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嶽陽縣校車安全管理推行規範化、精細化、績效化、國標化,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積極配合,廣大校長、園長及校車安全管理人員認真履職,切實加強校車安全日常管理,全縣沒有發生一起校車安全責任事故,確保了廣大乘車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但交通安全形勢是不斷變化的,麵對新情況新問題,要有新舉措新思路。筆者根據嶽陽縣校車安全管理的實際工作情況談談淺陋的看法。
一、嶽陽縣校車安全管理長足進步
(一)安全意識越來越強
通過宣傳教育,嶽陽縣廣大校長(園長)、車主、校車駕駛人和廣大家長的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高。許多學校的行政、值班老師能於上下學時段在學校組織學生上下車,對校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及時予以製止,將安全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和校園內。許多家長也自覺抵製校車超員等違法現象,主動對校車違法行為監督,積極向管理部門投訴,形成了全社會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安全形勢越來越好
到目前止,11台非國標改裝校車全部退出,該縣344台校車均為國標校車,車況良好,為校車安全運行提供了基礎保障。從今年上半年運營效果來看,“未發生一起大小交通事故,無一名學生傷亡”。
(三)交通違法越來越少
去年下學期,全縣通報校車交通違法72台次,有的校車有多次超員現象,有的存在準駕不符行為,這麽多的校車違法,領導不滿意,廣大群眾不滿意,遵紀守法的校車駕駛人也有意見。因此,今年上半年,交警大隊采取“異地用警”新舉措開展校車專項督查,重點針對去年違法過多的鄉鎮開展督查,對查處的問題“零容忍”, 發現一起處理一起並通報全縣,絕不姑息遷就。上半年來,全縣共吊銷許某宇、陳某軍等四人的校車駕駛證,全部降級處理;對陳某飛(湘F117XX)和陳某輝(湘FD86XX)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提供校車服務的兩台車分別罰款一萬元;對謝某等6名駕駛人超員20%以下,其中有3台車均隻超一人,罰款500元記6分,這6名駕駛人的校車駕駛資質自動取消一年,這一年期間隻能另行聘請駕駛人,教訓十分深刻。同時,縣校車辦通過校車監控平台實時視頻監控發現違規違法校車37台次,其中1名駕駛人未辦理校車準駕證,10台超員,12台超速,4名駕駛人開車接打電話,10名駕駛人開車時吸煙,總計處罰8550元。職能部門嚴格督查,嚴厲懲處,在該縣形成了很大的震懾力,校車駕駛人認為違法成本太高,不敢違法,因而交通違法明顯減少。
二、校車安全隱患屢禁不止
(一)準駕不符仍然存在
該縣2012年就率先組織校車駕駛人增駕培訓,時至今日,全縣還有12名車主因為駕齡未滿三年仍然準駕不符,上半年多台校車聘請了駕駛人,但通過監控發現有少部分準駕不符車主仍在駕駛校車。
(二)超員現象時有發生
因為線路較遠,學生(幼兒)較多且分散,部分校車車主或駕駛人受利益驅動,為節省時間和成本減少趟次,故意超員運營。
(三)線路糾紛仍然突出
校車必須根據校車標牌核定的線路行駛,超過核發之外的地方接送學生就是違法行為。該縣城關、新牆、長湖、黃沙、柏祥、新開、月田、麻糖等地方均不同程度存在線路糾紛。邊遠鄉鎮還存在與周邊市縣線路糾紛。
(四)安全隱患較為嚴峻
許多校車長期行駛在村間小道,通行路麵還未硬化,路麵狹窄,彎道多,交通警示標誌標線較少,張穀英、毛田、步仙、麻糖、中洲等地臨水臨崖路段沒有防護設施。
(五)主體責任落實不夠
部分學校(幼兒園)沒有按“六定”管理模式進行管理,存在隨意變更校車駕駛員、隨車人員、行駛路線等現象;校車“一車一檔”沒有建立、沒有及時更新、沒有收集完整;沒有定期組織對校車駕駛員、安全管理員和隨車人員等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沒有及時督促指導轄區學校落實校車安全工作措施及安全隱患整改工作;沒有定期開展自查自糾,主動提請鄉鎮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校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等。
三、校車安全管理推陳出新
校車管理是個係統工程,要充分履行“政府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車主主要責任”職責。嶽陽縣校車安全管理探索用鐵的紀律、鐵的手腕實行“七化”,即“教育日常化、職責網格化、管理戶籍化、執法規範化、監督社會化、督查常態化、考核製度化”。
(一)教育日常化
一是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在全縣範圍內深入開展“知安全風險、會安全出行”、“兩護兩進”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和“護學旗”護學、文明交通櫥窗進學校、文明交通護學崗評選等專題教育活動,不斷提高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識和風險防範能力,共同營造安全、文明、禮讓、自律的交通環境。采取主題班會、宣傳專欄、黑板報等形式和每天5分鍾安全教育時間,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用車學校、幼兒園要每期組織一次校車安全逃生演練,不斷提高校車司機和乘車學生的安全意識、自救互救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二是加強家長安全教育。采取致乘車學生家長安全書、召開家長會、與家長簽訂乘車安全協議書等形式,讓家長積極配合學校和校車進一步履行監護人職責,懂得乘坐不合格車輛的危害,拒絕乘坐超員超速校車,定時定點接送。三是加強駕駛人、照管員安全教育與培訓。各鄉鎮必須做到每季度對校車駕駛人和照管員培訓一次,用校車典型事例敲響警鍾,用道路交通法規約束行為。四是加強輿情引導。利用縣電視台、微信平台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交通安全知識、曝光校車交通違法行為,形成一個穩定、有序、健康的校車安全管理輿論氛圍。
(二)職責網格化
將校車安全管理職責合理劃分,條塊分明,既分工負責,又協同配合,以網格化搭建管理平台。縣級人民政府對本縣校車管理負總責;縣校車辦主要負責校車安全管理相關單位工作協調、督查與考核;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轄區內校車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本鄉鎮轄區內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對乘車學生幼兒及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開展校車安全應急疏散演練,組織乘車學生幼兒有序上下車;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校車線路申報許可,合理設置校車停靠站點及其預告標識、站點標牌和標線;校車公司主要負責校車駕駛人和照管員的培訓與管理,督促校車及時足額購買校車保險、及時維護保養;公安交警部門主要負責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三)管理戶籍化
交警要確定各責任中隊的校車管理責任民警,責任民警要熟知自己管轄車輛的基本信息,定期和校車車主(駕駛人)見麵,麵對麵教育,盯住人、管住車,抓細前端源頭管理。責任民警每一期要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配合鄉鎮中心學校專幹開展專項行動,不定期開展路查路檢,強化路麵管控。校車辦和交警主管中隊要將每台車的保險、車輛信息、駕駛人信息、線路審批信息建立戶籍化檔案。各職能單位要知責明責、履責盡責、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加強力量整合,確保校車戶籍化管理落到實處。
(四)執法規範化
以前對校車管理存在過鬆過軟,盛行“疏堵結合,教育為主”的做法,疏的多,堵的少;處罰的少,教育的多,人性化執法太多,嚴格頂格處罰太少。當前安全形勢很嚴峻,安全責任追究很嚴厲,上級要求和群眾期待很高,對於執法部門來說,對校車違法行為的漠視是對生命的不負責,是對法律的褻瀆,必須有規範執法、嚴格執法勢在必行刻不容緩的緊迫感。對校車駕駛人來說,處罰起來要有切膚之疼,必須讓他們感覺到違法成本不堪重負。交警的執法全過程使用執法記錄儀,現場發微信,抓緊錄微機,對校車違法嚴管重罰,決不降格處理,讓校車司乘人員對法律產生敬畏之心,牢固樹立遵紀守法的理念。
(五)監督社會化
校車管理來不得半點馬虎,要動真格,規定動作必須到位,誰不到位,今後的板子就會打向誰。“誰主管,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建立健全校車安全工作責任製,把校車安全管理目標和責任落實到人。一是強化學校主體責任。保障廣大學生的安全,學校(幼兒園)是主戰場,各學校(幼兒園)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校長(園長)是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學校要善於發現隱患和問題,並予以解決,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訓、基礎管理、應急救援等四個到位。二是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校車公司應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要經常性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對車輛的車況進行監管,車輛的年檢,交通違法的“清零”,駕駛人的年審等,車輛運行期間必須安排專人進行實時監控,發現違法及時通知和製止,對行車記錄的電子設備及時維護,發現損壞及時維修,確保每台校車的電子設備齊全有效,決不能有一台車輛遊離於管控之外運行。三是強化群眾監督作用。鼓勵家長和交通參與者來監督校車,麵對違法現象進行監督和舉報。
(六)督查常態化
嚴是愛、寬是害,嚴管出成績,嚴管出效益,而體現嚴管最有效的工作舉措就是督查常態化。依據工作實際,督查重點為:一是規範乘車學生幼兒的乘車行為,嚴格落實座位實名製,要求乘車學生幼兒係好安全帶。二是督促校車車載設備及使用情況,滅火器、逃生錘、急救箱、三角木、視頻監控等設備配備及使用效率。三是查看隨車日誌記載及交接手續辦理登記情況。四是開展路檢路查工作,不定期交叉檢查和異地用警,將工作情況全縣通報。
(七)考核製度化
縣政府要將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鄉鎮政府年度績效考評範疇;縣校車辦對鄉鎮中心學校、縣校車公司、交警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的校車管理工作進行年度考核;通過校車督查和校車監控平台對全縣所有校車進行目標管理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校車年度獎補、評選優秀校車駕駛人和照管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