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要法規也要“恥感”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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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火車越跑越快的同時,公眾對於鐵路的安全問題也益重視。前,國務院發布《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明-起,在動車上或列車其他禁煙區吸煙,最高可罰2000元。(中國廣播網,9-9)

  在公共場所吸煙,特別是在動車上吸煙,早就是命令禁止的。但即便如此動車吸煙的現象卻依然是屢禁不止!且不說在公共場合吸煙本身就是種不道德的行為,會直接危害到車內其他旅客的身體健康,在速度快、車風大、內部結構密封的動車上吸煙更是十分危險的行為,輕則引發煙霧報警導致列車停止運行,重則甚至引發火災。但由於對動車吸煙並沒有相應的法律約束,多以勸導為主,使得許多煙民有恃無恐,一次次的突破道德底線。於是,吸煙“逼停”動車的事件已然不是“新聞”。想必以後實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某些不自覺在動車上拿起煙盒的煙民們,為了口袋裏的“鈔票”會好好斟酌一下自己的行為了

  但是,我以為,出行的文明,不能僅僅依靠“懲治”。法規固然是必要的,但要杜絕這種現象,更要用道德的力量來約束,提高民眾修養,讓那些煙民發自心底地拒絕吸煙。危害他人健康,威脅他人出行安全,是可恥的,而在動車上吸煙的煙民,丟失的就是這種恥感。因為沒有濃厚的知恥洗恥的氛圍,沒有輿論的強大壓力,所以恥感的缺失,並不會給他們造成太多的影響。有時他們還會有一個冠冕堂皇的說辭“別人可以這樣做,我為什麽不能?”久而久之,沒有了對生命健康、安全的敬重感。而恥感、道德可以讓個體受到約束,避免這些人跌入“害人害己”的深淵。

  當前,法律法規的出台為出行的文明、安全提供了一道屏障,與此同時,社會各界還應加大對公民的道德建設,營造知恥氛圍,讓文明意識深入骨髓,讓生命安全更有保障。(潘璀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