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辦函〔2017〕88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2017-嶽陽縣政府法製
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有關單位:
現將《2017-嶽陽縣政府法製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參照執行。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6-13
2017-嶽陽縣政府法製工作要點
2017-,嶽陽縣政府法製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為主線,以服務服從於縣委縣政府大局工作、全局工作和中心工作為使命,抓實常態工作和重點工作,堅持合法性、合理性和正當性原則,當好“四種角色”,即政府的代言人、政府領導的法律顧問、行政執法監督者和法律事務操盤手,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為縣域經濟的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一、夯實依法行政基礎
1.加強組織領導。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16〕71號),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和措施。推動成立嶽陽縣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以進一步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在適當時候召開全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推進會議。
2.落實學法用法製度。擬定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學法計劃,選定學習內容和授課人;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7〕9號)等列為重點學習內容,舉辦一期領導幹部法治專題講座。配合縣委黨校將憲法和法律列入幹部教育培訓必修課。
3.強化考核評價。研究製定2017-全縣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方案,並以縣委辦、縣政府辦文件下發執行;要量化考核內容,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和分值,做到簡明易操作。要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在全縣通報-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結果,並爭取適當增加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在全縣綜合績效考核中的分值權重。
4.開展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單位活動。製定創建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單位活動實施方案,在全縣分類別評選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單位,通過召開現場會、經驗交流會等形式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
5.加強宣傳引導。辦好縣政府門戶網站“依法行政”欄目,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做到動態信息及時更新、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及時公布、政府法製工作情況及時報道。做好政府和部門單位法製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工作,加強工作交流,加大對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設的宣傳力度,擴大政府法製工作影響,營造依法行政的濃厚氛圍。
6.完善政府法律顧問製度。要精心製定方案,明確條件和標準,嚴格程序,真正把政治素質過硬、法律業務精通、職業操守良好的優秀法律專家和律師聘為政府法律顧問。根據新形勢新要求修訂《嶽陽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要為政府法律顧問履行職責提供條件和便利,同時,要加強管理和監督,防止其因履職不力或不履職而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7.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圍繞事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深入解剖問題,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決策參考。
二、改進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
8.提高規範性文件起草質量。督促部門單位建立健全法製工作機構參與規範性文件起草、進行合法性審查的工作機製,提高規範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質量。配合縣政府辦公室舉辦1期規範性文件管理暨公文辦理培訓班。
9.抓好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總的要求是提質增速,即在確保合法性審查質量的前提下,加快審查節奏、縮短審查時間。建立健全文件受理、登記、流轉、審批、報送等製度,做到全程留痕,防止出現推諉扯皮、責任不清等內耗現象。
10.加強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嚴格執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等“三統一”製度;按要求及時將縣政府規範性文件報送市政府和縣人大常委會備案;認真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查申請,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書麵答複。
11.實行規範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信息化管理。落實規範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及動態清理製度,實行規範性文件目錄和文本動態化、信息化管理,建立統一的目錄台賬;根據規範性文件立改廢情況及時作出調整並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三、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
12.主動服務縣域經濟建設。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經濟建設方麵的決策部署,提前介入,主動服務,為重點工程、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等把好法律關,及時認真進行合法性審查,防控經濟風險和社會穩定風險。
13.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對《嶽陽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則》進行修改完善,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操作流程、具體標準和工作製度,提高程序製度的針對性、操作性和有效性,強化決策法定程序的剛性約束。
14.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推動出台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管理的有關製度,凡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要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部門會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重大行政決策涉及專業性、技術性較強事項的,應當組織專家或專業機構進行論證,並確保專家論證質量。
15.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嚴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5〕51號)規定,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加快審查節奏,保證審查質量。
16.加強政府合同管理。及時全麵審查重大政府合同,出具書麵審查意見;主動參與、指導、監督重大政府合同的談判、起草、簽訂等工作。研究起草《嶽陽縣政府合同管理辦法》,從源頭規範政府合同的談判、起草、簽訂以及合同的履行等,防範合同風險和減少糾紛,保障國有資產、財政資金的安全和自然資源、公共資源的有效利用。
四、探索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指導
17.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製度,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網上申請、審核、考試工作,按時辦理、定期審驗執法證件。對擬從事行政執法工作、需要申領湖南省行政執法證的,必須通過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對未參加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一律不核發行政執法證。
18.建立行政執法全程記錄製度。推動行政執法部門單位配備執法記錄儀,通過文字、音像等方式進行記錄,做到行政執法過程全程留痕。
19.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研究製定《嶽陽縣行政執法責任製辦法》,厘清不同部門及機構執法職權,實現執法責任到崗到人、權責掛鉤、權責一致。建立健全常態化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機製,對行政複議應訴、合法性審查、案件評查中發現的執法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等行為,要及時通報移送有關部門問責追責。
20.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即行政執法部門作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製、行政確認、行政收費和行政征收征用等重大行政執法決定前,要由其法製工作機構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審查。探索改進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方式,注重常監督與開展專項檢查相結合。要通過案件抽查、案卷評查、受理投訴舉報等形式,發現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糾正意見,並對典型案件予以通報。
五、規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
21.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建立重大疑難複雜案件集體會審、公開聽證審理等工作機製;開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高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
22.提高行政複議案件審結率。及時高效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加快審理節奏,杜絕超過法定期限現象;提高審結率,全-行政複議案件結案率不低於85%。依法準確辦理行政複議案件,確保辦案質量。加大行政複議案件的糾錯力度,依法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
23.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7〕9號)精神,結合本縣實際,出台具體實施細則。選擇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督促被訴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出庭應訴。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比例不低於60%。糾正並杜絕僅委托律師代理出庭應訴等不負責任的做法。
24.認真辦理行政應訴案件。紮實做好開庭前準備工作,認真研究製定答辯舉證提綱、出庭預案;重大、有影響案件的出庭主張和觀點,要經過集體討論確定。在庭審中要積極主張、積極舉證、積極反駁,努力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人民政府形象;對重大、有影響案件的應訴工作,要及時向縣政府專題請示匯報,爭取重視和支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聯係、協調、配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自覺接受司法監督、履行生效判決裁定。
25.加大遺留問題和案件處理力度。開展積案和遺留問題清理專項行動。針對規劃、土地征收、補償、招商引資、工程建設、禁違拆違治違等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積案,集中會診、精準把脈,形成可操作的指導意見,以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政府損失。
六、不斷加強自身建設
26.改進機關作風。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九項規定。修改完善各項管理製度,以製度管人、管權、管事、管案。樹立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團結協作、嚴謹細致的作風,爭當依法行政的表率。
27.加強法製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要按照《湖南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人民政府法製辦公室關於加強市縣政府法製機構隊伍建設的意見》(湘編辦發〔2017〕1號)精神,進一步健全和加強法製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優化職能配置。要科學合理確定法製工作機構的人員編製,配備必要的法律專業人才,進一步優化知識、專業和-齡結構。加強法製幹部隊伍的教育和培養,建設一支政治可靠、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法製幹部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