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嶽陽縣司法局單位決算收支表
單位:元
| 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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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2014-決算數 |
內容 |
2014-決算數 |
功能科目名稱 |
| 一、公共財政撥款 |
4142097 |
一、基本支出 |
4547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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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撥款 |
4142097 |
﹙一﹚工資福利支出 |
222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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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納入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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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 |
196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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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性基金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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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359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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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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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 |
154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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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央財政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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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業單位經營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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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事業單位經營服務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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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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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收入 |
560130 |
五、上繳上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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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結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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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合計 |
4702227 |
支出合計 |
470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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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支出的功能科目名稱要細化到項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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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4-嶽陽縣司法局“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表
單位:萬元
| 項 目 |
本-預算數 |
| 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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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公出國(境)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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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務接待費 |
69835 |
| 3、公務用車費 |
52821 |
| 其中:(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52821 |
| (2)公務用車購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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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於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幹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014-司法局決算報表編報說明
一:基本情況
嶽陽縣司法局內設辦公室,依法治縣辦,基層股,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政工股,計財股,政策法規股,紀檢監察室,社區矯正股等股室,承擔著全縣的普法,依法治縣,法律宣傳,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公證,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等重要工作任務。機關共有幹部職工32人(其中行政編製25人,事業編製7人),離退休人員5人,下設一個二級機構:嶽陽縣特殊人群涉毒人員收治中心,有幹部職工11人,臨時工10人。
二:預算收支情況填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