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方案
來源:嶽陽縣交警大隊 王海波   2022-04-21
瀏覽量:1 | | | | |

按照部局、總隊、支隊的統一部署,為切實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持續維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穩定形勢,大隊隊委決定,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12月底在全縣組織開展治理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取得實效,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縣同部署、共整治,白天、夜間不間斷、無盲區、全管控,常態長效、綜合治理酒駕醉駕。落實“日常嚴管與專項打擊、集中整治、區域聯治相結合”、“嚴格執法與廣泛宣傳、源頭勸導、曝光懲戒相結合”、“定點查緝與流動執法、滾動巡邏、精準攔截相結合”,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穩定,為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工作要求,確保年均路檢抽查酒駕數量與本地機動車保有量相當。通過專項行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越來越少,酒駕醉駕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實現“三下降”,堅決杜絕因酒駕醉駕導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組織領導

大隊成立以李宇大隊長為指揮長,其他隊委成員任副指揮長,大隊內務中隊、法製中隊、行裝中隊、122中隊、農管中隊、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大隊內務中隊,由副大隊長殷誌剛兼任辦公室主任,內務中隊長王海波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整治行動有關日常工作。各中隊也要抽調專人組成專班,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

四、主要措施

(一)製定年度治理計劃。各中隊要定期分析酒駕醉駕違法犯罪和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結合本地機動車保有量,參考互聯網企業酒後代駕熱力圖,研判轄區酒駕醉駕整治的重點區域、道路、時段,製定酒駕醉駕治理年度工作計劃,明確每日治理重點和檢查車輛數量,確保年均檢查數量與本地機動車數量相當。

(二)每天開展路檢路查。各中隊要根據酒駕醉駕治理工作日曆,依托執法服務站、臨時檢查點,通過錯時勤務、交叉檢查、隨機抽查、機動巡查等方式,每日設立至少一處執勤站點,組織開展不少於4小時的整治,做到天天有檢查。一線中隊每月任務分配如下:城關中隊:18起,新牆中隊:12起,公田中隊:8起,新開中隊:12起,秩序中隊:15起。醉酒駕駛全年工作任務為:城關中隊:20起,新牆中隊:10起,公田中隊:5起,新開中隊:10起,秩序中隊:15起。

(三)定期組織統一行動。各中隊要建立周末整治與常態嚴管相結合的酒駕醉駕長效治理機製,要根據本地酒駕醉駕規律特點,每周至少自行組織1次統一行動。實行城鄉聯動,區域、全線聯治,交警、部門聯勤,早上、中午、晚上、夜間高頻次、不間斷聯查,織嚴織密管控網絡,切實形成區域震懾。

(四)交叉執法異地用警。大隊將每月組織機關民警開展1次跨轄區交叉執法活動,做到嚴查嚴處,快偵快辦,杜絕人情關係對執法的幹擾,保證執法公平性。

(五)突出薄弱延伸治理。各中隊要針對農村地區酒駕醉駕多發問題,製定農村地區酒駕整治方案,突出婚喪嫁娶、民俗活動、趕圩趕集等重點時段,組織執法小分隊、機動隊,延伸管控觸角,加強對城鄉接合部、縣鄉道路交叉口、交通流量密集路段的查處力度,織嚴織密管控網絡,堅決遏製農村地區酒駕醉駕惡性交通事故發生。

(六)組建專班專業打擊。各中隊要組織執法小分隊、機動隊,協調檢驗鑒定機構同步建立流動實驗室隨警作戰,當場提取血樣、當場登記封裝,快速送檢、快速鑒定,提升醉駕打擊專業能力。大隊抽調法製、秩序、事故部門業務骨幹,成立查處醉駕刑事案件工作專班,統一立案、統一偵查、統一采取強製措施,提高查處效率和辦案質量。大隊法製中隊、122中隊負責專項整治行動辦案指導和相關業務培訓工作。

(七)嚴格執法從嚴管理。各中隊對酒駕醉駕等違法犯罪行為不得降格處罰,變通處罰,切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糾。要積極協調檢法機關,建立健全醉駕快訴快審機製,對情節嚴重、危險程度高、社會危害大、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駕行為,一律從重懲處,依法判處實刑。對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酒駕醉駕行為,要及時通報當地紀檢監察部門。

(八)廣泛宣傳曝光震懾。內務中隊和一線中隊要以“生命無價、酒後禁駕”為主題,廣泛宣傳引導公眾堅決拒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要通過邀請媒體記者隨警作戰、組織現場執法直播等方式,宣傳營造酒駕醉駕嚴管高壓氛圍。大隊內務中隊要指導、督促各中隊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駕醉駕違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終生禁駕人員名單,提高執法震懾和懲戒力度。對查處的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公開公示,並推送“信用中國”網。

(十)發動社會共建共治。要組織餐飲娛樂行業協會和轄區飯店、賓館、酒吧、娛樂等涉酒場所,開展酒駕醉駕共治勸阻活動。要發動停車場管理員、收費員,及時勸阻酒駕醉駕行為。要設立交通違法舉報平台,鼓勵市民監督、舉報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農村地區要積極發動“兩站兩員一長”主動參與酒駕醉駕勸導,強化最後一公裏交通安全保障。

(十一)探索創新精準治理。要加強轄區酒駕醉駕毒駕違法犯罪行為的研判分析,探索建立酒駕醉駕重點人員名單,掌握本地酒駕醉駕毒駕人員出行時間、路線等規律,實行路麵精準管控。將因涉酒暫扣、吊銷駕駛證、具有多次酒駕記錄的駕駛人及因酒後滋事受到治安處罰的人員納入高危管控人群,對關聯人員名下車輛實施動態追蹤監控。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推動。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治理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重要意義,將酒駕醉駕納入年內重點工作進行統籌推動。要成立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製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逐級壓實責任。

(二)規範執法行為。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大隊2月25日下發的《酒駕案件辦理製度》和縣局2021年12月份在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關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查處八個一律規定”,規範執法行為和執法程序,既要做到嚴格執法,又要公正文明執法,對於國家工作人員及企事業單位職工,要將涉嫌酒駕行為報告紀檢監察部門及所在單位。大隊已采購一批酒駕直錄儀,中隊現場查處後要按時錄入係統。

(三)強化安全防護。各單位在開展整治行動中,要注意執法方式方法,加強嫌疑人的約束和保護,嚴防發生意外傷亡事件。要配齊配強酒檢、照明、警示、通訊、約束等執勤執法裝備,規範設置執法檢查站點,做好安全防護,嚴防發生民警輔警傷亡事故。要堅決維護執法權威,對妨礙執行公務、暴力抗法的案件,一律零容忍從嚴從快堅決打擊。

(四)督導約談通報。大隊將對各單位整治工作進行每月排名通報,對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單位,將通過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方式,推動措施落地。大隊還將不定期的派出工作組,對各單位開展酒駕醉駕行動的情況進行暗訪督導。對整治行動開展不經常、效果不明顯,弄虛作假、違規變通、刪除數據的一律通報。

(五)及時報送信息。各中隊要確定一名工作聯係人,負責整治工作情況收集、整理、報送工作。法製中隊負責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