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5—00005
嶽縣政發〔2025〕3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廢止部分規範性文件的決定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為確保法製統一和政令暢通,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湘政辦函〔2025〕17號)、《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規範性文件清理和備案審查工作的通知》(嶽政辦函〔2025〕48號)等有關要求,決定廢止下列規範性文件:
一、《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賦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嶽縣政辦發〔2021〕15號);
二、《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新增和調整一批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賦權事項的通知》(嶽縣政辦發〔2023〕13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