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行政相對人
名 稱
案件名稱
案件編號
行政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依據
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1
嶽陽縣公田鎮東淇村衛生室
嶽陽縣公田鎮東淇村衛生室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等案
嶽縣衛醫罰〔2022〕6號
警告;
罰款8000元
1.《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
2.《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202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