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關於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來源: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02-1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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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嶽陽縣委、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關於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的通知》依法履職、完善製度、規範程序、強化監督的工作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著力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為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現將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推行行政權責公開,切實履行法治建設責任

  一是理清權責清單。我局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要求,麵推行權責清單製度,我局已完成對涉及本職能部門行政職權的全麵梳理,逐項列明設定依據,認真對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國務院及其部門、省政府及其部門已公布取消、保留的行政權力事項和責任事項製定我局權責清單編製工作;二是規範審批流程。深化行政審批製度改革,規範行政審批事項,不斷完善行政許可工作,切實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機構改革後,我局擁有多項職能,已完成了對我局各項政務服務事項的梳理,完善了辦事指南,優化了審批流程,並編印了相關辦事流程文件;三是優化內部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依法行政責任,全麵正確履職。

  (二)深化普法宣傳,營造法治城管工作氛圍

  一是加強法治宣傳,營造全社會遵法守法、依法維權的良好環境。建立健全城管係統普法機製建設,結合城管工作實際,製定年度普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對城管幹部職工、執法管理對象、市民群眾三類群體開展普法教育工作。二是創新普法宣傳,積極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結合“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環境日”“12.4國家憲法日等開展宣傳活動,通過擺放宣傳展台、懸掛條幅、印發宣傳資料和誌願者進社區,將城管執法工作展示給了社會大眾,也使群眾們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三是城市管理工作存在許多難點和熱點問題,我局本著“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將普法工作與日常管理工作相結合,邊管理、邊普法。四是我局把群眾對城管工作的滿意度作為工作的依據和評價的最高標準,多渠道聽取社會各界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真正將群眾的意願落實到城市管理工作當中。

  (三)強化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一是為切實做好“八五”普法期間的法製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據“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我局積極組織開展幹部職工普法培訓工作,組織領導幹部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學好憲法以及與自己所承擔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幹部法治意識。二是認真抓好行政執法人員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的組考工作,本局學法係統學員的學分均已修滿,並全部通過學法年度考試。嚴格執行行政執法隊伍執證上崗,梳理統計全局需換證人員人數,目前,我局已有102人取得行政執法證。三是多次組織人員參加省住建廳城管局、市城管係統舉辦的法律業務骨幹培訓班,不斷豐富、更新基層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儲備。四是堅持製度管人、管事,壓實工作責任。按照“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湖南工作係列重要講話精神,高度重視班子和隊伍建設,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進一步完善《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二級機構考評辦法》《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綜合績效考評辦法》《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綜合執法文件匯編》等工作製度,落實製度管人、管事,實行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製,把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任務具體落實到各股(室)、大隊每一名幹部和執法隊員,壓實工作責任。

  二、存在問題

  我局組建較晚,城市管理和執法工作縱向比有大幅提升,橫向比確實有較大差距,要實現後發趕超,麵臨一係列困難和問題。

  (一)監管執法手段相對落後。城市管理執法點多麵廣,數字化建設相對滯後,依靠巡查、值守等常規手段,很多有礙城市管理的問題難以在第一時間發現、處置、取證、處罰到位,造成管理執法被動。

  (二)執法能力水平不足。一是城市管理及法律法規相關專業技術人才短缺,無法滿足精細化城管的要求;二是執法隊伍專業性不強,整體素質偏低。主要原因:我局執法管理隊員80%以上是退伍安置,懂管理、熟法律、會辦案的執法管理人員少,難以發揮更好的職能作用。一線執法隊伍臨聘人員多、文化低,沒有進行專業培訓。

  (三)工作機製與行政執法體製有待進一步協調理清。當前的工作機製與行政執法體製協調不順暢,與新職能劃轉的原部門存在職責不清、關係不順、聯係不夠等問題,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推諉、扯皮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強行政法製建設。完善行政執法責任製。科學合理地設置行政執法機構,明確劃分行政執法權限,解決執法權交叉重疊的問題,最大限度的避免分散執法方式下普遍存在的政出多門、權責不明、多頭管理、責任難以界定等問題,從而保障行政執法責任製落到實處。

  (二)繼續深入開展行政綜合執法改革。堅決克服執法權力部門化現象,減少權力交叉重疊的體製矛盾,從而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便於行政執法責任的落實和對執法權力的監督。

  (三)不斷強化執法培訓。一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履職教育,增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政治責任感和服務意識、勤政意識。二是全麵加強行政執法業務培訓,特別是加強上崗前的具體執法行為訓練,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夯實依法行政的基礎。

  (四)加大法製宣傳,營造和諧執法環境。繼續做好法治宣傳工作,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主動深入群眾內部,大力開展會議宣傳、街頭宣傳、設立谘詢服務台、出動宣傳車等常規性宣傳活動,普及城市管理工作的相關條例、法規,引導更多人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工作,形成共治共贏的良好局麵,進一步加大違章行為媒體曝光力度,創新教育方式,大力營造管理氛圍,增加教育的貼近性,激發市民參與熱情,形成“人人都是城市主人,個個都是管理主體”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