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嶽縣城執罰決字〔2025〕第013號
來源: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06-0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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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事人:張*衛

  身份證號碼:43062119******4686

  住址:湖南省嶽陽縣張穀英鎮景區

  聯係電話:150****5339

  經查實,2025年5月06日上午,我局燃氣股根據舉報視頻,發現嶽陽縣張穀英鎮景區大門古鎮超市疑似用氣瓶相互倒灌燃氣,我局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勘查,發現現場有人私自存放多瓶液化氣。經調查詢問,係當事人張*衛在自家經營的張穀英鎮景區大門古鎮超市內存放YSP35.5型氣瓶8瓶、YSP12型氣瓶1瓶,共存放氣瓶9瓶,其中8隻YSP35.5型氣瓶3瓶存有少量餘氣,5隻空瓶,YSP12型氣瓶為滿瓶5公斤。2025年5月6日下午,我大隊對當事人張*衛進行調查詢問,當事人對5月5日在家中院內兩隻氣瓶相互倒灌燃氣、家中存放9隻燃氣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此行為違反了《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燃氣用戶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六)不得倒灌瓶裝燃氣、傾倒瓶裝燃氣殘液。本局於2025年05月20日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嶽縣城執罰告字〔2025〕第013號),你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在規定時間內,未要求進行陳述、申辯和聽證視為放棄。

  根據《湖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燃氣用戶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二)倒灌瓶裝燃氣的;

  本局決定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處罰款人民幣叁佰圓(¥:300.00)整。

  你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嶽陽湘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賬號: 8201933******0184 )繳納罰款或到本局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嶽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六個月內向汨羅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