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嶽縣城執罰決字〔2023〕第006號)
來源: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3-07-25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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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嶽縣城執罰決字2023006

  嶽陽縣恒興燃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陸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621394032848L

公司地址:嶽陽縣長湖鄉胡山村鳳形組   

主要負責人:彭洪

身份證號碼:43062119******331X            

聯係電話: 157******77

2023年3月13日,我局接到汨羅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移送案件函,移送案件內容為你氣站涉嫌為無證經營者提供經營性燃氣及跨區域經營。經查實,2023年2月26魯某達駕駛長城牌皮卡車裝載24隻空液化石油氣鋼瓶到達你氣站,在你站購買並充裝滿所有液化石油氣鋼瓶,共計313公斤。而你氣站工作人員在知曉魯某達非你站配送員,且大量充裝銷售液化石油氣的情況下,依然提供氣源。以上行為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三章第十八條燃氣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於經營的燃氣;(七)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燃氣;第七章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燃氣經營者不按照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本局於2023年4月24日向你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嶽縣城執罰告字〔2023〕第006號),你公司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請陳述、申辯和聽證,視為放棄以上權利。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七章第四十五條第二款違反本條例規定,燃氣經營者不按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規定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六條燃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用於經營的燃氣的。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銷售充裝單位擅自為非自有氣瓶充裝的瓶裝燃氣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本局現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人民幣叁萬柒仟元整(:37000元)。

你(你單位)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湖南嶽陽湘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賬號:82019330000******)繳納罰款或到本局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本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你單位)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嶽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六個月內向屈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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