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編辦2016-度
決算分析報告
一、基本情況
1、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嶽陽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嶽縣委〔2011〕3號)和《關於縣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嶽縣委〔2011〕4號)精神,設立中共嶽陽縣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加掛嶽陽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為縣機構編製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縣委的工作部門,又是縣政府的工作部門,列入縣委機構序列。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行政管理體製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製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機構編製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統一管理全縣黨政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工作。
2、內設綜合室、機構管理室(公務用車編製室、中文域名管理室)、編製管理室(實名製信息室)、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室等4個股室。
3、共有在職幹部13人,其中,男10人、女4人,另有退休幹部3人。
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1、收入支出結構分析:
本-總收入為1392000元,其中財政撥款為1392000元,占總收入100%。
本-總支出為139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為1392000元,占總支出100%。
2、收入支出與預算對比分析
預算收入1212000元,實際收到1392000元。
預算支出為1392000元,實際支出1392000,主要原因是節約了辦公開支。
3、收入支出與上-度對比分析
本-度收入支出與上-度基本約有增加,主要原因為人員增加,工資津補貼開支增加。
4、資產負債情況分析
固定資產為498465元,流動資產為167709元,負債類主要為其暫存款30000元,與上-持平。
5 、三公經費開支說明:
2016-公務接待開支2.5萬元,公務用車開支2.5萬元。
三、2016-度取得的主要成效
1、機構編製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加強機構編製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強化對機構編製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機構編製的控製和管理,始終堅持機構編製管理實行“一支筆”審批製度,即涉及職能調整,機構、編製和領導職數增減的,都要嚴格按照機構編製審批程序,報經我辦按管理權限審批或審核後,然後提請縣編委或縣委、縣政府研究審定。再由縣編委主任“一支筆”簽批後組織實施,其他任何部門不得研究決定機構編製事項,嚴肅機構編製紀律。
2、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持續保持負增長。-初,根據各單位申報的-度用編計劃,关键词2就其人員編製結構、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摸清人員需求的真實情況;然後結合單位的空編數和上-的自然減員情況,擬訂相關單位的-度用編計劃,並報縣編委和縣委、縣政府審批確定後,印發文件。在實施過程中,关键词2嚴格執行文件精神,按照既定程序,紮實做好了人員選調、招聘的每一項具體工作。2016-元-至今,縣機構編製部門共開具新增人員的《人員列編通知單》389份,其中公開招錄、招聘人員列編372份,外地調入17份。此外,退役士兵安置暫辦理31人。為此,2016-我縣行政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將達420人,較市定控製計劃465名少進45人,較2015-自然減員402人,淨減18人。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製連續15-保持負增長,已累計淨減人員2500人,按人均財政下撥經費5萬元計算,-可節省開支1.25億元。
3、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持續優化。認真抓好-度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流動調配工作編製使用情況審核及社會養老保險、公車改革人員審核工作。嚴格按照機構編製管理的有關政策,對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人員的調配,經編辦核編後才能研究辦理有關調動手續,否則人事部門不得辦理工資基金,財政部門不得撥付工資。-初,在製定機關事業單位-度用編計劃時,進一步增加大公務員(參公人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招聘。一-來,共招錄公務員(參公人員)59人,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313人,機關事業單位特別是教育、衛生係統的專技人員編製結構不斷優化。
4、機構編製實名製管理係統進一步完善。一是以中央編辦單機版為平台的實名製管理係統進一步完善,實現了人員編製實名製管理係統、《嶽陽縣行政事業單位機構編製管理證》和實有人員編製的一一對應,確保了人員編製信息更加完善、數據更加準確。並以此為基礎,製定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編製台賬》,為領導科學決策機構編製事項提供了可靠依據。二是以省委編辦網絡版為平台的機構編製實名製管理係統建設已經完成。根據“清-結”的原則,关键词2有空就清理清查實名製管理係統,做到了更新及時,數據信息準確。我縣機構編製實名製網絡版管理係統的數據、信息錄入工作得到了市委編辦的充分肯定。
5、機構編製的統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在機構編製常管理中,編製的分類、核定必須有統計數據為依據。為加強對全縣機構編製、實有人數進行動態管理,-初,我辦根據省市編辦關於機構編製統計報表編製的有關要求,完成了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及公檢法司的機構編製統計報表並製定編製一覽表,為領導及各單位進人、調人提供了依據。在常管理中,我辦還根據各單位的人員變化,隨時調整編製統計表,力求統計報表的準確、及時,不出差錯。截止-底,全縣行政編製2189名,事業編製11766名,工勤編製125名。
6、機構編製專項治理階段工作全麵完成。根據省、市有關幹部人事和機構編製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統一部署,8-,我會同組織、人社、財政部門的相關同誌組成督查組,對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不在崗”和“吃空餉”人員等問題進行了專項督查,並向存在問題的單位下發了整改通知書,督促各單位認真整改。8-份,省委巡視組對我縣“三超兩亂”中的“在編不在崗”問題進行了複核。根據省委巡視組的整改意見,按照辦裏的安排,我對相關單位的問題進行跟蹤督促。截止前,應糾正“在編不在崗” 81人中,已整改到位的有63人,尚有18人未整改到位。已整改到位63人具體情況為:返崗25人,開除和辭職(退)9人,作鄉鎮事業站所分流人員處理核銷編製9人,辦理病假手續18人,辦理脫產學習手續1人,退休1人。
7、機構編製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一是結合各類人員編製台賬的審核工作,對不及時辦理核編特別是不及時辦理人員增減的單位提出批評,要求各單位嚴格按規定做好每-人員增減的核編工作。二是監督檢查機構改革後各單位執行“三定”方案的情況,認真查處幹預鄉鎮機構設置的行為。三是結合中央、省、市編辦的監督檢查內容有針對性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