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社會救助年審工作實施方案
來源:縣民政局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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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推進全縣社會救助工作規範化建設,切實兜住兜準兜牢基本民生底線,根據《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湖南省特困人員認定辦法》《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認定及救助幫扶辦法》和《湖南省民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社會救助年審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社會救助工作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年審對象

  全縣在保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低保邊緣家庭。

  二、工作任務

  (一)統一組織。縣民政局負責統一組織鄉鎮(街道)開展社會救助集中年審工作,並形成工作台賬。年審工作中,鄉鎮(街道)應100%入戶核實對象家庭成員、收入支出和財產變化情況。縣民政局對鄉鎮(街道)報送的年審資料進行審核,入戶抽查率不低於20%;對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國有企業職工、村(社區)幹部等人員及其近親屬,以及對鄉鎮上報資料有疑問、群眾有舉報的對象100%入戶核查。

  (二)全麵排查。全麵排查低收入家庭認定、“單人戶”保、整戶保、剛性支出扣減、低保漸退等政策是否落實到位,重病、重殘、退捕漁民、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特殊標識是否標識準確,特困人員自理能力等級是否合理,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協議是否簽訂、照料護理是否到位。重點關注死亡、婚嫁、生育、子女就學就業、服刑、領取養老金、長期不在救助申請受理地等特殊情況,結合年審工作對未納入救助的脫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人口、重病、重殘等困難人群,全麵開展入戶走訪、信息核查、數據比對等,確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做好分散供養人員排查工作,對有集中供養意願的及時協助辦理集中供養手續。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納入救助的,堅決予以清退。對拒不提供佐證資料、不如實提供佐證資料、隱報、瞞報收入和子女情況、提供虛假佐證材料的救助對象全麵清退。

  (三)精準核算。結合救助標準調整工作,與調標補發同步開展,真正落實精準認定對象、精準發放救助金。要認真核實救助對象家庭實際生活狀況,詳細了解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就業狀況、子女就學、經濟收入及剛性支出等情況,發現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的,及時辦理增發、減發、停發手續。要科學合理組織家庭收支核算,並把核算結果作為對象認定和差額發放資金的主要依據,不得不經調查核實,隨意調整變更對象家庭收入,導致出現救助標準調整後救助金額無變化或分類普調救助金的情況。

  (四)全麵核對。縣民政局加強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尤其是戶籍、不動產、車輛、市場主體、社保繳納及領取等信息。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要對所有在保的救助對象(包括已成年有贍養能力的子女)發起一次複核,確保年審對象100%進行經濟狀況信息核對,信息核對報告存入本戶檔案。

  (五)及時公示。嚴格落實公開公示製度,將日常動態管理和年審調整的救助(認定)狀態、人員、救助金額等變化情況,及時在對象所在村(社區)村(居)務公開欄及相關官方網站公布。涉及救助對象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詳細住址等隱私信息及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對外公開公示。

  (六)完善檔案。年審形成的複審、調整和停止等動態管理材料,應當及時整理歸入“一戶一檔”案卷。鄉鎮(街道)要及時將年審調整情況錄入省社會救助信息管理係統。全麵開展社會救助檔案自查整改工作,規範填寫入戶調查表、家庭收入核算評估表、動態管理記錄表等行政文書。對於曆史檔案資料遺失、短缺等問題,本著“缺什麽補什麽”原則,重新補充完善,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確保資料齊全、管理規範。

  三、時間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3月3日至7日)

  1.召開全縣2025年年審工作部署暨業務培訓會;

  2.鄉鎮(街道)製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會議,組建村(居)核查工作隊伍。

  (二)核查核對階段(3月10日至3月28日)

  1.鄉鎮組織開展入戶調查,進行收入核算;

  2.開展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

  3.各村(居)核查工作組將相關資料匯總上報鄉鎮、街道民政部門。

  (三)審核匯總階段(3月31日至4月11日)

  1.鄉鎮、街道對各村(居)的核查情況進行匯總,按要求開展複查、抽查工作,召開審核會議,作出審核決定,並將核定的低保對象名單進行公示(一榜),公示期滿後將核查相關資料上報縣民政局;

  2.鄉鎮、街道完成救助信息係統的數據錄入更新工作。

  (四)審核確認階段(4月14日至4月30日)

  1.縣民政局對鄉鎮年審工作進行抽查和驗收;

  2.縣民政局對鄉鎮、街道上報的核查結果進行審批,將審批通過的低保和特困人員名單反饋給鄉鎮,並在縣政府門戶網予以公示(二榜);

  3.確保在5月按新確定的人員名單發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民政局成立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滔同誌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周三波同誌,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組長龍光宇同誌任副組長的年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後),製定實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實。鄉鎮(街道)要將年審工作擺在重要位置,精心組織,統籌安排,成立年審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工作動員會,動員各方力量,明確責任分工,按照“誰核查、誰經辦、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年審工作做到100%入戶。

  (二)強化政策宣傳。依托各級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微信號等媒體公開社會救助政策和辦事指南,在鄉鎮(街道)社會救助受理窗口公示辦事流程、發放宣傳單,在村(居)務公開欄、電子屏等公示救助政策、辦事流程和收件材料等,確保群眾知曉社會救助政策、辦事流程、受理材料,進一步提升救助服務效能。

  (三)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按政策規定辦事,既不放寬政策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救助範圍,又不限製符合條件的應保人員享受救助,確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對工作重視不夠、核查不到位、核算不精準、濫用職權隱瞞不報、失職瀆職漏報對象信息等導致違規享受社會救助政策或違規領取救助金的,除限期追回資金外,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強化指導驗收。縣民政局派出督導組對各鄉鎮(街道)和東洞庭湖管委會的年審工作加強業務指導,開展抽查驗收,將驗收結果作為年底評先評優和臨時救助資金撥付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