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嶽陽縣公安局委員會
嶽縣公委發〔2018〕25號
關於郭忠新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經局黨委研究同意:
郭忠新同誌任嶽陽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主任;
彭澤剛同誌調嶽陽縣公安局黨廉辦工作(主持全麵工作),免去其執法辦案中心主任職務;
高峰同誌任嶽陽縣公安局執法辦案中心政治教導員,免去其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政治教導員職務。
特此通知。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