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確保取得實效,根據部局 “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方案總體部署及任務分工方案具體安排,結合本省工作方案實際和總隊各部門工作職責,現將任務分工細化如下。
一、全麵開展宣傳勸導
1、集中開展主題宣傳。組織全省集中開展“一盔一帶”主題宣傳,製作下發一批主題宣傳片、宣傳海報,協調主流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宣傳處)
2、持續開展社會宣傳。指導各地突出重點源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交管宣傳陣地,廣泛發動社會力量開展宣傳提示。聯動快遞、外賣、網約車、出租車、公路客運、旅遊客運、環衛等相關行業,策劃組織係列宣傳活動。(宣傳處)
3、強化城市源頭勸導。指導各地充分發揮停車場經營單位、小區物業作用,把好“出門關”,在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前開展宣傳提示。(秩序支隊)
4、強化農村源頭勸導。指導各地充分發揮農村“兩站兩員”作用,加強對農村駕駛人“一盔一帶”佩戴使用情況的檢查、宣傳、勸導。(秩序支隊)
5、強化企業源頭勸導。聯合交通運輸部門督促客運場站、客運企業落實出站檢查、提示告知製度,客運車輛駕駛人、乘務員在發車前和進入高速公路、出服務區等關鍵環節,按照相關要求向旅客告知,或者播放安全告知、安全帶宣傳等音像資料,提醒乘客係好安全帶。(事故預防支隊)
6、強化高速公路沿線提示。協調推動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出入口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收費通道欄杆和沿線電子顯示屏等發布滾動字幕提示。(高警局)
7、加強倡導引導宣傳。倡導汽車駕駛人安裝使用兒童安全座椅、中小學生騎自行車時佩戴安全頭盔、反光標誌製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護水平。引導私家車駕駛人提醒乘車人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為乘車人配備安全頭盔,助推習慣養成。(宣傳處)
二、全麵落實安全保障
8、推動在車輛生產、銷售環節配頭盔。積極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落實新出廠摩托車配備安全頭盔要求,推廣“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模式,推動在車輛生產、銷售環節配備安全頭盔。(車駕管支隊、秩序支隊)
9、推動保險企業開發相關保險。發動保險企業開發電動自行車保險業務,推廣“買保險送頭盔”模式。(事故預防支隊、宣傳處)
10、推動企事業單位配頭盔。積極聯合工會等部門,鼓勵企事業單位將安全頭盔作為勞動保護用品配發給有需要的職工。(秩序支隊)
11、推動社會企業捐贈頭盔。結合交通安全宣傳,與愛心企業、保險公司等聯合開展交通安全答題獎頭盔、捐贈頭盔等活動,為在用車輛配備頭盔。(宣傳處)
12、推廣創新頭盔使用方式。鼓勵在學校、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等場所,推行頭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眾使用。(秩序支隊)
13、督促快遞外賣行業規範佩戴頭盔。聯合郵政、商務等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結合即時配送行業安全守法承諾活動,督促快遞、外賣企業強化內部安全教育,為快遞小哥、外賣騎手配齊頭盔,督促規範佩戴安全頭盔。(秩序支隊)
14、加強安全帶檢驗。在機動車檢驗過程中,注意檢查安全帶狀況,督促駕駛人高度重視,確保安全帶安全可靠。(車駕管支隊)
15、督促運輸企業開展安全帶檢查。聯合交通運輸、教育行政等部門督促運輸企業特別是校車、營運客車、出租車、網約車、汽車租賃等企業及車輛所有人開展安全帶大檢查,加強自查自糾,按標準配備安全帶,及時整改安全帶殘缺不全、捆綁不用、坐墊遮擋等問題,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確保安全帶處於良好狀態。(秩序支隊、事故預防支隊)
16、推動溯源管理確保防護效果。指導各地定期將執勤執法、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安全頭盔、安全帶、兒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帶插扣等違法生產銷售信息通報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推動嚴格查處製售假冒偽劣安全防護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假冒偽劣產品造成事故後果加重的,推動嚴格倒查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責任。定期匯總各地通報情況,抄送市場監管等部門。(秩序支隊)
三、全麵加強執法管理
17、加強分析研判。每月統計分析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事故情況,指導各地全麵摸排、定期更新轄區從事快遞、外賣、客運行業的企業數、駕駛人數及車輛數。(秩序支隊、事故預防支隊)
18、嚴查摩托車違法。指導各地將摩托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作為執法突破口,先行一步,加大查處力度。(秩序支隊)
19、嚴管電動自行車。指導各地依法勸導糾正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創新形式加強教育管理。《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出台後,嚴查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秩序支隊)
20、推動地方立法。加快推動《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立法進程,明確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應佩戴安全頭盔的相關規定及法律責任條款,完善執法依據。(執法監督支隊)
21、嚴查不使用安全帶行為。以校車、客運車輛、出租車為重點車輛,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為重點路段,堅持現場查處與自動抓拍相結合,加大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執勤執法過程中,注意檢查安全帶狀況,督促駕駛人高度重視,確保安全帶安全可靠。(秩序支隊)
四、全麵加強考核評估
22、加強執法效果評估。研究製定“一盔一帶”執法考核指標和評價方式。充分應用明查暗訪、視頻抽查、第三方調查等方式,跟蹤測評頭盔佩戴率、安全帶使用率。定期通報全省頭盔佩戴率、安全帶使用率,及時落實約談措施。(秩序支隊)
23、加強安全防範效果評估。指導各地對涉及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全麵采集當事人佩戴頭盔、使用安全帶情況,科學評判安全防範效果。(事故預防支隊)
24、主動借力推動。借助平安建設、文明城市創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等行動,推動將“一盔一帶”治理任務納入相關考核評價體係。(秩序支隊、事故預防支隊、宣傳處)
25、規範執法管理。監督指導各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格隊伍管理。(秩序支隊、執法監督支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