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方案
來源:嶽陽縣交警大隊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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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農村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據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提升行動計劃(2018-2020年)》(湘政辦發〔2018〕51號)和《嶽陽市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方案》(嶽道安委〔2019〕4號)文件精神,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簡稱“縣道安委”)決定從4月起至10月底在全縣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守護行動,推動建立縣級人民政府負總責,鄉鎮(含麻塘辦事處,下同)人民政府負主責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係;完善路長製,落實鄉鎮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建立鄉鎮政府主導的農村道路交通工作機製;落實縣級領導包鄉鎮、包交通主幹線,鄉鎮幹部包村,村(居)委會幹部包車輛、包路段、包駕駛人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責任製。堅決防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範和減少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守護行動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長、縣道安委主任付學文任組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朱春暉、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榮旭東、縣交通運輸局局長任偉平、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主任楊學軍、縣農業農村局局長柳衛平、縣公安局副局長王四清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縣道安辦主任趙兵榮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任副主任,具體負責此次守護行動的組織實施。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行動。要認真分析研判本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隱患,全麵認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交通安全隱患以及失職漏管、主體責任缺位等問題。排查情況要形成隱患排查工作台帳,詳細記錄隱患點段位置、隱患情形等內容,逐項明確整改責任。

1.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隱患。要結合農村道路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國省道、縣鄉道、農村“村村通”等道路開展一次全麵隱患排查,重點排查急彎、長下坡、高落差、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路段標識標誌是否清晰、安全護欄是否牢固、設施設備是否完善,特別是農村道路平交路口信號燈、減速帶、標誌標線是否完備,是否存在行車視線遮擋等情形。開展“千燈萬帶”示範工程,在全縣農村道路選取1個平交路口增設信號燈、4個平交路口增設減速帶,減少農村道路平交路口事故。對存在以上隱患的路口和路段,要迅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按照相關標準整改到位的,必須采取臨時性治理措施,消除風險隱患。(責任單位:鄉鎮政府、交通運輸局、公路建養中心、公安交管等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5月)

2.失職漏管隱患。按照《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製實施細則》的規定“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麵排查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職不到位情形,對道路交通安全不重視、措施不得力或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部門、鄉鎮,落實失責追責。(監督指導單位:應急、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5月)

3.主體責任缺位隱患。全麵開展運輸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農村地區營運班線客車、站場、校車企業隱患排查清單,監管部門按單檢查、督導並按照“一單四製”的要求落實隱患整改。(責任單位:交通運輸、教育、公安交管、公路建養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間:2019年8月)

(二)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動。整治行動以鄉鎮為單位,聯合整治時間每月不得少於6天,整治行動要嚴格執法尺度,對相關違法當事人一律依法頂格處罰,適用拘留措施的一律落實拘留,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一律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道安辦要每月調度匯總轄區整治行動開展情況,保留相關執法資料。

1.聯合開展農村地區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按照部門分工、責任到人的要求,堅決打擊“三駕”(酒駕、毒駕、無證駕駛)、非法載人(農用車、三輪車、低速貨車、拖拉機)、客(校)車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落實農村“六個嚴禁”工作措施。(責任單位:鄉鎮政府、公安交管、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2.加大農村道路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監管。對節日、假期學生回家返校、農產品集中輸出等重點時段加大監管力度,動員一切可用力量上路疏導、整治。(責任單位:鄉鎮政府、公安交管、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3.加強低速電動車的管理。根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六廳局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湘裝備工信〔2019〕5號)要求,開展低速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清理整頓,嚴禁生產銷售未經許可或未取得強製性產品認證的低速電動車。(責任單位:市場監督、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交管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三)開展交通違法大勸導行動。鄉鎮政府要組織轄區“兩站兩員”隊伍開展交通違法集中勸導活動。

1.對農村麵包車、三輪汽車按照“一車一人一檔”的原則,逐人逐車見麵,一一建立台帳,錄入農村係統,落實管理措施。(責任單位:鄉鎮政府、公安交管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8月)

2.以鄉鎮為單位,每天至少安排一組人員上路勸導交通違法,重點勸導駕乘摩托車不戴頭盔、短途客車超員及農用車、三輪車非法載人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對不聽勸導的當事人,要通過手機拍照錄像等方式留存證據,交由當地相關職能部門查緝處罰。(責任單位:鄉鎮政府,監督指導單位: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3.對轄區舉行紅白喜事的家庭,要上門進行勸導宣傳。(責任單位:鄉鎮政府,監督指導單位:公安交管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四)開展交通安全大宣傳行動。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農村群眾的特點,進村入戶有針對性的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切實提升廣大農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

1.加大農村喇叭宣傳頻次。各鄉鎮要把省道安辦錄製的“六個嚴禁”、“六個一律”音頻文件,利用農村“大喇叭”廣泛播出,形成“交通安全內容天天有,安全提示每日播”的宣傳氛圍。(責任單位:鄉鎮政府,監督指導單位:文化和旅遊、廣電、公安交管等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2.充分利用農村宣傳陣地。利用(鄉、村)文化禮堂、廣場、法治文化陣地等場所,播放交通安全公益電影、警示教育片,開演交通安全文藝節目。(責任單位:鄉鎮政府、文化和旅遊、廣電、文明辦、公安交管等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3.充分動員農村宣傳力量。各鄉鎮要組織“兩站兩員”和駐村扶貧幹部、工作隊、大學生村官、基層人民調解員、基層普法誌願者以及文明交通誌願者,借助警保聯動機製,通過婚喪嫁娶等時間節點集中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切實提高農村麵包車、摩托車駕駛人等重點人群的交通安全意識和廣大群眾的自我防範意識,自覺抵製交通違法行為,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責任單位:鄉鎮政府,監督指導單位:文化和旅遊、文明辦、公安交管等部門,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五)開展事故責任大倒查行動。行動期間,交警部門要對今年以來,農村地區發生的1-2人亡人交通事故開展深度調查,剖析車輛生產、改裝,道路設計、施工、標誌標線、安全防護,駕駛人培訓,營運車輛安全管理等深層次原因,並將調查情況報告黨委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提請倒查有關主體、主管、監管、領導責任,堅決依法依規追究失職、瀆職違法違紀行為。(責任單位:公安交管部門,監督指導單位:縣道安委,完成時間:2019年10月。守護行動期後,轉為常態化工作)

(六)開展安全守護大督導行動。各鄉鎮、各部門要進一步落實以“路長製”為抓手的農村道路安全監管責任,完善監管網絡體係,加強“兩站兩員”監督隊伍建設,把各項排查、整治任務落到實處。縣道安委牽頭組成督導組,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全麵督導檢查,重點督導檢查大排查、大整治、大勸導、大宣傳、大倒查行動落實情況。檢查人員要根據隱患排查台帳,抽查隱患路段是否落實治理措施;要檢查整治行動部署情況及執法戰果台帳;要實地突擊抽查鄉鎮是否安排有人員開展交通違法勸導;要檢查宣傳活動的策劃方案、圖片資料等。對安排部署不得力、隱患排查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實的,要在全縣範圍進行公開通報,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縣道安辦也將組織人員深入進行督導檢查。(責任單位:縣道安委,完成時間:2019年10月。)

四、步驟安排

第一階段部署發動(4月至5月中旬)。縣道安委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誌牽頭,相關成員單位參加的領導小組,建立“每月一研判、每季一小結”工作機製,結合實際製定工作計劃,全麵動員部署,集中力量資源組織好農村交通安全守護行動。

切實做好 “五一”假期和其他重大活動期間農村地區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階段實戰強化(5月中旬至8月中旬)。要以防範化解各類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風險為基點,突出抓源頭、打基礎、除隱患,抓好宣傳警示曝光和社會協同共治,著力推動“六大行動”措施落實,有效淨化農村道路交通環境。

第三階段決戰決勝(8月中旬至10月底)。要緊緊圍繞70周年大慶安保維穩實戰衝刺階段工作目標,從嚴從實從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堅決打贏70周年大慶交通安全保衛仗。

70周年大慶安保任務結束後,各鄉鎮、部門要提煉農村交通安全守護行動好的經驗做法,總結成效,鞏固戰果,完善“縣鄉政府為主抓、職能部門參與抓、農村派出所協同抓、村組自防自治抓”的農村交管工作格局,夯實管理力量基礎,固化農村交通安全管理的長效工作機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近期,省內其他市州農村地區接連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交通事故,暴露出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各鄉鎮、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領導指示精神,舉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訓,迅速製定守護行動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細化整治措施,切實防範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強基礎力量。各鄉鎮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16〕61號)要求,全麵規範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兩站兩員”建設標準,落實保障措施,提升工作積極性和履職能力。要積極推行“農村派出所管交通”勤務模式,發揮一村一輔警作用,化解農村地區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矛盾。

(三)加強督導檢查。縣道安委將派出領導帶隊的工作組,深入事故預防重點地區、重點道路,通過明查暗訪等方式,及時發現各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現場督辦整改解決。采取定期通報、暗訪檢查、視頻巡查、督辦排名等方式,確保各項關鍵措施落到實處。出台守護行動評價排名辦法,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對工作落後或連續發生較大事故的鄉鎮,一律通報,約談督促整改。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鄉鎮、縣道安委各成員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協調聯絡工作,及時收集、整理、上報守護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