等學校:

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單獨考試招收殘疾考生工作(以下簡稱殘疾人單考單招)是全國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2022年高校殘疾人單考單招工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辦好特殊教育”精神,嚴格遵守教育部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規範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切實保障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權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規範管理。各省級殘聯、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本行政區域內高校殘疾人單考單招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各相關高校要在當地殘聯、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認真履行考試招生工作主體責任,嚴格加強規範管理,確保科學規範。

二、科學製定方案,明確考試要求。各相關高校要結合殘疾考生實際,科學製定殘疾人單考單招考試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專業、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方式和相關要求等,報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後及時向社會公布。嚴禁考試中隨意減少考試科目、縮短考試時間、改變考試形式等違反規定的行為。殘疾人單考單招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4月1日至5月24日期間進行,且不得與各省普通高考相關考試工作安排衝突。

三、嚴格過程管理,確保考試安全。各相關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工作有關管理規定,細化完善安全保密、命題製卷、考試組織、閱卷評分、監督管理等各環節、全流程的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考試組織嚴格規範。要充分考慮殘疾考生自身情況,積極為考生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四、嚴把錄取標準,確保公平公正。各相關高校要嚴格遵守高校考試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章程,進一步完善招生錄取辦法,嚴格錄取標準,切實保障殘疾人單考單招公平公正。高校錄取結果公布時間不得早於5月1日。普通高考前,各相關高校應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聯係辦理錄取手續,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征求考生意見確認一所錄取院校。

五、落實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各相關高校要嚴格執行考試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完善申訴複核機製,及時處理回應考試招生中的各種問題。嚴禁通過承諾錄取、提前收費等方式惡性爭搶生源。違反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加強疫情防控,守住安全底線。各相關高校要提前研究謀劃,認真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殘疾人單考單招防疫工作有關要求,進一步細化完善防疫組考工作方案,強化各環節疫情防控措施,製定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防疫培訓和應急演練,切實保障廣大殘疾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守住不因考試引發疫情傳播的底線。

請各有關省(區、市)殘聯、教育廳(教委)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轄域內各相關高校。中國殘聯教就部、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將適時對試點院校的單考單招工作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院校重新評估其單考單招資格。

中國殘聯教育就業部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