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為使本台各項工作規範化、製度化,進一步提高綜合管理效能,製定本規則。
二、台領導職責
(一)台長主持台全麵工作,其他台領導協助台長工作。
(二)台長召集和主持台黨組會議、台長辦公會議、台務會議和台機關全體職工會議。全台的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必須經台黨組會議、台長辦公會議或台務會議討論決定。
(三)副台長、紀檢組長按分工負責所分管和聯係的工作;受台長委托,負責其他方麵的工作或者專項工作任務。工作中遇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台長報告,屬重大問題,應經調查研究後向台長提出解決建議。
(四)台長、副台長、紀檢組長既要分工明確,又要密切配合,團結協作,步調一致。
(五)每位領導成員為所分管和聯係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所分管和聯係的工作負總責,對分工範圍內工作,要恪盡職守,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六)堅持集體領導,堅決執行民主集中製原則,對集體的決定,要堅決服從並執行。
三、會議製度
實行台黨組會議、台務會議、台機關全體人員會議製度。會議的落實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要求,講求精、短、實、儉。
(一)黨組會議。黨組會議由黨組成員組成,由黨組書記召集和主持。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和有重大事宜需黨組討論的,可以即時召開進行。辦公室固定列席黨組會議。根據需要可安排相關股室負責人列席。會議主要內容是:
1.傳達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及省、市局重要會議精神和指示,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貫徹執行的相應決定;
2.研究、決定有關精神文明建設和物質文明建設方麵的重大事項;
3.討論、決定有關加強本台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廉政建設等方麵的重要工作;
4.討論、研究、決定幹部任免和人事調動、機構編製管理、工資增補等相關事宜;
5.討論決定台屬各機構請示解決的重大問題;
6.研究、決定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基層建設等相關事宜;
7.研究決定重大開支及建設項目;
8.有必要提交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台務會議。台務會議由台長、班子成員和台屬各機構負責人組成,由台長或台長委托副台長召集和主持。台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1.傳達貫徹縣委、縣政府和省、市有關會議精神,通報有關情況;
2.聽取台屬各機構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匯報,研究、決定和部署相關工作;
3.協調台屬各機構工作;
4.通報和討論其他事項。
(三)台機關全體人員會議。台機關全體職工會議由台長或台長委托副台長主持,會議的主要內容有:
1.學習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
2.傳達貫徹有關文件或會議精神;
3.對台屬各機構工作進行簡要講評;
4.部署工作;
5.通報有關情況。
(五)台黨組會議、台務會議、台機關全體人員會議的議題分別由黨組書記、台長或會議主持人確定。凡需要提請上述會議研究的議題及會議內容有關的材料,有關單位應事先準備好書麵材料。
台黨組會議的組織、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黨組民主生活會的組織、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由人事股負責;台長辦公會議、台務會議的組織、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六)全台工作會議由台黨組決定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和部署工作;全台工作會議一般每年年初召開;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按縣政府的有關會議規定執行。
四、公文審批製度
(一)各級來文一律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簽收整理,並經辦公室主任核閱並按如下程序運轉:上級布置業務工作的文件,根據文件內容和業務範圍,辦公室根據領導班子分工,明確擬辦的分管台領導,送呈台長閱批,台長閱示後,送分管台領導批處,承辦部門具體辦理;關於上級重要精神以及機構設置、人事編製和幹部配備等綜合管理類的決定、意見等告知性重要文件,直接送台長閱批,然後由辦公室按照台長批示意見,逐級送閱,並按文件督辦時限要求負責收回歸檔,如遇緊急事項等特殊情況,台長不在和無法聯係時,可直接送呈值班副台長或分管副台長閱批。
(二)台發布的製度規定、全台性工作部署,向縣委、縣政府和市局提出的請示、報告及意見、建議,需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協商的重大事項,下屬機構重大問題請示批複,會簽文件,幹部人事管理等重大問題,由分管台領導審核後,送台長簽發。
(三)下發的日常工作範圍內的文件由分管副台長審核,其中涉及其他分管領導分管工作的,須經相關副台長會審,然後送台長簽發。
(四)審批文件應提出明確的批示意見,表示出“擬同意”“同意”“不同意”或其他具體意見。
五、出差、休假請示報告製度
(一)台領導出差或請假,應將外出時間、期限、地點、聯係電話通知辦公室。
(二)台長請假外出按照縣委縣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三)台屬各機構正職出差或請假,經分管台領導同意後,由台長批準,並須將外出時間、期限、地點告知辦公室。其他人員出差或請假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安排,長假應經逐級批準,報辦公室備案。
(四)班子成員出差返回後,須將有關情況口頭或書麵向台長報告,必要時應將有關情況通報其他班子成員。台屬各機構負責人出差返回後,需本人口頭或書麵向分管台領導和批準同意其出差的台領導匯報。會議情況匯報後,會議所有資料交台辦公室傳閱歸檔。
六、附則
本規則由台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會議紀律製度
一、為深入推進機關效能建設,提高會議質量和效果,製定本製度。
二、參會人員要根據要求按時到會。其中全台幹部職工大會參會人員一般提前10分鍾進入會場,台黨組會議、台務會議提前5分鍾進入會場。
三、會議實行簽到製度,與會者不得無故中途退會。
四、台部署的各類會議原則上不得請假,遇與本機構工作安排上有衝突的,應盡量調整;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或調整參會人員的,必須說明事由,並按程序報批,經批準同意後才能請假或調整人員,不允許無故缺會。台屬各機構負責人因故不能參加全體幹部職工大會、黨組會議、台務會議的,分別報分管台領導審批並報台長批準;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一般工作人員,報所在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報分管台領導批準。
五、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代會人員在會議上的意見必須代表本單位意見。
六、參會人員應認真聽會,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進入會場後,必須關閉通訊工具(或調整到靜音狀態),禁止在會場接聽或撥打電話;會議期間不得在會場內隨意走動,不隨地吐痰、不抽煙、不亂扔廢棄物,不得交頭接耳,不得大聲喧嘩、打瞌睡以及有其他影響會場秩序的行為。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在會議中途請假的,必須經會議主持人同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按早退處理。
七、與會人員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內容,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會議內容,與會者應妥善保管會議材料。
八、辦公室對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及違反會場紀律等情況進行通報(包括現場通報)。
九、各機構和個人會議出席情況作為政令暢通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目標考核。
十、超過規定時限未到會視為遲到,未到散會時間提前離會視為早退。遲到和早退累計3次計缺勤一天,台屬各機構從其規定。
十一、本製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考勤製度
為維護全台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工作人員組織紀律觀念,改進機關工作作風,嚴肅工作紀律,保障本台各項工作順利開展,製定本製度。
一、考勤範圍
1.上下班考勤;2.集中學習考勤;3.會議考勤;
4.中心工作考勤;5.節假日期值班考勤。
二、考勤對象
全台在崗職工(已被安排離崗休息及經台黨組研究同意病休的人員除外)。
三、考勤形式
機關工作人員考勤實行現場簽到。台監察室負責機關日常考勤工作,辦公室配合。
四、考勤標準
1.機關工作人員上午上班簽到時間不得超過8:00,下班離崗時間不得早於12:00;下午上班簽到時間不得超過2:30(夏季3:00),下班離崗時間不得早於5:30(夏季6:00)
2.集中學習考勤,以當次學習簽到為準;
3.會議考勤,以會議通知和會場簽到為準;
4.中心工作考勤,按專項工作要求執行;
5.節假日值班考勤,按值班規定與要求執行;
6.特殊情形考勤,如開會、下基層、出差、辦案等特殊緊急事項不能參加單位正常考勤的,應先電話告知股室負責人或台人事股,但事後須憑相關通知等依據報分管台領導或台長簽字認可後報監察室登記、記入當日考勤。
五、考勤要求
1.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製度,按時出勤,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半小時以內視為遲到,半小時後仍未到崗的視為曠工;提前半小時以內下班視為早退,提前半小時開外下班視為曠工。請假和出差人員,應將審批手續交監察室考勤人員,監察室要在每月3號(逢節假日順延)前做好考勤表的審核匯總後交人事股存檔,作為考核依據。
2.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工作時間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串崗、玩電腦或手機遊戲、聊天,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3.特殊情況確須請假,必須按台規定程序請假,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經發現,一律按曠工論處。
4.各二級機構可參照台機關考勤方式進行考勤,具體考勤辦法自行製定,報台監察室、人事股備案,並且每月3號(節假日順延)前要將各自考勤匯總情況報台人事股存檔,作為考核依據。
5.台監察室牽頭,人事、辦公室配合,不定期對全台係統的考勤情況進行督查,每次督查情況在全台予以通報。
六、考勤結果運用
1.遲到或早退一次,台機關、二級機構工作人員扣工作津貼20元。
2.曠工一天,台機關、二級機構工作人員扣工作津貼50元(以考勤登記和抽查暗訪記錄為準)。
3.工作人員一年內遲到、早退超過30次或無故曠工超過3天的,年度考核隻寫評語不確定等次;一年內累計遲到、早退超過60次或無故曠工超過5天的,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
4.曠工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1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公務員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予以辭退,非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處理。
七、本製度由人事股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機關文印管理製度
為切實加強對機關文印的管理,本著科學、節儉、高效、統一的原則,結合台機關的實際,製定本製度。
一、台機關文印工作由辦公室統一管理,主要負責機關內部材料及日常行文的排版和印發等工作,未經批準,概不對外。
二、台文印配備的計算機、複印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和日常養護;原則上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動用一切文印設備。
三、各股室遇特殊情況,在非工作時間或節假日使用複印設備的,需經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後,並提前通知辦公室統一安排。
四、為推動機關無紙化辦公和自動化辦公進程,加強對辦公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對各股室承辦的文件材料,自行校對後以電子郵件發至[email protected],交由辦公室統一排版印發;對一般性文字材料,原則上由各股室自行負責打印。
五、需批量印製的宣傳資料、各類文書、標牌及橫幅製作等由各股室提出書麵申請,明確依據、格式、數量和質量要求,經分管台領導審批並報台長批準後,由辦公室統一承辦,否則費用自負。
六、對上級來文來電等文字材料,能通過網上傳遞的,原則上不打(複)印。
七、材料實行文責自負。對各股室交由辦公室打印的材料,文字校對由交辦股室負責。材料的版式和印刷質量由辦公室負責,確因硬件造成的印刷質量問題,需向送件人解釋清楚。
八、各股室打印、複印的材料,辦公室要如實登記,並由送件人簽字確認。
九、嚴格落實保密製度。重要稿件、涉密材料和領導交辦的材料,文印員要加密保存,不得私自泄露外傳;未經許可,任何人都不得翻閱辦公室文印電腦內存放的材料。
十、文印室打印機、複印機等電器設施維修必須先請示主管辦公室台領導批準,超過1000元標準要報台長批準,方可進行維修。
十一、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衛生環境管理製度
1、辦公場地必須每天上班前打掃一次,保持清潔、衛生。辦公用品與文件應擺放整齊。
2、衛生責任區劃分:
(1)門頭前後,包括廣告公司前的停車場,由門衛負責清掃;
(2)綠化帶兩旁路段,由有線數字電視網絡有限公司負責清掃;
(3)綠化帶垃圾箱起至辦公樓前停車場,由電視台負責清掃;
(4)辦公樓前後的花帶、水溝,由機關負責清掃;
(5)各家屬樓的前後由各棟長負責,在重大節假日及縣裏舉行重大活動必須組織清掃外,平時,每月至少清掃一次。
各單位必須堅持每周五打掃一次。辦公室必須堅持每周進行一次督查,並通報各單位衛生責任區的打掃情況。
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煙頭等垃圾。
4、會議室的衛生必須做到會前、會後清掃幹淨,桌、椅擺放整齊。
本製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印鑒管理製度
1、凡因工作需要,需雕刻啟用各類公章的應由相關股(室)提出申請,經部長會議研究、批準後,持辦公室介紹信才可刻製,嚴禁擅自雕刻啟用公章。
2、用印應向分管領導匯報,批準同意後方可,凡未履行報批手續的,不能用印。
3、印鑒實行專人負責,妥善保管,隨用隨鎖,嚴禁私用。各種印鑒一般不準隨身攜帶外出使用。
4、實行用印登記。
5、如因用印失誤,出現影響單位形象和聲譽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公務接待管理製度
為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湖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台實際,製定本製度。
一、公務接待範圍
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公務活動和有公函的來訪人員,屬於公務接待範圍。國家工作人員的休假、探親、旅遊等非公務活動和私人活動不納入接待範圍。本台公務接待,具體由辦公室負責。
二、公務接待標準
公務接待用餐、住宿標準和會議費標準按照財政部門核定的接待標準執行。
三、公務接待程序
1.公務接待按照“先審批、後接待”原則,嚴格按程序進行,實行對口接待,沒有對口接待股室的,根據來訪單位性質和公務活動內容,由辦公室確定接待股室。
2.重要賓客專項接待由台長或台長指定的人員接待,辦公室負責協調安排。
3.公務接待經辦人員必須憑《公務接待審批單》和公函報賬。《公務接待通知單》一式二份,一聯交辦公室留存,一聯交財務報賬。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接待的費用和超財政核定接待標準部分的費用一概自理。
4.嚴格控製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接待餐以本地菜為主,不提供煙酒,不到高端私人會所、高消費娛樂場所消費。處級以上領導來台,陪餐人員由台長指定;科級幹部來台,報告台長或分管副台長,陪餐人員由台長或分管副台長指定;科級以下人員來台,陪餐人員由分管副台長指定。
5.中餐、晚餐禁止飲酒,未經批準擅自安排的酒水或其他費用,辦公室和財務不予報賬,由此造成的後果,當事人自行承擔責任。
6.公務接待不安排旅遊和與公務無關的活動,不到營業性娛樂、健身場所活動,不贈送禮金、紀念品、土特產品等。
四、公務接待要求
1.公務接待既要熱情周到,又要厲行節約,禁止奢侈浪費。
2.辦公室、財務密切配合,嚴格把關,監察室負責監督,凡未履行審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報賬。
3.公務接待原則上在機關食堂安排,特殊情況需要在外接待的,須經分管台領導同意並報台長批準,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在機關食堂外安排的公務接待開支原則上必須使用公務卡或采用銀行轉賬方式結算,確因條件限製(無刷卡機等),接待經辦人員必須提前向辦公室主任或分管台領導通報方可結算,事後在接待單上注明。
五、本製度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監察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務用品采購管理製度
為加強對本台財物的管理,節約經費,降低成本,根據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製定本製度。
一、本製度所指公用物品是指利用本台辦公經費和業務經費所購置的辦公用品及工作用品。
二、采購公用物品應本著實際需要、適合使用、節約經費的原則,既要保證質量,又要價廉物美,有使用價值。
三、公用物品(包幹經費購買的除外,下同)由台辦公定負責集中在湖南省電子政務平台網上采購,機關各機構不得擅自購買,更不得隨意簽單購買,辦公室安排專人統一采購和管理,並建立進出庫登記台帳,做到帳目清楚,帳實相符。
四、機關各機構添置公用物品,必須提前申報需采購物品目錄,報分管台領導審批並經台長批準後,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購買,然後各機構到辦公室登記領用。
五、包幹經費內的公用物品采購,由台屬各機構自行負責,台不予配備。
六、列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或達到政府集中采購限額標準的公用物品,必須按政府集中采購程序實施政府采購。
七、凡屬公用物品要妥善保管,注重保養、維護,確保公用物品不丟失、不損壞,工作人員工作變動時,應經辦公室查驗後辦理移交手續。
八、本製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財務管理製度
一、為了規範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監督,嚴肅財經紀律,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確保機關正常運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製定本製度。
二、票據和收入歸口管理。台機關所有執收票據由計財股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自製或私自購買其他票據。各二級機構收費、機關水電費及其他各項收入必須使用財政統一票據或增值稅發票結算,並及時、足額入賬。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嚴禁收入不入賬或者“坐收坐支”。
三、資金指標與資金計劃管理。會計、出納要加強資金指標與資金計劃管理工作,及時與相關職能部門聯係資金指標與資金計劃申報,及時到開戶銀行取回銀行相關回單,及時登記相關帳目,及時核對資金指標與資金計劃餘額,及時報送會計報表。
四、銀行印鑒管理。銀行印鑒采取“分開保管”的辦法,會計負責保管單位財務公章,出納負責保管個人印鑒和委托代管的法人印鑒。
五、現金實行限額管理。原則上所有支出采取直接支付,盡量壓縮現金支付業務,備用金按縣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局批準的限額標準執行。出納要認真、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每天清理盤點現金,備用金不足時要及時與縣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局聯係補充備用金。
原則上不允許公款私借。本單位幹部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借款的,應由本人說明借款用途、金額、歸還日期經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借款金額超過3000元的應經台長批準同意後方可借支。所借款項必須及時歸還或報賬,逾期未歸還或報賬的,從下月工資中扣回。
六、出納對現金、有價證券、個人銀行印鑒、相關委托代管的法人印鑒必須妥善保管,確保其安全和不受損失。嚴禁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
七、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堅持厲行節約,嚴格控製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嚴格按照《嶽陽縣縣直部門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標準》規定的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從嚴從緊編製預算。
強化預算執行,原則上預算作為支出審批依據,做到先預算後支出。嚴格執行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實行預決算公開和“三公”經費公開,加強支出監督。
八、嚴格支出審批管理。台機關所有開支必須由經手人填寫代辦事項計劃申報表,經分管領導和台長批準同意辦理後方可申報條據,報銷的條據必須由經手人簽字說明事由,財務股長審核票據,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後,再由台長簽字審核,出納方可報銷。
各二級機構支出審批管理。所有開支必須由經手人簽字說明事由,二級機構負責人審批後,財務股長審核票據,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後,再由台長簽字審核,出納方可報銷。
項目支出必須由經手人簽字說明事由,財務股長審核票據,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後,再由台長簽字審核,出納方可報銷。重大開支由台黨組集體研究。
對不符合審批手續的開支條據,出納應予以退回或者拒絕辦理。
九、所有支出必須憑正規、合法、有效、並加蓋了收款單位財務專用印章的稅務發票報賬,嚴禁白條入賬。
十、所有支出條據必須及時報賬,原則上10天內要審批報賬,特殊情況不能超過一個月,逾期條據原則上領導不審批,出納不結算,做到當月條據當月審批入賬。
十一、辦公用品用具的購置,由各股室根據需要列出采購計劃,報請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購買,所用開支必須及時入賬,嚴禁任何私自簽單行為。
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按《湖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規定辦理,達到限額標準的由辦公室統一在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上進行采購。
十二、機關文印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原則上一律在台機關打印、複印。確需到打印社打印、複印的,報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辦理。
十三、嚴格控製差旅費。根據《嶽陽縣鄉鎮及縣直機關差旅費管理暫行辦法》(嶽縣財發[2019]18號),結合本台實際,就差旅費報銷作出如下規定:
去嶽陽市參加會議、培訓學習或聯係工作的:憑據報銷往返公交交通費用,市內交通費補助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幹,多天的隻報銷往返2天的市內交通費用補助。培訓舉辦單位收取了會議及餐飲費並統一安排了用餐的,不再報銷夥食補助;舉辦單位未安排用餐的,夥食補助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幹。參加會議和培訓學習,舉辦單位統一安排了住宿的,不得報銷住宿費;未安排住宿費的,按處級每人每天450元、其餘人員330元的標準,憑發票據實報銷。
十四、嚴格控製公務接待費用。公務接待用餐實行派餐製度。台機關及各二級機構因公務確需接待的,需有來訪單位的公務接待函,報經分管領導同意,並填寫好公務接待審批單,按接待標準安排用餐,所有接待禁止煙酒費用,費用結算方式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
十五、嚴格控製接待標準。鄉鎮因事聯係工作需用餐的,標準控製在50元/人,省、市領導來單位聯係工作,原則上接待標準控製在70元/人;其他需要搞高接待標準的,由分管領導報告台長同意。
十六、嚴格控製租車費。車改後,台機關及各二級機構的公務用車,嚴格按照《嶽陽縣公務用車製度改革總體方案》和《嶽陽縣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方案實施方案》(嶽縣辦發[21]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十七、機關各項建設和大型維修由主管領導造出計劃及預算清單,報台長審批;重大基本建設項目須經集體研究決定。
所有建設實行合同製和竣工驗收製。工程建設過程中,主管領導要嚴格把好質量關,完工後組織相關人員驗收,憑工程預算清單、承包合同、工程驗收結算單和正規稅務發票報帳。
機關各項建設和大型維修必須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和政府集中采購的相關規定。附件須有:招投標文件、合同、監理公司出具的工程款支付報審表,工程竣工驗收後付款時還須有審計結算單。
十八、加班費和應休未休帶薪年休假報酬:取消一般性加班補助,因特殊情況必須加班的,經領導批準並在完成工作任務後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安排值班的,按加班給予補助;嚴格落實帶薪休假製度,因特殊崗位經領導批準,應休未休帶薪年休假報酬按本縣相關規定執行。
十九、本製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機關門衛管理製度
1. 保安人員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明確職責,認真工作;要團結友愛,互幫互助,不得推諉扯皮;台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督促改正和意見反饋。
2. 上班時必須按規定著裝,做到衣冠整潔,舉止文明,堅持原則,禮貌待人。
3. 實行 24 小時值班負責製,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崗,值班期間不得飲酒。
4. 對來訪人員要主動詢問,在征得被訪人同意後,憑有效證件辦理登記手續方可準入,出樓時要收回有被訪人簽字的出入證副頁。謝絕推銷商品、收購廢品等閑雜人員進入;禁帶危禁品進入;嚴格物資出入手續,無有關部門開具的證明(或電話告之)不得放行。
5. 對責任區要不間斷巡查,防止不法分子、可疑人員進入;對形跡可疑人員應立即向局安委辦報告並做好登記;對破壞正常辦公秩序的行為要迅速製止,全體人員要主動配合,勇於鬥爭。
6. 認真搞好門衛值班室內外及責任區衛生,及時清理紙屑、果皮、煙頭等廢物,保證整潔、幹淨;不得留宿外來人員,閑雜人員不得在門衛停留,電話不得隨意對外借用。
7. 樓內單位公用車輛出入辦公區停車場,都要登記配發起落杆無線遙控器,停車位相對固定使用,一位一車,要指揮其按序停放;外來車輛一般不許進入辦公區停車場;要監督和製止局大門口亂停亂放車輛、小商販擺攤及其它設點,不得影響正常車輛出入。
8. 上下班前要對門窗、水、電、監控等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確保門窗關閉完好、水無跑冒滴漏、燈無長明不息、監控顯示正常。發現有公共設施、設備損壞時,要及時向台辦公室報告。
9. 認真做好報刊、信件、物品的簽收與轉交工作。
10. 及時完成臨時性或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