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麵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推動建立輕資產債權融資模式,完善科技金融債權融資體係,探索建立符合科技型企業“輕資產”特點的知識價值信用評價體係,破解科技型企業融資難題,推動湖南省科技型企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改革工作按照“政銀合作、上下聯動、風險分擔、企業受益”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
本辦法所指的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以下簡稱“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是合作銀行以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評分結果為重要參考,向科技型企業發放為期一年(含)以內的信用貸款(不包含不動產、準貨幣等資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的貸款)。
湖南省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評價指標體係(以下簡稱“指標體係”),是指根據科技型企業科創屬性所設計的,涵蓋知識產權、研發投入、科技人才、經營能力等創新要素並給予不同權重賦值的評價體係。合作銀行應根據指標體係設立專門的信用貸款產品。
科技型企業包含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評價入庫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後續評定入湖南省科技型企業庫的其他企業。
第二章 組織與實施
第三條 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共同設立湖南省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統籌在市州、國家級園區等實施區域開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改革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一)指導實施區域開展相關工作,並根據各自職責研究製定督促落實的相應措施;
(二)審定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改革措施及評價指標體係;
(三)審定年度工作報告及計劃;
(四)審定省級年度管理運營經費安排;
(五)商議其他未盡相關事項。
第四條 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一)省科技廳負責改革工作牽頭組織和統籌協調等工作,會同省財政廳編製省級風險補償資金安排總體計劃,提出預算建議;
(二)省財政廳負責省級風險補償資金預算管理,對資金安排進行程序性審核,會同省科技廳下達省級風險補償資金並按規定撥付資金,負責組織實施財政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
(三)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根據職能對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第三章 運營管理機構
第五條 運營管理機構是指按照本辦法規定,承擔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相關管理及服務工作的機構,湖南省技術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為受托的省級運營管理機構,實施區域自行確定其運營管理機構,並參照省級運營管理機構職責製定本級職責。
第六條 省級運營管理機構相關職責:
(一)受托負責省級風險補償資金的組建歸集、運營管理和財務核算;
(二)受理、審核實施區域省級風險補償資金申請(審核內容包括:①貸款企業及具體貸款業務有關資料是否齊備,申報資料及其內容是否合法、真實、有效。②貸款業務內部運作資料是否齊全,是否按規定程序操作,調查程序和方法是否合規,調查內容是否全麵、有效,調查結論及意見是否合理);
(三)牽頭搭建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統一服務平台,為各實施區域、合作銀行、科技型企業提供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相關服務;
(四)開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工作的分析統計等工作;
(五)撥付省級風險補償資金;
(六)風險補償資金代償後,督促合作銀行依法開展追償工作;
(七)完成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實施區域
第七條 本辦法所稱的實施區域是指開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工作,能夠履行三方協議規定風險補償等義務的市州和國家級園區。
第八條 實施區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須明確風險補償資金來源;
(二)須有意向合作的銀行機構,且有一定數量的科技型企業。
第九條 實施區域相關職責:
(一)與省科技廳共同約定風險補償資金規模,共同出資組建風險補償資金;
(二)與省科技廳共同確定合作銀行;支持和協調合作銀行在實施區域內開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工作;
(三)每月匯總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等相關數據並報送省級運營管理機構備案;
(四)對合作銀行開展貸款及風險代償盡職調查工作予以協助,完成貸款風險補償(含省級風險補償資金承擔部分)。
第五章 合作銀行
第十條 合作銀行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湘注冊或實施區域內設有分支機構的銀行;
(二)自身實力較強,構建了針對科技型企業的專屬信貸審批和信用評價機製,在實施區域有正常發放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的渠道;
(三)資產狀況良好,管理機製完善,具有較強的風險控製能力和較好的經營業績,無重大違規違法行為。
第十一條 合作銀行相關職責:
(一)合作銀行應對科技型企業有較高的不良貸款風險容忍度且建立相關容錯糾錯機製,細化和明確相關盡職免責條款;
(二)有條件的合作銀行應建立科技支行、專營機構,根據科技型企業特點,建立專門針對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的授信體係、審貸流程和綠色審批通道,出台相關激勵措施,加大對科技型企業首貸、信用貸和無還本續貸支持力度,簡化貸款審批流程,提高貸款效率;
(三)向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企業發放貸款,利率參考放款日最近一期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含1年)以內;對知識價值信用評級等級高的企業,銀行應給予更大利率優惠;
(四)貸款發放後,合作銀行在三方協議約定時間內向實施區域和運營管理機構報送貸款及發生風險需代償的數據;
(五)合作銀行在貸款到期經催收後依然無法全部收回時,按照三方合作協議約定,向實施區域提交貸款風險補償申請;
(六)風險補償資金先行代償後,合作銀行依法進行追償,及時向省級運營管理機構報送其依法盡責追償的工作進展情況。
第六章 貸款企業
第十二條 貸款企業為注冊地在湖南省各實施區域內的科技型企業。
第十三條 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的單戶額度不超過500萬元,超出額度的部分不納入風險補償範圍。
第十四條 貸款企業獲得的貸款必須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不得用於轉貸、委托貸款等;貸款到期後,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向合作銀行申請無還本續貸,同步納入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範疇,無還本續貸最長不超過兩年。
第十五條 獲得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的企業應當按合同還本付息,配合合作銀行及實施區域開展貸後檢查,及時向實施區域及貸款銀行報備重大事項變更情況。貸款企業應嚴格遵守信用,並主動披露風險,其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合同履約情況納入企業科研誠信記錄及其主要高管人員個人征信記錄。
第七章 風險補償資金管理
第十六條 省級和實施區域按1∶1比例共同設立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對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進行補償。風險補償資金原則上承擔不超過貸款本金損失的80%,省級風險補償資金與實施區域風險補償資金按照同比例進行補償。
首期省級風險補償資金原則上從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經費中安排,後期由省政府采取一事一議方式解決;實施區域風險補償資金來源由實施區域自行確定。
已實施“瀟湘財銀貸”風險補償機製改革試點的縣(市)區,要優先將科技型企業納入“瀟湘財銀貸”白名單,鼓勵合作銀行按照知識價值評價結果給科技型企業授信和發放貸款,發生貸款損失時所需補償資金從“瀟湘財銀貸”風險保證金資金池中列支。
第十七條 省級風險補償資金存入省級運營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實施區域自行確定本級風險補償資金開戶銀行。風險補償資金存款利息收入納入風險補償資金統一管理,按規定使用。
省級風險補償資金管理運營經費綜合考慮業務規模、放大倍率、追償率等因素安排,從省級風險補償資金存款利息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辦公室審定進行追加,不向貸款企業收取任何融資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省級風險補償資金按三方協議應承擔部分,先期由實施區域進行代償;省級運營管理機構按程序向實施區域撥付。
第十九條 在一個合作年度內,單家銀行在單個實施區域累計不良率達到3%時,實施區域應立即向該銀行提出風險警示;不良率達到5%的,實施區域應暫停受理該銀行該區域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新增業務,並對前期運行效果予以全麵評估,視評估結果決定是否重啟受理該區域工作。對於已經受理的業務,風險補償資金繼續履行風險補償責任。
第二十條 銀行對同一企業的同筆貸款,隻能享受一次政府給予的風險補償。
第二十一條 經風險補償資金補償的企業,如采取債轉股方式其股權收益或補償的貸款本金收回或部分收回的,在扣除追償費用及銀行承擔風險比例後,按照省級、實施區域所承擔風險比例進行分配,作為風險補償資金的補充。
第八章 相關程序
第二十二條 貸款程序如下:
(一)入庫申請。貸款企業通過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統一服務平台,在線填寫並提交入庫申請表。
(二)信用評分。按照湖南省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評價指標體係評分標準,對入庫的科技型企業進行知識價值信用評分。
(三)先期授信。省級運營管理機構將庫內科技型企業的信用評分數據推送至合作銀行,由合作銀行對其先期授信。
(四)按需貸款。合作銀行根據先期授信情況,向提出貸款申請的科技型企業發放貸款。
第二十三條 風險補償程序:
(一)銀行催收。貸款本金逾期後的5個工作日內,合作銀行啟動催收工作並書麵通知實施區域、運營管理機構。
(二)區域代償。合作銀行在盡職催收後,對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本金逾期超過1個月仍未全額收回的,按以下程序申請區域代償。
1.代償申請。合作銀行向實施區域提出代償申請。代償申請資料包括:代償申請書(含貸款合同、加蓋公章的放貸憑證等貸款資料)、貸款逾期記錄和催收通知書、人民法院受理通知(或公安機關立案決定、仲裁機構受理回執)等銀行催收依據。
2.代償審批。實施區域對代償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核查,並提出建議意見報送省級運營管理機構確認。符合條件的,省級運營管理機構通知實施區域代償,並按程序撥付省級風險補償資金承擔部分到實施區域;不符合條件的,省級運營管理機構反饋書麵意見給實施區域和合作銀行。
完成代償後,實施區域應在1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運營管理機構提交代償資料存檔。
(三)追償。風險補償資金代償後,合作銀行應依法積極開展追償工作,追償所得扣除追償費用後,按原約定的政銀分擔比例分配,政府所得部分繼續用於補充風險補償資金。
第九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 政府行政部門、實施區域、合作銀行及運營管理機構工作人員按工作程序和工作紀律勤勉盡職,適度提高對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比例,落實盡職免責機製。
第二十五條 省科技廳每年對各實施區域與合作銀行開展的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增長率、企業首貸率、服務能力及風險補償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實施區域確定合作銀行,以及製定獎懲措施和退出機製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六條 省科技廳和省財政廳對省級出資部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高效使用。知識價值信用貸款工作要主動接受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監督和社會監督。
第二十七條 在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過程中,政府行政部門、實施區域、合作銀行及運營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串通作弊造成風險補償資金損失的,依照有關規定,對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在本辦法公布之日前,按照《湖南省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試點實施辦法》(湘科計〔2020〕57號)發放的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按原規定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2022年4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受理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1日。《湖南省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試點實施辦法》(湘科計〔2020〕57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