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張穀英管理處“誰執
法誰普法”責任製清單和工作規劃的方案
處屬各股(室):
為了全麵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的精神,加強《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曆史文化名村保護條例》、《公務員法》、《職工帶薪-休假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群眾和工作人員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推進文物保護法法製宣傳普法的深入開展,不斷提高張穀英村村民和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預防違法犯罪,努力養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行為習慣,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製環境,根據縣《關於報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清單和工作規劃的通知》(嶽縣法製辦發[2016]02號)通知精神,結合我處實際情況,特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更好地開展普法工作,促進文物普法水平的提高,保證文物的安全。根據上級安排及我單位實際情況,特成立普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毛一民,副組長:毛世紅、易立勤,成員:黃麗娟、敖錦、榮光明、萬紅剛、萬裏程、王平。易立勤同誌負責文物保護具體業務指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政策法規股,具體工作由劉嶽瓊同誌負責。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六五”普法規劃的要求,通過在張穀英村開展文物保護法法製宣傳普法活動,推動執法與法製普法工作相結合,充分調動廣大勞動者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積極性和針對性,增強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
三、活動主題
文物保護法法製宣傳普法活動
四、活動內容
文物保護法法製宣傳普法活動以《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曆史文化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組建張穀英村古民居建築群保護小組,組織村內群眾自發進行保護。通過召開黨員組長會、戶主會,通過宣傳欄、廣播、橫幅、標語、公開信等形式,層層進行宣傳發動,向群眾宣傳保護古建築群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組織管理處幹部、村組幹部和群眾代表舉辦5期文物知識、安全消防知識培訓班,印發宣傳資料。通過大力宣傳《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曆史文化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古建築群受法律保護,增強了群眾文物保護的自覺性。通過普法,使廣大群眾法製觀念,逐步養成法律意識、權利義務意識、遵守法律的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行為。
為有效保護古建築群,支持張穀英村建立健全各項規章製度,組織建立村民義務消防隊,配備專門消防車,完善安全用電、用火等管理製度,以村規民約形式確保製度有效落實。
五、工作要求
1、各股(室)要把文物保護法法製宣傳普法活動,作為推進“六五”普法規劃全麵落實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各股室、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本單位製定具體工作方案。做好動員、組織活動,務必把工作落實到實處,工作中分工要細,責任到人。將工作方案於2016-5-25前交政策法規股。
2、各股(室)與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協調配合工作,使活動的開展具有實效性。
3、做好宣傳和檔案收集工作。各股(室)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進行宣傳普法,對在活動中湧現的學法守法用法的勞動者典型進行表彰。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收集好相關資料並做好歸檔工作,在工作結束後接受普法領導小組的檢查。
二〇一六-四-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