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辦發〔2018〕7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正式印發。《指導意見》立足於我國核電行業發展,兼顧核電工程和技術裝備國際合作的現實需求,明確了核電標準化建設的發展目標,係統規劃了下階段重點任務。
《指導意見》旨在提升各方麵對核電標準化工作的重視程度,著眼於解決當前核電標準化工作中麵臨的標準體係不完善、實施應用不理想、國際認可度和影響力不夠等突出問題,提出了五類共11項重點工作:一是優化完善核電標準體係。加快推進核島機械設備標準技術路線統一,加強標準製修訂工作,建立能源行業核電標準動態管理機製,提高標準質量。二是推動核電標準實施應用。積極完善與核安全相關標準的認可製度,健全實施反饋機製,實現標準實施-反饋-提升的良性循環。三是擴大核電標準國際影響。推動與核電貿易國建立雙邊、多邊合作機製;加強與核電強國的標準技術交流與合作,推動標準互認、標準共建及技術交流等合作。四是強化核電標準能力建設。建立核電標準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支撐核電標準長遠發展。五是提升標準自主創新水平。全麵開展標準化科研,加強科研成果轉化,適時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同時,《指導意見》明確了建立核電標準化協調推進機製、政府合力引導、企業加強配套、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等保障措施。
目前我國核電在運裝機規模世界第三,在建裝機規模世界第一,按照國家核電發展規劃,到2020年我國核電在建、在運裝機規模將達到8800萬千瓦,核電標準化建設麵臨關鍵窗口期。《指導意見》體現了國務院對核電標準化的高度重視,必將有力促進各方麵進一步凝聚共識,以標準化形式固化我國核電行業近30年來實踐和探索積累的豐富數據和寶貴經驗,實現自主核電標準的引領和支撐,盡早突破核電技術裝備和工程服務國際合作麵臨的標準瓶頸,提升我國核電標準的國際交流合作水平,打造中國核電標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