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方針,落實崗位責任製。將消防工作納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2、單位主要領導為消防工作責任人,全麵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具體工作任務由消防安全組及相關工作人員共同承擔。
3、要明確消防安全要害部位,有針對性的製定防火措施。
4、保衛部門負責組織義務消防隊,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製訂消防預案,定期組織訓練、學習。
5、要選拔認真負責的職工,擔任義務消防員,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要製訂和完善消防工作製度,組織防火檢查。
6、文博處內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電設備。電器設施和材料應符合安全要求。
7、疏散通道、樓梯間要隨時保持暢通,不得堆放物品。
8、要按規定設置自動報警、自動噴淋係統,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9、文物古建築單位,要根據國家《建築防雷設計規範》的要求,裝置合格的避雷設施並向縣級以上文物行政部門提交檢測報告。
10、要參照有關規定的要求,設置消防栓,在缺乏水源的地區,要增設消防水缸。
11、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值班人員要熟悉設備的性能、操作規程以及緊急情況的處置方案,作好設備運行記錄。
12、消防器材由消防組統一管理,定期檢查,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消防器材必須放在取拿方便醒目的地方,消防栓應有明顯的標誌,不得兼作它用和堆放雜物,嚴禁埋、壓、圈占等。
13、臨時用火、用電,須向消防安全負責人辦理申報手續。未經批準,不得使用。
14、消防安全組應按安全檢查製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單位各部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每逢重大節日及重大活動時,主管領導要親自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全麵細致的防火安全檢查。防火檢查應根據不同單位和季節有所側重,一般應檢查:
①各部門領導對防火工作的重視程度、防火組織的落實情況,以及職工對防火安全的認識程度;
②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貯存和使用過程中的防火情況;
③消防設施的維護情況;
④各項防火製度的執行情況。對檢查時發現的火險隱患,應做到:定隱患性質、定解決措施、定解決負責人、定解決時間。
15、如發現火情,第一發現人有義務立即報警,並報告消防安全組,同時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撲救。
16、對火災事故,消防安全組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調查處理,做到三不放過:沒有檢查出火因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改進措施不放過。火災查處結果要上報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並立案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