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嶽陽縣2024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現發布《嶽陽縣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內容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個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2024年,嶽陽縣公安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持續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保障了信息公開工作及時、準確、有序開展,積極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一)主動公開情況。我局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主要通過“嶽陽縣政府門戶網”、微信公眾號、微博、今日頭條公開發布信息,今年我局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站共主動公開信息17條,微信公眾號發布原創稿件370條,微博推送300餘條推文,今日頭條原創推文180餘篇。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2024年,我局收到一條書麵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申請內容為查詢凍卡原因,我局向申請人提供了該政府信息,並予以公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我局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發布和管理,確保信息發布準確、安全、高效,嚴格落實“三審”製度,加強信息發布審核把關,嚴格執行“分級審核、先審後發”程序,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嚴格遵守政府信息保密審查製度工作要求,全年修改敏感字、錯別字10餘條。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情況。不斷規範完善主動公開目錄,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確保公眾快速、及時、準確地獲取相關信息。堅持主動回應、互動回應並重的思路,嚴肅紀律,強化調度,不斷提升政民互動的質量和水平。目前,我局在該平台基礎上,加強“嶽陽縣公安”政務新媒體建設和管理,實現新媒體與傳統政務公開方式的優勢互補,提升公安形象,及時主動公開需要對外公開的事項。
(五)監督保障情況。一是縣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並將其作為日常學習的重要內容之一。二是指揮中心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及編輯發布工作,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各項製度,遵循“誰公開、誰負責”和“先審查、後公開”的原則,落實信息“三審”製度。三是主動接受縣政務服務中心對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領導,及時整改檢測出的問題。今年我局未出現因信息公開不到位責任追究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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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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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製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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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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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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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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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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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158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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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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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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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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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製 |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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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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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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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739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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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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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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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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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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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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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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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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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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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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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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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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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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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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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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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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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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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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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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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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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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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複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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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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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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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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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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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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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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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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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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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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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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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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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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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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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24年以來,縣公安局持續推進政務公開規範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新率、及時率有待提高,主動向社會公開信息的領域有待拓展。二是部分信息發布不及時,存在發布時間節點滯後。三是對政策解讀工作重視程度有待加強,解讀回應不及時、解讀效果不理想等問題依然存在。部分欄目信息質量不高,公開的深度不夠。四是工作標準不高,推進力度不夠,對主要職責任務沒有分配好、督促落實好,工作統籌不到位。
(二)改進情況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製度,提高信息公開時效,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一是豐富解讀形式,多運用簡明問答、圖表圖解、卡通動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動靈活語言解讀政策,切實增強解讀效果。二是及時更新網站欄目,同時做好網站錯別字、斷鏈錯鏈排查工作。三是加強日常管理,明確工作職責,充分利用政務公開網站上開設的相關欄目,加大推進政務公開力度,拓寬信息公開渠道,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做好答複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為公眾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再上新台階。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嶽陽縣公安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