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公委發〔2023〕14號
經局黨委研究同意:
劉林峰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政治教導員職務;
吳昭華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機關紀委副書記,免去其警輔管理室副主任職務;
周 偉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城北中心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周 婷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法製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拘留所副所長職務;
許 平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情報信息管理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李雄軍同誌 任嶽陽縣看守所副所長;
王慶莉同誌 任嶽陽縣拘留所副所長;
免去:
李忠餘同誌嶽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城關中隊指導員職務。
田 賢同誌嶽陽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內務情報信息中隊副中隊長職務;
陳小鋒同誌嶽陽縣公安局鹿角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特此通知。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