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信訪工作要點
來源:縣信訪局   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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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縣信訪工作總的總體思路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三到位一處理”要求,重視源頭治理工作,堅持在夯實基層基礎、創新機製求實效、壓實責任促落實上持續精準發力,不斷提升信訪工作信息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推動信訪問題依法依規及時就地化解,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正常信訪秩序。

一、工作目標

1、受理信訪人提出的屬於本局職責範圍內的信訪事項,受理率達100%,繼續開展“縣鄉”書記大接訪活動,協助縣級領導做好大接訪和約訪工作;

2、中央、省交辦件按時辦結率達到100%,市交辦件按時辦結率達到95%以上。

3、初信辦結率100%。

4、向鄉鎮、縣直單位及其工作部門或者其信訪辦(室)交辦、轉送信訪事項,交辦、轉送率達100%;

5、指導、督促、檢查鄉鎮、縣直單位信訪工作,及時協調處理和督查、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工作重點和工作措施

1、完善“八個機製”促工作

建立完善排查預警機製。完善信訪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和分析預警機製,堅持常排查、專項排查與重點時段集中排查相結合,每周至少排查一次信訪動態,每-至少分析一次信訪形勢,梳理和研究解決重點突出信訪問題,特別是對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人員做到應查盡查、查細查實。

建立完善領導包案機製。對於重大矛盾隱患、突出信訪問題、重點群體,縣、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親自包案、親自調度、親自交辦、親自跟蹤抓落實,縣信訪聯席會議成員堅持重點包案、包重點案,縣、鄉鎮分管領導堅持“一崗雙責”,對分管範圍內的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包案領導要堅持“一包到底”,切實履行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問題、包教育轉化、名穩控接返的“四包”責任,明確責任領導、承辦單位、責任人、責任要求和辦結時限,嚴格立卷建檔。各鄉鎮要落實對信訪重點人、重點群體的一名領導幹部、一個聯村幹部、一名村幹部、一個信訪信息員的“四包一”的工作要求,力爭將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建立完善積案化解機製。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信訪積案化解機製,對排查出來的久拖不決、涉及麵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或縣信訪聯席會議和鄉鎮黨委、政府的議事程,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專項治理行動,明確政策、完善方案、落實責任、加強督辦。

建立完善定點定期接訪和下訪機製。落實領導幹部在信訪接待場所定點定期接待來訪群眾製度。接訪領導幹部的姓名、職務、分工及接訪時間,通過當地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或在信訪接待場所向社會公布。對可能發生越級上訪的群體,包案領導要及時下訪,主動約訪,組織回訪,與群眾麵對麵溝通交流,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

建立完善特殊疑難信訪事項救助機製。建立嶽陽縣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專項資金,由縣財政預算安排和上級補助構成,縣信訪聯席辦負責管理核算,專項用於解決長期積累、久拖不決、難以劃分責任主體的特殊疑難信訪問題,特別是對事關民生的“無頭案、釘子案、骨頭案”等特殊疑難信訪個案實施適度救助,促進“案結事了”,息訴罷訪。

建立完善聯席會議機製。按照“各負其責、協調聯動”的原則,建立完善信訪聯席會議機製,及時了解、掌握和分析群眾上訪情況,協調督促有關鄉鎮和部門解決好信訪問題。聯席會議每-至少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前縣信訪聯席辦綜合當-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提交聯席會議研究處理,涉及信訪問題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必須參加聯席會議,會議提出的處理意見各單位必須認真落實,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內容。創新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谘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不斷發揮信訪聯席會議作用。

建立完善信訪事項依規依程序辦理和及時接訪勸返機製。對排查出來的突出問題和上級交辦(轉送)的信訪事項,黨政主要負責人要逐一交辦相關領導牽頭,組織工作班子予以化解;對一時難以化解的,製定工作方案,做好信訪人思想疏導、政策解釋和人員常態管控工作,切實將人員吸附在當地。對排查出的信訪事項和上級交辦(轉送)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和縣信訪聯席辦要加強督查,確保合理訴求解決到位,不合理訴求解釋到位,生活困難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到位。進一步強化接訪勸返,對於已發生的越級上訪,分管縣級領導、屬地鄉鎮和主管部門主要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接訪勸返,做到問題在縣級層麵終結。

建立完善領導責任製和責任追究製。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強化鄉鎮黨委、政府對信訪工作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鄉鎮黨政“一把手”和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完善新提拔幹部、鄉鎮信訪幹部到信訪部門和信訪一線培養鍛煉製度。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將信訪工作作為鄉鎮、部門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其他領導幹部-度述職的重要內容,把考核結果與幹部的獎懲使用緊密結合。完善責任追究製度,對因信訪事項處理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或極端事件,造成重大影響的,或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引發信訪問題的,或因推諉扯皮、工作失職導致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中辦、國辦《信訪工作責任製實施辦法》、《湖南省信訪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對責任單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進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

2、突出“四個強化”上台階。

進一步強化領導責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強化鄉鎮黨委、政府對信訪工作的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鄉鎮黨政“一把手”和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信訪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於重大矛盾隱患、突出信訪問題、重點群體,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包案、親自調度、親自交辦、親自跟蹤抓落實,分管領導要堅持“一崗雙責”,逐一落實好包案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縣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要加強指導調控,每-召開一次聯席會議,切實解決信訪積案和突出問題。各鄉鎮和各部門單位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矛盾不上交、問題不上行。對因領導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啟動責任追究,避免形成“破窗效應”。

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各鄉鎮和各部門單位要暢通信訪信息渠道,建立和完善信訪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和分析預警機製。要堅持常排查、專項排查與重點時段集中排查相結合,實行一周一排查、一-一上報,對於重點領域、重點群體、重點人員和特護期間要做到應查盡查、查細查實,建立工作台帳,並及時向縣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報告。對排查出來的突出問題和上級交辦(轉送)的信訪事項,黨政主要負責人要逐一交辦相關領導牽頭,組織工作班子予以化解;對一時難以化解的,製定工作方案,做好信訪人思想疏導、政策解釋和人員常態管控工作,切實將人員吸附在當地。對排查出的信訪事項和上級交辦(轉送)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要加強督查,確保合理訴求解決到位,不合理訴求解釋到位,生活困難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到位。

進一步強化接訪勸返。對於已發生的越級上訪,屬地鄉鎮和主管部門相關領導要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要求,趕赴現場接訪勸返;縣、鄉鎮包案領導對可能發生越級上訪的群體,要及時下訪,主動約訪,組織回訪,與群眾麵對麵溝通交流,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做到問題在縣級層麵終結。

進一步強化督查追責。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信訪聯席會議組織實施、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大督查工作機製,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個案督查,提高信訪督查權威。切實強化縣級信訪部門的督查職能,重視信訪部門提出的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等建議,加強對責任單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進行信訪工作責任追究。

3.開展“專項行動”化積案。

在全縣開展信訪積案專項治理行動,使信訪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重點信訪案件息訴罷訪率明顯提高、進京赴省到市越級上訪明顯減少、信訪秩序明顯規範,群眾滿意度更加提高、黨群幹群關係更加緊密。

嶽陽縣信訪局

2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