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4-1)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
,
確保我省脫貧攻堅決戰決勝,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
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以“四個全麵”戰略布局為統領
,
以“五大發展理念”為指針,以“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為總要求
,
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主要對象,認真貫徹《湖南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
,
堅持扶貧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相互促進、精準幫扶與連片特困地區開發緊密結合、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改革創新精準扶貧體製機製
,
打好政策組合拳,全麵實施脫貧攻堅行動計劃
,
深入推進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工作責任
,
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續的措施
,
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2.目標任務
——確保貧困縣全部摘帽
。
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比照享受省級扶貧工作政策待遇縣原則上在2017-前(含2017-)摘帽,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連片特困地區縣在2019-前(含2019-)摘帽
,
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摘帽主要指標為:貧困縣貧困發生率控製在2%以內
,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達到8000元、2020-達到10000元,其他指標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確保貧困村全部退出
。
到2020-全省8000個貧困村分批全部出列。退出主要指標為:貧困村貧困發生率控製在2%以內
,
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4萬元以上,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確保貧困人口全部脫貧
。
按照“頭三-集中攻堅,後兩-鞏固提升”的要求
,
確保到2018-全省現行標準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比例達75%以上,到2020-全麵實現脫貧
。
脫貧主要標準為: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即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
,
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貧困戶人均純收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線以上。
3.基本原則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
。
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嚴格執行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製
,
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切實加強貧困地區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
。
脫貧攻堅任務重的市州、縣市區、鄉鎮黨委和政府要把脫貧攻堅作為“十三五”期間頭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來抓,堅持以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
強化政府職責,引領市場、社會協同發力
,
鼓勵先富幫後富,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
按照規劃到村、幫扶到戶、責任到人的要求,因地製宜
,
因戶施策,全麵落實扶貧對象、項目安排、資金使用、措施到戶、因村派人、脫貧成效“六個精準”
,
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使脫貧更加有效、更可持續。
——堅持保護生態、綠色發展
。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始終把保護生態、綠色發展作為脫貧之基、致富之道
,
科學製定扶貧規劃,合理布局產業和項目
,
積極探索綠色產業扶貧、鄉村旅遊扶貧等生態扶貧新路子,實現產業強、百姓富、生態美。
——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創新
。
針對扶貧開發麵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新問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
創新扶貧開發路徑,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
;
創新扶貧資源使用方式,由多頭分散向統籌集中轉變
;
創新扶貧開發模式,由偏重“輸血”向注重“造血”轉變
;
創新扶貧考評體係,由側重考核地區生產總值向主要考核脫貧成效轉變。
——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鬥
。
大力倡導脫貧光榮,充分發揮貧困群眾的主體作用
,
激發貧困群眾自主脫貧的內在動力。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
注重扶貧先扶誌扶智,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二、深入組織實施脫貧攻堅行動
4.發展特色產業增收脫貧
。
針對有勞動能力、可以通過生產和務工實現脫貧的約260萬貧困人口,加大產業培育扶持力度
,
因地製宜發展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區域特色產業,通過發展生產實現穩定脫貧
。
堅持資金跟著窮人走、窮人跟著能人走、能人跟著產業項目走、產業項目跟著市場走的“四跟四走”產業扶貧路子,通過直接幫扶、委托幫扶和股份合作等方式
,
完善利益聯結機製。製定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規劃
,
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發展貧困戶有能力經營的產業項目
,
實現特色產業對有條件的貧困村、貧困戶全覆蓋。力爭每個貧困村建立1個以上的產業合作組織和1個以上互助組織
,
每個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至少加入1個產業合作組織。創新麵向多種形式產業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產品
,
逐步實現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小額信用貸款全覆蓋。加快貧困地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
鼓勵貧困戶以土地使用權、固定資產、資金、技術、勞動力等多種生產要素投資產業發展項目,支持貧困地區發展農林產品加工業
,
依托現有基礎扶持每個貧困縣打造1個以上以帶動貧困人口就業為主的特色產業園,讓貧困戶更多分享農業產業鏈和價值鏈增值收益
。
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產品品牌推介營銷支持力度。引導社會資本設立投資基金
,
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吸引企業到貧困地區從事資源開發、產業園區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等。
5.引導勞務輸出脫貧
。
加大勞務輸出培訓力度,統籌使用各類培訓資源
,
以就業為導向,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
到2020-實現農村貧困人口轉移就業約70萬人。鼓勵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招收貧困家庭子女
,
提高“雨露計劃”信息化水平和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簡化補貼對象認定程序
,
實行應補盡補、直補到戶。對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
,
按每人每學-不低於2000元的標準給予資助;全麵開展貧困家庭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
,
對參加半-以上職業技能培訓獲得初、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每人資助1500元,實現有培訓需求的貧困人口職業技能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全覆蓋
,
確保貧困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門致富技能;加大創業培訓力度
,
積極開展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創業培訓,支持創業致富帶頭人在貧困村創辦企業、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
鼓勵創業致富帶頭人帶動扶貧對象積極參與創業項目、多渠道增加收入。實施轉移就業精準幫扶工程
,
優先安排貧困地區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台建設,健全貧困地區就業服務體係
;
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就業援助範圍,提供每人每-至少一次就業介紹服務
;
積極搭建勞務對接平台,建立和完善輸出地與輸入地勞務對接機製
。
對招錄省內貧困人口並簽訂一-以上勞動合同的企業和組織帶領貧困人口跨市縣或跨省轉移就業的勞務經紀人,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獎勵
;
對貧困人口中新成長勞動力跨市州或跨省務工轉移就業的,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給予適當的交通補助
;
對被認定為省級示範基地的貧困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給予一次性獎勵
;
對自主創業帶動就業的貧困人口,優先納入“雙百資助工程”
;
對有創業願望並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貧困人口,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扶持
。
對在城鎮工作生活一-以上的農村貧困人口,輸入地政府要承擔相應的幫扶責任
,
並優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製定用地指標與安置貧困人口就業落戶掛鉤等特殊政策
,
幫助貧困務工人員取得居住證、獲得租賃補貼,實現穩定脫貧並有序轉化為市民。
6.實施易地搬遷脫貧
。
對“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約80萬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
。
堅持“政府主導、群眾自願、量力而行、就近方便安置”的基本原則,鼓勵依托當地資源就近分散安置搬遷群眾
。
緊密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新農村建設、同步整村搬遷、庫區移民搬遷、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有條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鎮、工業園區、鄉村旅遊區安置搬遷群眾
。
完善安置區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規範建房風格
,
做到既有新房、又有新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
用好開發性金融資金,創新投融資模式和組織方式
,
用足支持政策,強化搬遷成效監督考核
。
完善搬遷後續扶持政策,將易地扶貧搬遷與產業扶貧、扶貧小額信貸、雨露計劃、開發安置區公益性崗位等有機結合起來
,
支持搬遷對象通過發展特色經濟、參與合作社經營、開展鄉村旅遊、務工就業等,提高自我發展能力
,
增加財產性收入;支持搬遷對象在安置區實現就業創業
,
幫助他們融入當地生活,確保搬得出、穩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7.結合生態保護脫貧
。
國家和省實施的重大生態工程在項目和資金安排上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平
。
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修複力度,增加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
。
創新生態資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使當地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
。
合理調整貧困地區基本農田保有指標,加大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力度
,
引導和扶持貧困戶實施荒山造林。開展貧困地區生態綜合補償試點
,
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製,推動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製度
,
探索定向提高貧困地區生態補償標準。
8.著力加強教育脫貧
。
加快實施教育扶貧工程,讓約80萬貧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
,
阻斷貧困代際傳遞。把教育扶貧擺在教育資源配置的戰略優先位置
,
教育經費向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傾斜。統籌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
。
穩步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2016-起將實施範圍由連片特困地區縣擴大到沿西部邊境貧困縣
,
到2017-實現所有貧困縣全覆蓋。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
,
讓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畢業生都能接受中等職業教育。進一步完善覆蓋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係
,
將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納入各類國家獎學金、助學金資助範圍,防止因貧困而失學、輟學
。
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助學貸款支持,高校校內公益崗位優先安排給貧困家庭大學生
。
實施教育教學資源雲覆蓋工程,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共享範圍
,
逐步實現貧困地區中小學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繼續實施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
,
支持貧困地區建好有專業特色並適應市場需求的中等職業學校。實施鄉村教師支持政策
,
特崗計劃、國培計劃向貧困地區基層傾斜。製定符合基層實際的教師招聘引進辦法
,
建立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製。實施貧困地區鄉村教師安居工程
,
全麵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建立鄉村教師榮譽製度
。
實施基礎教育鞏固提升計劃,整合各種教育資源
,
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省級基礎教育工程建設項目逐步對貧困地區實行“零分擔、零配套”政策
,
合理布局貧困地區農村中小學校,加強偏遠農村寄宿製學校建設
,
辦好或恢複確需保留的村小學和教學點,提高義務教育鞏固率
。
省級教育資金分配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不設置硬性配套要求
。
建立保障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製,依法依規完善高考招生民族優惠加分政策
,
完善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製度,讓更多的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有機會到重點高校學習
。
對貧困家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支持,增加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在“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計劃中的受益比例
。
從2016-起啟動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政策,對自願到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3-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
給予一定額度的學費補償。實施教育扶貧結對幫扶行動計劃
,
組織300所優質學校幫扶帶動貧困地區600所薄弱學校(教學點)提高辦學水平。
9.開展醫療保險和救助脫貧
。
對貧困人口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醫療保障”,努力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
從2016-開始,對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
。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製度對貧困人口實行政策傾斜,門診統籌率先覆蓋所有貧困地區
,
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貧困人口就醫費用報銷比例提高10%,將低保困難群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50%
,
對特殊困難人口適當提高其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
。
對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支付後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
,
使貧困人口大病醫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農村貧困殘疾人康複服務和醫療救助力度
,
增加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的殘疾人醫療康複項目。建立貧困人口健康檔案
,
對患重大疾病、長期慢性病和殘疾的貧困人口實行係統化管理,製定有針對性的分類救助政策
。
全麵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婦女“兩癌”免費篩查、孕前優生健康免費檢查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加大醫院結對幫扶力度
,
全省三級醫院與貧困地區縣級醫院、縣級醫院與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實行一對一幫扶。加強貧困地區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
,
確保所有貧困縣的鄉鎮都有一所標準化衛生院、所有貧困村都有標準化村衛生室。完成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標準化建設
,
努力實現遠程醫療診治和保健谘詢服務覆蓋貧困鄉村,將遠程醫療會診納入城鄉醫保報銷範圍
。
加大貧困地區醫療專業人才培訓力度,實行本土化免費培養鄉村醫生
,
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專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製定符合基層實際的人才招聘引進辦法
。
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加強貧困地區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10.實行保障兜底脫貧
。
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
統籌協調農村低保標準和扶貧標準,製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
。
2016-適當提高低保標準,進一步核實核準兜底及低保對象
,
完成低保信息係統改造,逐步實現兩線融合
。
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健全並落實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製
,
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
。
完善臨時救助製度,及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和個人提供臨時救助
。
逐步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水平,改善供養條件
。
建立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的數據互通、資源共享平台,實現動態監測管理、工作機製有效銜接
。
加快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
。
引導農村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沒有收入來源的貧困群體
,
由當地政府全部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其他困難群體的繳費由當地政府給予部分補助。
三、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
11.著力推進交通扶貧工程
。
加強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貧困地區鐵路、高速公路、航運等重大項目建設
,
提高國省幹線技術標準,全麵形成貧困地區“外通內聯、鄉村通暢、班車通村、安全便捷”的交通運輸網絡
。
到2019-,實現貧困地區所有縣城30分鍾內上高速
,
實現二級以上公路直達所有貧困縣城並覆蓋重點鄉鎮等主要交通節點。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村公路建設投入
,
實施貧困地區“窄路加寬”和通村組路(連通25戶以上的自然村)建設工程,提高通村路、旅遊路、產業路通達標準
;
全麵實施“村村通班車”工程,確保具備條件的所有行政村通客班車
;
全麵實施“平安放心”工程,加大危橋改造、安保工程建設力度
,
確保所有渡口完成標準化改造並配備至少一艘標準客渡船,所有縣鄉道及客班車通達路線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治理
,
所有危橋得到及時改造。建立村組道路維護機製
,
安排資金對貧困地區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管理養護給予支持。
12.著力推進水利扶貧工程
。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采取差別式扶持政策
,
對水源保證率和水質不達標工程全麵實行提質增效改造,確保到2020-全麵解決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
;
加快貧困地區重大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水利項目建設,力爭農田灌溉保證率和有效灌溉麵積占耕地麵積比例有較大程度提高
;
加強貧困地區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抗旱水源建設、山洪地質災害防治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著力提高貧困地區防洪抗旱減災能力
;
優先支持貧困村小型農田水利和“五小水利”工程建設,優先將貧困村符合條件的重點小型水利工程設施納入中央和省級小型農田水利資金補助範圍
,
努力提高貧困地區的水利服務水平。加強貧困地區農村氣象為民服務體係建設
,
支持多災易災貧困地區開展救災物資儲備設施建設和防禦隊伍建設,提高抵禦災害風險能力。
13.著力推進電力扶貧和光伏扶貧工程
。
優先實施貧困村農網改造升級工程,全麵提高貧困村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
,
開展貧困村“低壓電”綜合治理。推動貧困地區實施“氣化湖南”工程
,
到2017-,所有貧困縣縣城通過管道天然氣、CNG、LNG等方式實現“氣化”並向鄉鎮延伸
。
大力推進光伏開發扶貧,鼓勵貧困村、貧困戶利用廢棄土地、荒山荒坡、建築屋頂、農業大棚等
,
建設就地消納的分布式光伏電站,並為其開辟綠色通道、優先安排上網、提供小額信貸支持
,
促進貧困村、貧困戶長久受益。
14.著力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環境整治工程
。
把貧困農戶危房改造作為農村危房改造重點優先解決,完善現有政策
,
加大財政投入,提高補貼標準
,
整合扶貧、移民、國土資源等各類專項資金,借助政策性銀行優惠信貸支持
,
力爭到2019-全麵解決全省建檔立卡貧困農戶的住房安全問題。堅持先規劃後建設
,
規範農村建房管理,引導村民科學選址、理性建房
。
將農村危房改造與新農村建設、傳統村落保護發展、易地扶貧搬遷等結合起來,彰顯湖湘民居風貌
。
全麵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
開展全省重點鎮生活汙水處理3-行動、農村垃圾5-專項治理和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試點,到2018-完成51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域內的全國重點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
,
到2020-所有貧困村及相關集鎮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達到“五有標準”,即有齊全的設施設備、有成熟的治理技術、有穩定的保潔隊伍、有長效的資金保障、有完善的監管製度
。
推行農業清潔種植養殖,著力綠化村落庭院
,
加大貧困地區以工代賑投入力度,加大農村山水田林路和小流域綜合治理力度
,
保持田園風光,全麵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
,
建設美麗宜居鄉村。加強配套設施建設
,
推進城鎮公用設施向農村延伸。
15.著力推進農村“互聯網+”扶貧工程
。
加快貧困鄉村寬帶網絡建設,實施貧困地區入村互聯網寬帶建設工程
,
建立省內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製,力爭5-內實現所有貧困村光纖網絡和4G網絡有效覆蓋
,
農村家庭寬帶接入能力達到12Mbps以上。加快貧困地區網絡物流體係、特色農產品供應監管體係建設
,
推進郵政、商務、供銷合作等係統在貧困鄉村建立服務網點,推廣“互聯網+特色農產品”電商模式
。
支持電商、快遞、物流企業拓展農村業務,加快我省“農村商務綜合服務體”電商模式在貧困縣落地運營
,
推進阿裏巴巴、京東和蘇寧等知名電商平台在我省貧困地區建立縣域電商服務中心,支持我省貧困地區在知名電商平台上開設當地特色館
。
健全農村電商服務體係,對貧困家庭開設網店給予網絡資費補助、小額信貸等支持
,
培育發展一批“淘寶村”“快遞村”。加強貧困鄉村電商人才培訓
,
確保每個村有1名以上網絡信息員和電商人才。開展互聯網為農便民服務
,
鼓勵金融機構在貧困鄉村設立服務網點,改善農村網點支付結算金融服務條件
,
促進貧困地區商業網點線上、線下全覆蓋。
16.著力推進文化扶貧工程
。
加強貧困地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鞏固主流文化陣地
。
文化產業、文化事業專項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支持貧困地區建設標準化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和縣域特色博物館
,
為連片特困地區縣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配備流動文化車。實施貧困村農家書屋提升工程
,
推動貧困地區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確保2016-底前實現農村廣播村村響
,
完成100萬戶廣播電視直播衛星戶戶通。加強國家級、省級曆史文化名鎮、名村、名街區和具有曆史文化價值的古村落、文物古跡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
探索設立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
。
支持村民自主組織形式多樣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支持建設一批特色文化村
。
重點支持貧困地區文化骨幹培訓,扶持發展民間演藝團體
。
組織開展文化下鄉,豐富貧困地區群眾精神文化生活
;
采取項目招標、政府采購、直接委托等方式,支持文藝院團增加到貧困地區演出場次
。
省市文化宣傳單位要結對幫扶貧困地區文化單位,幫助培養文藝骨幹
,
指導開展文化活動。
17.著力推進鄉村旅遊扶貧工程
。
編製“十三五”旅遊扶貧專項規劃和旅遊促進扶貧五-計劃,按照“一-打基礎、三-有突破、五-見成效”的要求
,
大力推進文化生態旅遊精品線路建設。創建武陵山、羅霄山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旅遊扶貧試驗區
,
支持有條件的貧困縣創建全域旅遊示範縣。建立完善鄉村旅遊標準體係
,
組織開展旅遊規劃扶貧公益行動,支持創建一批特色旅遊扶貧示範村和鄉村旅遊民宿客棧
,
積極引導旅遊資源要素入股分紅帶動創收脫貧。
四、健全完善精準扶貧工作機製
18.完善扶貧開發統計監測機製
。
以現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基礎,建設全省扶貧開發的大數據平台
,
實行脫貧銷號、返貧錄入,做到貧困人口有進有出
,
數據真實可靠。逐-開展全麵核查
,
逐縣逐鄉逐村建立精準扶貧台賬,切實做到政策到戶、脫貧到人
。
建立科學有效的貧困監測體係,形成與關聯行業部門信息互聯、數據共享的資源平台
,
切實解決好“扶持誰”的問題。
19.建立扶貧對象退出激勵機製
。
製定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人口的退出標準、退出程序和核查辦法。對摘帽的貧困縣、出列的貧困村
,
在規定的-限內保持扶貧政策不變、扶貧投入不減,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
對已脫貧的農戶,在一定時期內讓其繼續享受扶貧相關政策
,
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的現象。堅決防止假脫貧、被脫貧和“數字脫貧”
,
切實解決好“如何退”的問題。
20.完善對口幫扶機製
。
建立長沙市、湘潭市、嶽陽市、衡陽市、株洲市、常德市、郴州市等7市對口幫扶湘西自治州7縣的精準對接機製。幫扶市要根據財力增長情況
,
逐步增加對口幫扶財政投入,並列入-度預算
;
受幫扶的縣要圍繞脫貧攻堅、經濟協作、園區共建、人才交流等重點領域,加強與對口幫扶市的交流合作
,
實現向外借力發展;雙方要建立對口幫扶聯席會議工作機製
,
共同製定對口幫扶“十三五”規劃,每-確定1-2個幫扶工作重點
。
組織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醴陵市4個全國經濟百強縣分別與沅陵縣、邵陽縣、新化縣、炎陵縣等4個貧困縣開展“攜手奔小康”行動,實行對口幫扶
,
促進連片特困地區加快發展、如期脫貧。各市州也可參照此模式
,
實行內部縣市區的對口幫扶。建立對口扶貧協作考核評價機製。
21.健全駐村幫扶機製
。
各市州、縣市區要提高機關幹部派出比例,確保駐村幫扶工作隊對所有貧困村、幫扶責任人對所有貧困戶的全覆蓋
。
派出單位要從資金、項目、技術、市場、培訓等方麵,為駐村幹部、“第一書記”開展幫扶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條件和保障
,
動員機關幹部職工全麵開展結對幫扶。強化駐村幫扶工作隊和駐村幹部的跟蹤管理
,
建立駐村幫扶工作隊督查、考核、激勵、問責機製。對表現優秀的駐村幹部
,
各級各部門在評先評優時要優先考慮;對在基層一線幹出成績、群眾歡迎的駐村幹部
,
要重點培養使用;對不作為、群眾意見大的
,
采取約談、召回、問責等方式進行處理。建立健全駐村幫扶工作隊和駐村幹部精準扶貧到戶到人責任製
,
切實做到不脫貧不脫鉤。
22.建立扶貧投入縣級整合機製
。
建立扶貧投入縣級整合機製,按照“省級統籌、市級協調、縣級整合”的原則
,
以縣為主搭建產業發展、教育培訓、易地扶貧搬遷、基礎設施建設、生態扶貧五大資金整合平台。省級負責做好總量分配
,
明確目標任務,強化督查落實
,
抓好資金監管。按照權責一致原則
,
支持各縣特別是貧困縣圍繞本縣突出問題,以扶貧規劃為引領
,
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台,把專項扶貧資金、相關涉農資金、社會幫扶資金捆綁集中使用
,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嚴格落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配套資金的政策
,
並加大省級財政投資補助比重。建立扶貧項目公告公示製度
,
完善扶貧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健全扶貧資金、扶貧項目及實施效果動態監督管理機製和扶貧資金違規使用責任追究製度。
23.健全社會扶貧參與機製
。
暢通社會各階層交流交融、互幫互助的渠道,引導廣大社會成員和港澳同胞、台灣同胞、華僑海外人士
,
通過愛心捐贈、誌願服務、包村進戶等多種形式參與扶貧。完善幫扶需求對接機製
,
建立社會扶貧“直通車”信息網絡,拓展社會力量參與扶貧的便捷通道
,
著力打造扶貧公益品牌。全麵落實企業和個人公益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
,
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鼓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和社會組織設立扶貧公益基金
。
完善扶貧龍頭企業認定製度,大力開展“萬企聯村”、村企共建、“萬企幫萬村”、巾幗扶貧、青-扶貧誌願者行動等活動
,
動員國有和民營企業到貧困地區投資興業。吸引農村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
,
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職業培訓補貼等就業支持政策。支持軍隊和武警部隊加強扶貧工作
,
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工商聯在精準扶貧上的優勢和作用,深入開展係列社會扶貧活動
,
促進社會各方資源向精準扶貧聚集。
24.構建資產收益扶貧機製
。
探索資產收益扶貧模式,引導貧困村將集體資源資產資金、貧困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個人財產入股
,
采取委托經營、合作經營等方式,幫助貧困村和貧困戶多渠道增收
;
探索投資收益扶貧模式,將財政扶貧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量化給貧困戶
,
將財政支農資金投入到村或農民合作社形成的資產劃出一部分,采取優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貧困戶
,
實行貧困戶收益保底、按股分紅;探索理財收益扶貧模式
,
對無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可將無指定用途的扶貧捐贈或安排到戶的扶貧資金
,
采取委托經營方式,幫助其獲得理財收益、分紅收入。
25.健全“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關愛服務機製
。
對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和殘疾人進行全麵摸底排查,建立詳實完備、動態更新的信息管理係統和大數據共享平台
,
分類施策進行保障。建立家庭、學校、基層組織、政府和社會力量相銜接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網絡
,
深入推進“春蕾計劃”“恒愛行動”等,加大對農村留守兒童的身心健康關愛力度
,
探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的有償代管機製。加強孤兒、殘疾兒童服務保障工作
,
支持貧困地區加快發展兒童福利事業,加強養老、殘疾人康複托養服務機構和設施場所建設
,
提高鄉鎮敬老院服務水平,推動城鄉居家和社區養老、殘疾人康複托養服務設施場所覆蓋率明顯提升
。
到2020-,貧困地區基本養老服務補貼覆蓋率達到70%以上
,
農村社區(行政村)老-協會、殘疾人協會建會率達到90%以上,老-人意外傷害保險、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參保率明顯提升
。
全麵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製度,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每-發放50元補貼
。
加大貧困殘疾人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
26.完善扶貧開發工作考核機製
。
對市州的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辦法,比照中央對省的考核辦法執行
,
納入全麵小康建設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度考核、-度績效考評範圍;製定貧困縣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
,
優化細化考核指標,增加更能體現扶貧脫貧工作實績的指標權重
,
將扶貧減貧成效、扶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等納入考核指標體係,實行逐-排名公示製度
。
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扶貧開發工作成效作為幹部選拔使用和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
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縣級領導班子要保持穩定
,
對表現優秀、符合條件的可就地提級,特別是縣委書記可就地提級兼任縣委書記
。
對-度考核排名靠前的市縣,給予一定獎勵
;
對未完成-度脫貧攻堅任務的市縣,對其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
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違反貧困縣約束規定、貧困退出機製、扶貧資金管理使用規定及其他扶貧開發政策規定情節嚴重的
,
實行責任追究。同時
,
認真組織開展行業部門扶貧責任製考核和駐村幫扶考核,推進考核向基層延伸
。
凡-度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未完成的班子和個人,-終考核不能評先評優
。
建立扶貧績效第三方評估機製,邀請民主黨派和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對脫貧攻堅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和扶貧績效進行第三方評估
,
增強扶貧脫貧績效評估的公信力。
五、著力構建脫貧攻堅政策支撐體係
27.加大財政投入
。
發揮政府投入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確保政府扶貧投入力度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
。
從2016-起,省級財政大幅增加專項扶貧資金
,
省級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各類涉及民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預算內投資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同時統籌考慮麵上縣的脫貧需求
;
省財政通過增加投入、發行債券、統籌整合等方式,創新醫療保障和農村貧困人口低保兜底保障機製
;
通過擴大財政支出規模,增加對貧困地區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的投入
。
各市州、縣市區要根據本地脫貧攻堅需要,積極調整本級財政支出結構
,
切實加大扶貧資金投入。建立健全脫貧攻堅多規劃銜接、多部門協調長效機製
。
省直各部門的惠民政策、項目和工程向貧困地區、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傾斜,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等涉農資金要重點用於貧困地區
;
各行業部門要將更多資源投向貧困村、貧困戶,對貧困村脫貧規劃確定的各類項目
,
按行業職能分工精準到村到戶到項目。
28.強化金融扶貧
。
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扶貧開發的支持力度,推動金融服務到村到戶
,
實現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金融服務全麵覆蓋、“五個一批”金融服務全麵對接、金融機構支持脫貧攻堅全麵參與、脫貧攻堅重點領域融資總量全麵增長。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的服務功能
,
著力推進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
,
為有需求的貧困戶提供免抵押、免擔保、基礎利率、全額貼息的扶貧小額信貸,力爭2016-發放小額信貸60億元
,
5-累計達到300億元。支持創業擔保貸款、“兩民”貼息貸款、婦女小額貸款、康複扶貧貸款
,
推廣涉農信用保證保險貸款等多種小額信貸產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結合貧困地區實際
,
創新特色產業、基礎設施、易地扶貧搬遷、公共服務建設信貸產品和融資方式,有針對性地滿足貧困地區各類經營主體的資金需求
。
拓展貧困地區貸款抵押擔保資產範圍,積極穩妥推進“兩權”抵押貸款試點
,
探索創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抵押、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等綜合農村產權抵押方式。支持證券、保險、融資性擔保、期貨、信托、租賃等金融機構在貧困地區設立分支機構
,
支持貧困地區新設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支持規範發展的農民合作社成立農村資金互助組織
,
開展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引進互聯網金融等新興金融業態
。
盡快在8000個貧困村全麵建立金融扶貧服務站、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點,推動助農取款服務全麵覆蓋
,
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加快貧困地區信用體係建設
,
支持各縣全麵建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機製、扶貧融資擔保機製等配套政策,優化貧困地區金融生態環境。
29.完善扶貧開發用地政策
。
支持貧困地區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將貧困地區的工業園區、產業園區建設項目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
全省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需要,專項安排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優先保證貧困縣、貧困村。中央和省級安排的土地整治工程和項目、分配下達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計劃和補助資金
,
向貧困地區傾斜,力爭實現貧困村土地整治項目全覆蓋
。
將易地扶貧搬遷用地全部納入土地利用-度計劃,並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向易地扶貧搬遷任務重的市州傾斜
。
在有條件的貧困地區,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和曆史遺留工礦廢棄地複墾利用
,
優先安排國土資源管理製度改革試點,支持湘西地區開展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
30.發揮科技、人才支撐作用
。
以發展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強科技培訓和農村信息化建設為重點,著力抓好科技扶貧
。
到2020-,幫助每個貧困縣培育形成1個以上特色產業
,
為每個貧困縣選派1支產業專家服務團開展技術指導,為每個貧困村選派1名科技專家開展技術指導
,
扶持100家以上科技扶貧示範企業或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推動建立貧困地區信息服務站
,
充分發揮現代信息網絡作用,為貧困村、貧困戶提供生產技術、政策谘詢和市場信息
。
加大選派科技特派員、科技副縣(市、區)長、科技副鄉(鎮)長到貧困地區工作力度,將武陵山片區農村基層教育衛生人才政策覆蓋到所有貧困縣
。
完善企業科技特派專家和“三區”科技人才選派機製,鼓勵科技人員到貧困地區創辦、領辦、協辦企業
,
廣泛開展科技人員一對一到戶幫扶指導。依托省農科院、湖南農業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等農業科研院所、大專院校抓好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業合作社骨幹的培訓
,
指導貧困地區建設一批“星創天地”,引進和孵化一批科技型企業
,
建設一批緊密對接貧困地區優勢特色產業的創新平台。鼓勵和引導人才智力向貧困地區流動
,
凡自願到民族貧困地區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戶口不遷、身份保留、來去自由”的政策
。
實施民族地區本土人才培養計劃,積極爭取國家民委將吉首大學列入部省共建院校
,
培養本地留得住、用得上的創新創業人才和應用型人才。
31.重點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連片特困地區和水庫移民安置區脫貧攻堅
。
研究製定關於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持革命老區開發建設的實施意見,推進老區扶貧項目精準布局和資金精準投放
,
加強老區群眾知識技能培訓。加快推進民族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
,
實施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和特困群體綜合扶貧工程。積極創新民貿民品政策
,
爭取將一批符合條件的縣市納入國家民貿縣範圍,設立省級民貿縣
,
將享受民族自治地方待遇的縣市納入省級民貿縣範圍。重點扶持少數民族特色村鎮、民族手工藝保護與發展等民族地區特色產業項目
,
重點打造200個少數民族特色村鎮,構建鄉村旅遊、生態旅遊和民族民俗旅遊圈、帶、線
。
繼續深入實施湘西地區開發戰略,督促落實新的扶持政策
,
完善片區聯係協調機製,加快實施武陵山、羅霄山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脫貧攻堅規劃
,
全麵評估實施情況,加強與國家、省級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
,
加快推進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認真落實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
,
加快實施移民後期扶持計劃,推進貧困移民脫貧解困工程、移民美麗家園建設和移民增收致富計劃。
六、切實強化脫貧攻堅的組織保障
32.嚴格落實脫貧攻堅領導責任製
。
認真落實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製,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晰、任務到人、考核到位
,
既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協調運轉、協同發力
。
省委、省政府對全省脫貧攻堅工作負總責,抓好目標確定、任務下達、資金投放、組織動員、監督考核等工作
;
市州黨委、政府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縣級黨委、政府承擔主體責任
,
黨政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做好精準識別、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
。
各市州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黨政主要領導要向省委、省政府簽署脫貧責任書,每-向省委、省政府報告脫貧攻堅進展情況
。
縣鄉要逐級遞交脫貧工作責任狀,層層傳導壓力
,
級級壓實責任。各級黨委、政府要製定脫貧攻堅作戰圖
,
實行倒排工期、掛圖作戰、按圖銷號,將貧困縣、貧困村、貧困人口分布情況、幫扶措施、工作任務、脫貧-限、幫扶單位和責任人等作為掛圖作戰的主要內容
。
建立省領導聯係貧困縣工作製度,落實市縣鄉三級領導幹部聯係貧困村製度
。
各級各部門要動員黨員幹部職工結對幫扶所聯係貧困縣(村)的貧困戶,確保對貧困村、貧困人口包幹幫扶全覆蓋
。
各行業部門要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十三五”規劃的重要內容,實現行業部門規劃與脫貧規劃的有效銜接
,
確保項目落實落地。省直部門主要領導是本部門脫貧攻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
相關部門要著力構建“1+10+17”脫貧攻堅政策支撐體係,按時間節點
,
盡快形成工作方案、具體措施和操作流程,向全社會尤其是貧困群眾公開
。
全麵落實行業部門脫貧攻堅責任製,將脫貧攻堅責任製落實情況納入目標考核範圍
。
充分發揮好行業部門資源的作用,做到扶貧項目優先安排、扶貧資金優先保障、扶貧工作優先對接、扶貧措施優先落實
。
各級扶貧政策實施部門要明確工作職責和具體責任人,確保政策落地發揮作用
。
省和市州有關部門要督促縣鄉抓好政策落實。
33.全麵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
結合鄉鎮領導班子和村“兩委”換屆,選優配強鄉鎮和貧困村領導班子尤其是一把手
。
有針對性地選配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熟悉“三農”工作的幹部擔任貧困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注重從致富能手、返鄉農民工、複員軍人和大學生村官中選拔作風正、能力強、願意幫扶群眾致富的同誌擔任村幹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
,
本村暫時沒有合適人選的,可從縣鄉機關優秀黨員幹部中選派
,
也可動員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離崗退休幹部職工回原籍村任職。加大向貧困村選派“第一書記”力度
,
持續推進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整頓,從嚴管理監督村幹部隊伍
。
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製,加強貧困村綜合性服務平台建設
,
扶持貧困村壯大集體經濟實力,增強解決貧困戶特殊困難的實力
。
健全落實以村黨組織為領導核心,村民委員會、村民議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各負其責的村級治理模式
,
全麵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並切實發揮好作用,嚴格落實“四議兩公開”、村務財務公開、村賬鄉代管等製度
。
把黨建引領推動扶貧開發工作成效作為貧困地區市縣鄉黨委書記履行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述職評議考核工作的重要內容。
34.充分激發貧困群眾的內生動力
。
明確貧困群眾在脫貧攻堅中的主體地位。各地要通過政策宣講、典型引路和思想政治工作
,
引導貧困群眾樹立“苦熬不如苦幹”的觀念和“勤勞致富光榮”的思想,依靠自身努力增加收入
,
改變貧困落後麵貌,過上美好生活
,
實現“富口袋”與“富腦袋”的有機結合。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
,
正確引導群眾預期,避免因政府大包大攬出現“一頭熱、一頭冷”現象
。
根據貧困群眾需求製定扶貧措施,認真落實“一事一議”、以工代賑、以獎代補等政策
,
發動群眾積極參與村脫貧規劃編製、項目選擇和實施、資金使用管理等過程,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
增強貧困群眾自主脫貧的內在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
35.不斷加強扶貧開發隊伍建設
。
穩定和強化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扶貧開發任務重的市州、縣市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由黨政主要領導擔任
,
強化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檢查考核的職能。加強與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相適應的扶貧開發隊伍和機構建設
,
完善各級扶貧開發機構的設置和職能,充實配強各級扶貧開發工作隊伍
。
扶貧任務重的鄉鎮要有專門幹部負責扶貧開發工作。加強貧困地區領導幹部和扶貧幹部思想作風建設
,
強化教育培訓,依托省市縣三級黨校平台對各級領導幹部和扶貧幹部進行輪訓
,
全麵提升幹部隊伍能力水平。各級扶貧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
,
加強思想、作風、廉政和效能建設,真正成為黨委、政府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參謀部、作戰室、督查隊。
36.切實強化扶貧開發法治保障
。
強化《湖南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剛性約束,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扶貧開發工作
。
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法定責任,切實行使規劃編製、協調指導、監督檢查的法定職責
,
嚴格落實精準扶貧措施以及社會扶貧、項目資金管理等法定工作,確保脫貧攻堅沿著規範化、製度化、法治化軌道前進
。
強化貧困地區社會治安防控體係建設和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健全貧困地區公共法律服務製度
,
切實保障貧困人口合法權益。
37.嚴格實行脫貧攻堅工作督查問責
。
各級黨委、政府督查部門和扶貧主管部門要將脫貧攻堅工作納入-度重點督查工作內容,建立-度扶貧開發逐級督查製度
,
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科學製定督查方案,對照扶貧工作責任清單
,
綜合運用聯合督查、調度督查、回訪複查等方式,定期組織督查督辦
,
確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得到全麵貫徹落實。對明察暗訪中發現的扶貧對象不精準、幫扶措施不落實、脫貧台賬不真實等現象
,
要在全省通報並嚴肅處理。各級人大常委會和政協委員會要把脫貧攻堅作為監督重點
,
每-組織開展專題調研或專項視察,了解脫貧攻堅工作進展情況
,
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將扶貧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納入省委巡視組巡視工作內容
,
紀檢監察機關要及時對巡視發現的黨員幹部涉嫌違紀問題線索開展調查核實,快查快辦
。
加大扶貧審計力度,預防、整治和查處扶貧領域的職務犯罪
,
從嚴懲處扶貧領域虛報冒領、套取騙取、截留私分、貪汙挪用、擠占浪費等違法違紀問題,發揮好查辦案件的震懾作用
。
全麵落實貧困縣約束機製,嚴禁鋪張浪費
,
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製“三公”經費
,
堅決刹住窮縣“富衙”、“戴帽”炫富之風,杜絕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
。
建立重大涉貧事件的處置、反饋機製,在處置典型事件中舉一反三
,
不斷提高扶貧工作水平。
38.積極營造脫貧攻堅濃厚氛圍
。
各級要準確及時宣傳解讀中央和省扶貧開發決策部署、政策舉措,組織開展“精準扶貧、脫貧攻堅”巡回演講
,
廣泛宣傳我省扶貧開發工作的巨大成就、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加強對重視不夠、措施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門的輿論監督
,
營造全社會關注扶貧、支持扶貧、參與扶貧的良好氛圍,形成扶貧工作比學趕超的良好局麵
。
各級黨報黨刊、主流媒體、主要新聞網站要積極開設專欄,策劃宣傳主題
,
開展係列深度報道,解讀研習扶貧開發政策
,
推動提升精準扶貧的能力水平,構建脫貧攻堅的精神支撐
,
提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