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5-03-25
進一步加強全縣機構編製管理工作通知
來源:縣委編辦   2018-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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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

根據中央、省、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機構編製管理工作的通知》(廳字〔2002〕7號、湘發〔2003〕2號、嶽發〔2003〕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縣機構編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機構編製歸口管理和“一支筆”審批製度

機構編製管理是一項涉及全局的工作,事關重大。機構編製管理權隻能歸口、集中到機構編製部門,其他任何部門都不得以各種形式決定機構編製事項。機構編製的決定權必須高度集中到縣委、縣政府和縣編委。

機構編製實行“一支筆”審批製度。凡涉及職能調整和機構、人員編製和領導職數增減的事項,都要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報經縣編辦按管理權限審批或審核後,提交縣編委或縣委、縣政府審批,由主管領導“一支筆”簽發。除縣機構編製部門外,縣直業務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幹預下級業務部門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編製和領導職數核定,不得對下級的機構編製作出規定;部門下發文件和召開會議擅自涉及機構編製事項的,一律無效。

二、嚴格控製機構編製和領導職數

嚴格控製機構編製增加,是機構編製管理工作的一項主要任務,是鞏固機構改革成果的關鍵。各鄉鎮和縣直各單位要嚴格執行縣委、縣政府批準的機構改革方案和“三定”規定,對規定的主要職責,要認真履行,不斷失責或越權;對批準的內設機構、人員編製數額不得突破。今後,除上級黨委、政府和機構編製部門有明確要求外,全縣不再增加新的機構和行政編製;職能調整和任務增加的部門,所需編製隻能在縣內調劑解決。任何單位不得超總額分配編製,不得擅自超編製增加人員,不得混編混崗,不得將下屬事業單位的人員借到機關頂崗工作,不準互相擠占或擅自轉移編製,不準在編外聘請臨時工作人員。財政補貼的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再增加機構編製,個別確因工作需要調整的,要按照機構“撤一建一”和編製總量平衡的原則從嚴控製;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機構編製也要從嚴掌握,在控製總量的前提下,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進行適當調整;實行聘任製的事業單位,所聘人員不得突破編製限額。財政性人員安置需要增編,必須由機構編製部門審定。

認真貫徹《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三定”規定核定的領導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個別單位確需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的,必須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此外,政府工作部門的黨政主要領導不分設(行政主要領導是非中共黨員的除外)。

三、強化編製計劃管理和進人審核機製,健全配套協調的約束機製

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製嚴格執行負增長計劃,逐步實現在崗人員數與核定編製數的總體平衡。每--初,由縣編辦根據各行政機關的空編數和事業單位的自然減員數,結合實際需要,核定全縣-度新進人員的編製計劃,報縣編委和縣委、縣政府審批確定。-度編製計劃由縣編委分類別(師範類學生、非師範類學生、複員軍人、軍轉幹部、機關人員調劑等)、分階段組織實施。

機構編製部門要與組織、人事等部門互相配合,加強對人員結構的宏觀調控,強化進人審核機製。今後,機構編製部門不能隻批編製,還要根據編製提出進人要求;不能隻管數量,還要管人員結構,要監督、檢查是否按批準的編製和結構進人。凡行政機關和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進人,由縣編辦根據-度用編計劃提出公開招考、選調的編製數和結構要求,報縣編委批準後,由相關職能部門一起組織公開招考或選調(政策性安置人員除外)。其他事業單位確需聘用人員的,由編辦組織調查,根據-度編製計劃和用人單位要求,提出聘員意見,報編委集體研究。

要完善機構編製、人員工資與財政預算相互配套的約束機製,適應建立公共財政管理體係的需要。機構編製是財政部門擬定財政預算和核撥經費的主要依據。隻有在機構編製部門審核同意設置的機構和核批的人員、編製範圍內,人事部門才能核定人員和工資,財政部門才能列入財政預算範圍並核撥經費;對混崗、無編和擅自超編的人員,一律不納入工資統發的範圍,組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不予辦理調配、工資、社會保障等手續;對未經批準,超職數配備的領導幹部,不核發職務工資。各有關職能部門既要各負其責,又要加強配合,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加強機構編製部門與組織、人事、財政等部門的相互監督,健全製度化的動態管理機製,隨時掌握編製與實有人數的變化情況,防止“吃空餉”的現象發生。

四、依法加強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建立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書製度,強化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管理。健全機構編製、組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工商、稅務、銀行、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機製,確保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使用製度落到實處。要加強對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行政執法,把經常性監督管理和-度審查工作結合起來,依法查處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範圍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加強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經濟責任審計。不僅要對擬離任的法定代表人實施離任審計,還要對任期較長的法定代表人每兩-實施一次任中審計。

五、大力加強機構編製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

機構編製管理具有權威性、嚴肅性和法律效力。做好機構編製管理工作,必須大力加強督促檢查。要通過專項督查,了解機構編製限額和領導職數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要從全縣各係統和鄉鎮聘請機構編製特約監督員,充分發揮他們的監督作用。

要加大違反機構編製管理規定問題的查處力度。凡擅自設立機構的,擅自新進人員的,擅自在係統內部逆向調整人員或將下屬單位的人員借調到機關頂崗工作的,擅自在編外聘請臨時工作人員的,縣編辦都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縣編委報告,由紀檢、監察機關對其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同時對違規調入或聘請的人員予以退回,已經發出的工資予以追回。

中共嶽陽縣委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03-10-12

主題詞: 機構編製 管理 通知

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 2003-10-13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