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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批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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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汙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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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2YU202403260002 |
反映東洞庭湖南湖新區月山片區、嶽陽縣麻塘水域區域偷捕和非法垂釣的人多,甚至晚上偷捕大車魚去買賣,從去年至今仍然嚴重,相關執法部門監管整治不到位。 |
嶽陽縣 |
生態 |
經核實,群眾所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其中,群眾反映的“東洞庭湖嶽陽縣麻塘水域區域存在違規垂釣人員”的情況屬實,反映“非法捕撈,晚上偷捕大車魚去買賣”的情況不屬實。 2024年3月28日至29日,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麻塘辦事處組織有關工作人員對東洞庭湖麻塘段進行現場檢查,具體情況如下: 3月28日,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縣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在麻塘段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對違規垂釣人員進行了驅趕,當天晚上22時,現場抓獲違規垂釣者1人;3月29日,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在新牆河口開展執法巡查,現場抓獲違規垂釣人員4人。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對3月28日抓獲的1名違規垂釣人員,現場移交至屬地南湖新區人民政府;對3月29日抓獲的4名違規垂釣人員,進行了行政處罰2000元。 2023年至今,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麻塘中隊共辦理案件52起,其中刑事案件7起(均為違規垂釣案件),涉案人數9人;行政處罰案件45起,涉案人數72人,處罰金額101100元。2024年3月26日,我縣製訂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嶽陽縣十年禁漁問題整改方案》(嶽縣辦【2024】10號),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部門、沿湖鄉鎮工作責任。 |
部分屬實 |
1.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對3月28日抓獲的1名違規垂釣人員,現場移交至屬地南湖新區人民政府;對3月29日抓獲的4名違規垂釣人員,進行了行政處罰2000元。 2.下一步,我縣將在“守護好一江碧水”“十年禁漁”工作上切實擔負主體責任。一是加強巡查值守,做到工作日全天候,節假日無空檔,實現水域全覆蓋巡查。二是強化打擊力度,嚴厲打擊非法捕撈及違規垂釣行為,對違法違規停泊、載客、航行的“三無”船舶一律扣留吊離;對商船攜帶網具漁具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