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起,卷煙從價稅稅率提高並加征從量稅——
稅價聯動 一舉多贏
5-9,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消息,經國務院批準,5-10起,調整卷煙消費稅政策,將卷煙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這是自1994-我國對煙產品征收消費稅以來的第四次政策調整。
本次提高卷煙消費稅的目的是什麽,將會產生哪些影響?《經濟報》記者就此采訪了有關專家。
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球每-至少有500萬人死於吸煙所引致的各種疾病。“目前我國吸煙人數有3.1億,是世界上最大的煙草生產國和消費國。”長期研究煙草稅與控煙問題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鄭榕表示。
我國高度關注煙草製品的危害性管製,國家對控煙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在降低人群吸煙率、普及吸煙危害教育等方麵取得初步成效。一些地方性法規也對控煙作出嚴格規定。比如,6-1起,被稱為“史上最嚴”的《北京市控製吸煙條例》將正式實施。
“無論是在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提高煙草稅和煙草價格能夠有效地減少煙草使用。”鄭榕說,世界衛生組織研究表明,提高煙草稅進而提高煙草價格10%,在高收入國家會減少大約4%的煙草消費,在大多數中低收入國家會減少高達8%的煙草消費。
我國在稅收征管中,將卷煙分為甲類卷煙和乙類卷煙,前者是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上(含70元)的,後者是調撥價70元(不含增值稅)/條以下的卷煙。經過本次調整,在生產環節,甲類、乙類卷煙的消費稅率分別維持在原有56%加0.003元/支、36%加0.003元/支;在批發環節則均由原來的5%上調為11%加0.005元/支。本次消費稅政策調整不涉及雪茄和煙絲。
“本次調整是對煙產品消費稅製度的完善,由於對甲類、乙類卷煙消費稅的調整幅度一致,有利於公平稅負,對煙草行業轉方式調結構有積極作用。通過調整,生產環節和批發環節稅負差距縮小,有助於建設全國統一煙草市場。同時,產銷量的總體下降,將加劇煙草企業的競爭,企業需要通過調整產品結構、加強成本控製、提高管理水平等辦法來提升效益。”國家煙草專賣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李保江認為,此次調整,在促進控煙的同時,也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財政增收,可謂“一舉多得”。
消費稅是對特定貨物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就其本質而言,是特種貨物稅,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費)環節征收的稅。“除籌集財政收入外,消費稅可以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的需求,調節生產消費行為,促進節能環保,正確引導投資流向,補償部分商品和消費行為的負外部性,緩解收入分配不公。”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王朝才說。
當前,深化財稅體製改革正在加速推進,而消費稅改革是財稅體製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去-以來,消費稅改革不斷“小步快跑”:先後3次調整成品油消費稅標準,取消汽車輪胎、酒精等商品消費稅,對電池、塗料征收消費稅。4-28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結合稅製改革,完善化妝品等大眾消費品的消費稅政策,統籌調整征稅範圍、稅率和征收環節。
從消費稅改革的推進可以看出,我國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對消費稅的征稅範圍、稅率結構和征收環節等不斷完善和調整。
“此前對消費稅的調整主要集中在征收範圍和稅率,預計今後還將把後移消費稅的征稅環節作為消費稅改革的重頭戲,將部分品目的征收環節從生產環節後移到批發或者零售環節,以擴大稅基、均衡地區間稅源分布,增強消費地政府對消費環境和消費能力的關注。”王朝才表示。(記者 曾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