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4-01-12
立案登記製,你應該知道的六件事
來源:中國政府網   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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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製改革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15公布了這一意見,意見將於5-1起施行。

  作為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問題的關鍵之舉 關於立案登記製,有六件事你應該知道。

   法院對訴訟要件不再進行實質審查

  在現行的立案審查製下 法院要對訴訟要件進行實質審查後再決定是否受理,審查內容包括主體資格、法律關係、訴訟請求和證據等。

  在實踐中 受製於普通公民對法律程序的認識水平,再加上法院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 立案審查製直接導致了一部分應當由法院受理的案件被擋在了門外。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景漢朝表示 改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製後,法院不再對起訴進行實質審查 而是僅對起訴的形式要件進行一般性核對,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 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登記立案 這在客觀上擴大了法院的受案範圍,能夠更充分地保護當事人的訴權。

   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複、不出具法律文書”

  根據意見 對於當事人訴訟請求,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 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決定是否立案。起訴、自訴和申請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 法院應當及時釋明,以書麵形式一次性全麵告知應當補正的材料和期限。

  而對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 法院依法裁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並載明理由。當事人不服的 可以提起上訴或者申請複議。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潘劍鋒表示 意見明確禁止法院“不收材料、不予答複、不出具法律文書”,意味著不管立案是否成功 當事人都會得到書麵答複,不滿意就可以憑著書麵答複向上級法院申訴 這些立案程序上的改革,是這次意見出台的重要內容。

   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登記立案

  景漢朝表示 登記立案針對的是初始案件,也就是一審案件和最初提出申請的案件 包括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刑事自訴、強製執行和國家賠償申請。對上訴、申請再審、申訴等 法律另有規定,不適用登記立案的規定。

  目前 我國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釋已經對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刑事自訴、強製執行申請和國家賠償申請的受理條件作出明確規定。

  在闡明立案登記範圍的同時 意見也明確了不予登記立案的情形,包括:

  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 訴訟已經終結的;涉及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 其他不屬於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訴事項。

   法院“有案不立”將被追責

  意見指出 要加強對立案工作的內部和外部監督,強化責任監督。

  其中明確提出:人民法院監察部門對立案工作應加大執紀監督力度 發現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為控製立案、“-底不立案”、幹擾依法立案等違法行為,對有關責任人員和主管領導 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要全麵清理和廢止各種立案‘土政策’ 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擅自提高門檻,幹預法院立案 ”景漢朝說,“必須進一步加大內外監督 才能讓這項改革措施真正落實到位。”

   違法濫訴將受到更有力製裁

  意見提出 要依法懲治虛假訴訟,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 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訴訟,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予以罰款、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 要依法製裁衝擊法庭、擾亂立案登記工作等違法行為,維護立案秩序 同時要健全相關法律製度,推動完善相關立法 對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纏訴等濫用訴權行為,明確行政處罰、司法處罰、刑事處罰標準 加大懲治力度。

  “在確有必要的時候行使訴訟權 是國家法律賦予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司法機關也會予以支持 ”潘劍鋒說,“但對於虛假訴訟、濫訴等 法律是明確禁止的,當事人也要樹立正確的訴訟觀念

   方便立案 並非鼓勵打官司

  景漢朝表示 客觀來看,打官司並不是解決糾紛的最好手段 而是最後手段。實行立案登記製 保障當事人的訴權,也並非鼓勵人人都去打官司。

  潘劍鋒表示 中國正處於經濟轉型時期,社會中各種矛盾糾紛也比較多 如果所有的糾紛都湧入法院,會帶來巨大的司法壓力 “即便法院都給你立案,遲遲無法判決 同樣沒有意義。”

  “打官司程序複雜 耗時長,成本高 在中國這個傳統的人情社會,對簿公堂還常常容易傷和氣 ”景漢朝說,“一把鑰匙開一把鎖 不同的糾紛采取不同的方式解決可能效果更好,事實上很多糾紛都適合采取非訴訟手段來解決

  他表示 法院要在發揮審判功能的同時,將進一步推動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製 讓群眾在麵對糾紛時有更多的選擇。

  “立案登記製改革隻是解決了案件入門的問題 至於能不能打贏官司,還要看當事人提供的證據 看法院依據事實、法律作出的判決。”景漢朝表示 “許多當事人起訴往往是抱著必勝的信心來的,其實起訴之前應盡可能收集齊全各方麵的證據 同時研判對方可能提供的證據、可能提出的問題,避免盲目起訴 這樣才能提高自己勝訴的幾率,降低起訴的風險 真正實現打官司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