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嶽陽縣公安局委員會
嶽縣公委發[2015] 03號
關於劉衛斌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經局黨委研究同意:
劉衛斌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主任,免去其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大隊長職務;
李 軍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大隊長,免去其警務保障室主任職務;
潘小龍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兼辦公室主任;
高 焱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治安巡邏大隊政治教導員,免去其治安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費高航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調執法辦案中心協助籌建工作;
李忠餘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雲山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筻口中心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徐 琛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張穀英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免去其新開中心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餘 海同誌 任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新開中隊政治指導員,免去其張穀英派出所政治教導員職務。
特此通知。
二0一五-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