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嶽陽縣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來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02-23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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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局上下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按照《中共嶽陽縣委辦公室、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方案>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各項考核工作,現將2020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落實情況匯報如下:

一、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全麵深入貫徹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

結合全縣人社工作實際,全麵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主要負責人在述黨建述職述廉基礎上,增加述法內容。製定全縣人社法治建設年度工作計劃,印發全縣人社係統組織實施。適時召開全縣法治人社建設工作座談會,落實法治建設年度報告製度,強化法治建設對人社工作的引領推動工作,為全縣人社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和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在縣司法局的指導下,我局進行了規範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五個已過有效期的規範性文件,確保規範性文件的有效性。同時,我局內部發文,也參照規範性文件的要求進行內部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等事項。認真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重大行政決策經過合法性審查,特別是关键词2的工傷重大案子、提前退休都會經過集體會審。認真落實政府法律顧問製度,我局聘請法律顧問1名,重大行政決策會邀請法律顧問參與,谘詢其法律意見。

(三)改革執法體製,嚴格規範文明執法

1.全麵推進“三項製度”工作。我局高度重視推進“三項製度"工作,充分認識推行三項製度在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建設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把三項製度的推行工作與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商環境改革等重點工作相結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三項製度”有關工作,成立了人社局推進"三項製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股室負責人及二級機構負責人組成。為維護經濟社會秩序、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優化營商環境、方便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辦事、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等,我局於2019 年 12月 16 日印發了《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辦法》、《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公示辦法》,建立了《法製審核人員培訓製度》,編製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目錄清單》,《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流程圖》、《行政執法音像記錄事項清單》;2020年7月26日,我局印發《關於轉發<2020年度嶽陽縣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再次將“三項製度”轉發給各執法部門,要求嚴格推進“三項製度”,加強了組織領導、健全了體製機製、協調指導督促、確保“三項製度”在本係統的全麵推進。

2.加強執法案卷自查工作。我局針對行政執法案卷的合法性、審批工作的規範性以及立卷歸檔的標準性進行自查,認真組織實施,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對以往的行政執法案卷逐項檢查,逐一對照,修改完善。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間共實施並已辦結的為行政確認類執法案卷共408件,均符合主體合法、適用法律依據合法、程序合法、審批工作規範,在案卷製作過程中,基本上符合文書規範標準和立卷歸檔標準,均已納入本單位檔案收集範圍,並按國家檔案法律法規的要求和標準歸檔。行政執法案卷材料均按照行政執法活動的法定程序、環節進行收集,無違法收集材料的情況,行政執法案卷齊全完整、簽署完備、歸檔及時、整理規範,不存在拒不移交行政執法案卷等違法違紀行為;不存在損毀、丟失、塗改、偽造和擅自出售、轉讓檔案及複製件以及利用檔案泄密的情況。今年自查的行政執法案卷共408件,其中:行政確認類案件408件(工傷認定),由於嶽陽縣大部分企業都能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極小部分企業存在輕微違規行為,通過宣傳教育和巡查,都能及時整改到位,為了縣域經濟的發展,本著對企業以教育為主的目的,未實施行政處罰,故行政處罰類案卷為0;人社局主要是以公共服務事項為主,行政許可需求少,特別是縣級城市,期間並無當事人申請行政許可,故行政許可案卷為0。

3.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確保文明、公正、依法執法。我局迄今為止尚未出現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情況。一線執法人員均已取得執法證,已進行登記備案。

(四)加強行政複議,強化行政應訴

我局尚未發生一起因不文明、不公正執法而導致被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發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都為社保基金支出案由,我局作為國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把關單位,关键词2要嚴格基金支出,為國家、為社會、為全人民群眾守好最後一道關卡,做到依法支出,支出有依據,經得起審計和紀委的督查。麵對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我局都積極應訴,維護複議機構和法院權威。

(五)定期學法普法、搞好法治工作宣傳

認真組織行業普法考試,學考率、參考率、通過率都是100%,積極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成立了縣人社局“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製定了嶽陽縣人社局普法清單和實施方案。對2020年5月1日實施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進行宣傳,嚴格執行,努力實現農民工工資拖欠清零的目標。對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組織進機關、進二級機構學習,局長親自組織學習《民法典》,掀起機關事業單位內部學法高潮,為《民法典》的正式實行,履行應有的國家工作人員職責。

二、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思想認識仍有差距。部分幹部職工沒有站在全麵戰略布局的高度來推動法治建設,對全麵依法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認識不到位,重視程度不夠。

(二)宣傳教育仍有差距。在組織幹部職工學習全麵依法治國理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方式方法上創新不夠,法治觀念、法治思維、依法執政、依法行政還沒有真正做到入腦入心。

(三)執法水平仍有差距。少數監管幹部和執法人員法製觀念不強,執法程序不規範,執法標準不嚴,在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上仍然存在差距。

三、2020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黨組書記、局長作為依法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全麵深入貫徹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單位黨政主要負責同誌述職述廉述法責任,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縣委縣政府請示匯報處理。

(二)2020年是脫貧攻堅的關鍵之年,同時是新冠疫情發生的特殊之年,局黨組書記及時加強組織學習習近平書記“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重要指示,堅決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展開疫情防控工作,於2020年2月11日,緊急召開全體班子成員和各二級機構負責人疫情防控工作緊急會,傳達中央、省市縣科學防控指示、進行防疫工作部署,落實科學防控。於2月22日,召開複工複產會議,出台《嶽陽縣人社係統應對新冠疫情二十二條》,科學幫助企業複工複產,幫助人員就業。

(三)在脫貧攻堅、疫情防控和複工複產的同時,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於2020年8月12日通過嶽陽縣人社局半年度工作推進會和9月7日縣人大對人社工作評議會,加強對人社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調度、自評、自查和改進工作。

四、2021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依法決策製度體係,著力構建全縣人社領域製度保障體係

配合人社部開展《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條例(草案)》和《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的修訂工作,配合省廳、市局做好《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和《湖南省實施<失業保險條例>》修改立法調研工作。健全依法決策製度體係,出台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及專家論證辦法,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決策公布等確定為人社重大行政決策的法定程序。

(二)堅持依法決策,不斷提高全縣人社領域依法治理能力

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和法律風險預警機製,嚴格規範性文件製發程序,推進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性審查提前介入,有效防範行政決策風險。開展規範性文件全麵集中清理,根據清理公布情況,對現行有效的規範性文件進行目錄清單管理,實現清單之外無規範性文件。

(三)規範行政行為,嚴格規範全縣人社領域公正文明執法

加快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健全執法製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法,全麵提高執法效能。實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編製行政執法事項清單,調整更新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基準,在門戶網站統一公示,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實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製定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格式文本,完善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確保每一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核,明確權力邊際,守住法律底線,加強法製審核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持續開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等專項執法活動。

(四)依法全麵履職,深入開展全縣人社領域“放管服”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要求調整完善部門權責清單、行政審批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等目錄清單並及時公開。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繼續配合做好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相關工作,完成人社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實現一網通辦和審批服務便民化。優化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五)化解行政爭議,努力防控人社行政法律風險

依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能,妥善處理行政複議案件,發揮好內部層級監督功能。根據國家和省、市關於行政複議改革精神,配合做好行政複議體製改革。全麵依法接受司法機關外部監督,積極參加行政應訴工作,切實推動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積極穩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中的法律風險防控工作,推進勞動人事爭議化解,適時根據人社部下發的第一批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和裁審法律適用、程序銜接指導意見,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與銜接,助推和諧勞動關係建立。

(六)深入法治宣傳,積極營造人社遵法守法氛圍

繼續實施“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充分發揮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用工指導、社會保險經辦、社會保障卡服務等作用,不斷擴大法治宣傳教育的深度和廣度。開展防控疫情普法宣傳活動,分眾精準普法,推動依法科學有序防控。開展新出台法規政策的專項宣傳。針對重點人群、圍繞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創新普法形式,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運用,帶動廣大群眾參與普法活動,增強學法用法積極性。

嶽陽縣人社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