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環評﹝2021﹞8號
嶽陽縣中醫醫院:
你院報送的《嶽陽縣中醫醫院感染性疾病病區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中醫醫院位於嶽陽縣榮家灣鎮榮新公路南側,擬投資1500萬元在醫院的院內東南角建設“嶽陽縣中醫醫院感染性疾病病區改擴建項目”,該擴建項目占地麵積951.3m2。項目規劃建設1棟建築麵積為3478m2的感染性疾病病區(共4F,地上3F,地下1F),包括呼吸道門診、發熱門診、感染性疾病門診等,有掛號、檢驗、藥房及獨立衛生間,有普通隔離病房、負壓病房等功能用房,將在感染病區新增病床50張,購置彩超等相關專科設備,配套地下停車位11個,不新增員工。感染病區主要工作內容為傳染病專項排查,排查若發現患有傳染病則需轉入具有資質的傳染病院進行治療,本項目感染區不進行傳染病治療。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永藍新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院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
1.加強大氣汙染防治。應當在施工場地設置硬質圍擋,並采取覆蓋、擇時施工、灑水抑塵、衝洗地麵和車輛等有效防塵措施;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防塵網遮蓋;運輸砂石、土方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汙染,並按規定路線行駛;裝卸物料應當采取密封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汙染。
2.加強噪聲汙染防治。盡量縮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聲設備的作業時間,禁止高噪聲設備在中午(12:00-14:00)及夜間(22:00-6:00)施工(特殊工藝需在中午或夜間連續作業的,應按要求向相關部門申報、備案,並公告周邊居民)設置圍擋,利用場區圍擋隔聲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周邊敏感目標的影響。
3.加強水汙染防治。施工廢水回用於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進入嶽陽縣汙水處理廠處理後排放。
4.加強固廢汙染防治。渣土、建築垃圾運至相關部門指定的地方堆存,嚴禁渣土與建築垃圾亂堆亂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二)做好營運期環境保護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汙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完善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雨水經場區雨水管網排入市政雨水管網。感染病區廢水分兩部分,一部分為化驗室產生的化驗廢水,一部分為綜合醫療廢水,設置兩套預處理裝置處理感染區廢水,感染病區廢水預處理後與醫院原有的廢水混合排入醫院汙水處理站處理,采取的處理工藝為:生物接觸氧化+接觸消毒,處理後的廢水達到《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表2中預處理標準後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經嶽陽縣生活汙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後最終排入新牆河。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加強汙水處理設施現場管理,易產生惡臭的處置設施封閉,無組織排放的惡臭氣體執行《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表3中汙水處理站周邊大氣汙染物最高允許濃度。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 切實落實醫療固廢的收集與管理工作,醫療固廢須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範》等要求規範收集、暫存及轉運,建設規範化醫療垃圾暫存設施,健全轉移聯單管理製度,並建立收集、轉運台賬,醫療固廢和汙水處理站汙泥送有醫療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
5.切實加強項目運營期環境保護管理和事故環境風險預防工作。建立環保機構並配備環保管理人員。加強醫院汙水處理站和醫療廢物管理人員教育培訓,加強汙染治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管理,按照規範要求設置醫院汙水排放口。製定危險廢物安全處置製度和事故應急預案,防範和控製醫療廢物因流失、泄漏、擴散造成的環境影響。
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辦人:許峰 2021年9月13日
|
抄送:榮家灣鎮人民政府,湖南永藍新環境服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