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行政相對人
名 稱
案件名稱
案件編號
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依據
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1
蔣某某
蔣某某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案
嶽縣衛醫罰〔2024〕1號
警告;
罰款150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
20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