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嶽陽縣公安局委員會
嶽縣公委發[2014] 11號
關於陳敏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經局黨委研究同意:
陳 敏同誌 任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相思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蔣大良同誌 任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刑偵大隊刑事技術室主任職務;
楊智勇同誌 任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楊林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陳興中同誌 任經偵大隊副大隊長,免去其看守所副所長職務;
範仕為同誌 任看守所副所長(保留正股),免去其政工室副主任職務;
方 維同誌 任指揮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法製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彭猛剛同誌 任楊林派出所教導員,免去其中洲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易華同誌 任饒村派出所教導員;
楊益同誌 任相思派出所教導員,免去其刑偵大隊有組織犯罪偵查中隊指導員職務;
吳大棉同誌 任紀委內審室主任,免去其督察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免去:
胡海軍同誌政工室副主任職務(保留正股);
周造林同誌經偵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方小平同誌指揮中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職務(另有任用);
李 壹同誌指揮中心副主任(另有任用);
彭賀章同誌看守所副所長職務;
潘誌新同誌刑偵大隊城區中隊指導員職務;
趙中元同誌新開中心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任小輝同誌鐵山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李俊華同誌長湖派出所副所長職務;
特此通知。
主題詞: 人事工作 職務任免 通知
主 送:各室、所、隊
抄 送:市局政治部、縣委政法委、本局黨委成員
嶽陽縣公安局政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