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製工作是关键词2黨加強執政能力建設、鞏固國家政權、優化配置執政資源的基礎性工作。近-來,各級黨委政府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推進機構編製規範化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審批不嚴、超編進人等現象依然突出。為此,應從四個“嚴格”推進機構編製規範化管理。
一是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製度。成立了由政府縣長任主任,縣委專職副書記、政府常務副縣長和縣委組織部長任副主任,編辦主任、組織部常務副部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財政局長及編辦其他班子成員為成員的縣編委,共同參與機構編製事項的研究與審批。明確機構編製部門在控編進人過程中的“龍頭”地位,並構建了一個以機構編製部門為主體的機構編製管理工作流程和網絡,確保了機構編製與人員進出、經費支出的協調一致。凡涉及職能調整,機構、編製和領導職數增減的,都要嚴格按照機構編製審批程序,報經該縣編辦按管理權限審批或審核後,然後提交縣編委或縣委、縣政府審批.再由編委主任“一支筆”簽批後組織實施,其他任何部門無權決定機構編製事項。各部門向縣委、縣政府直接提交研究的事項,一般不得涉及機構編製問題,如確需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的機構編製問題,必須先經機構編製部門研究同意;如未經機構編製部門研究,縣委常委會議和縣政府常務會議不予研究,縣委、縣政府領導不簽批具體意見。
二是嚴格執行政事業單位進人審核製度。遏製行政事業單位人員過快增長,防止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老化和綜合素質低下,是編製管理必須麵對的現實問題。該縣推行用編計劃管理,嚴格控製人員編製增長。每年年初,縣委、縣政府要求編辦根據行政機關空編數和事業單位上年度自然減員數製訂-度用編計劃方案,報縣編委和縣委、縣政府審批同意後,分階段組織實施。並要求在實施過程中嚴格遵循“計劃服從編製、增人服從計劃、配員服從結構”的“三服從”原則,堅決杜絕超編製、超計劃進人。建立部門聯動機製,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編辦、人事、勞動、財政等部門,建立了有效的相互約束機製。同時,堅持擇優錄用人才,針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停止統一分配政策、企事業單位招工製度和機關事業單位取消退休補員,導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老化、綜合素質不高等現象,縣編辦會同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從大專院校畢業生和現有在編人員中擇優選拔、聘用。近-來,我縣打破地域界限,麵向全國聘用各類高素質人才和專業技術人員,使有限的用編計劃發揮了最大的效益,有效解決了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結構老化和綜合素質整體下降的問題,滿足了縣域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
三是嚴格推行人員編製管理“實名製”。2010-6-份,我縣采用中央編辦“機構編製實名製管理信息係統”縣級編辦版、委辦局版在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推行人員編製“實名製”管理。通過組織培訓、信息采集、數據公示、信息錄入等程序,全麵完成了全縣各級行政事業機構和人員編製數據的錄入、核對工作。並以單位為基礎,從係統數據中導出各個單位的人員編製信息,建立了《嶽陽縣機構編製管理證》,實現數據庫信息、機構編製管理證數據和實有人員的一一對應,人員編製“實名製”管理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中央編辦“機構編製實名製管理信息係統”推行和應用,進一步加強了縣機構編製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製“實名製”管理。
四是嚴格實施監督檢查機製。積極探索機構編製自身檢查的新機製,建立機構編製績效評估工作機製,將機構編製管理工作納人縣委、縣政府黨政績效管理評估的重要內容,出台了《嶽陽縣機構編製績效評估辦法和考核細則》,加大對各行政事業單位履行職責、機構編製常管理、-度用編計劃實施等工作的督查力度。通過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專項督查活動,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和糾正一些違規問題。進一步加強對事業單位法人的管理,積極探索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根據各個事業單位法人的職能職責,為他們量身定製履職評估的年度目標任務,下發文件到各個單位,采取常檢查、年終考核等方式加強對各個參評對象的監督檢查。全縣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辦法,從基礎指標、監管指標、民調指標等三個方麵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行職能職責情況進行全麵評估,創造性地將事業單位法人的履職情況、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任務由抽象轉變成了具體,使事業單位法人對自己的工作任務、工作職責和工作要求更加明確、具體。在政府公眾網設立了機構編製工作信箱、開通了民情熱線電話,暢通了社會各界反映機構編製工作的渠道.進一步增強了該縣機構編製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使全縣機構編製工作呈現良好發展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