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鴻惠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20萬方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1-08-0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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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縣環評﹝2021﹞2號

嶽陽鴻惠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年產20萬方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鴻惠混凝土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在嶽陽縣楊林街鎮尚書村新建年產20萬方混凝土攪拌站建設項目,占地麵積9007.36m2。項目建設兩條商品混凝土生產線,配置1個JS180型和JS120型混凝土攪拌站,其中JS120型混凝土攪拌站備用,攪拌樓內布共設有6個筒倉,分別為4個水泥筒倉(160t/個)、2個粉煤灰筒倉(160t/個)。項目以水泥、粉煤灰、外加劑、水、砂、碎石等為原料,經配料、投料、混合攪拌等工序生產商品混凝土。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湖南永藍新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在建設和運營期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

1. 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嚴格執行《嶽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大氣汙染防治的通告》(嶽政告〔2015〕5號)、《嶽陽市大氣汙染防治2016年實施方案》(嶽環發〔2016〕15號)、《關於印發嶽陽市大氣汙染防治特護期工作方案的通知》(嶽環發〔2016〕27號)采取有效的施工揚塵汙染控製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邊100%圍擋、物料堆放100%覆蓋、出入車輛100%衝洗、施工現場地麵100%硬化、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防止建設及運輸過程中的揚塵對環境空氣產生影響;建築垃圾應當及時清運,在場地內堆存的,應當采用密閉防塵網遮蓋;運輸砂石、土方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遺撒造成揚塵汙染,並按規定路線行駛;裝卸物料應當采取密封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汙染。

2. 加強水汙染防治。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沉澱池沉澱處理後回用於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於施肥,全部綜合利用。

3. 加強噪聲汙染防治。盡量縮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業時間,減少噪聲對環境影響。

4. 加強固廢汙染防治。施工期建築垃圾運至相關部門指定的地方堆存,嚴禁建築垃圾亂堆亂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二)做好營運期環境保護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初期雨水排入雨水池內沉澱後回用,後期雨水經廠區內雨水溝收集,排入廠區西側水塘;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於周邊農田、菜地施肥,全部綜合利用;車輛及地麵衝洗廢水、設備衝洗廢水經三級沉澱池沉澱後回用,不外排。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采取密封、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汙染物的排放;筒倉產生的粉塵通過筒倉頂部自帶的除塵器處理後在攪拌樓內自然沉降;易產生粉塵的粉料投料工序采取管道輸送、各設備連接處均密閉,輸送骨料的皮帶輸送機封閉;攪拌樓位於封閉的廠房內,2個攪拌主機分別配套布袋除塵器,處理後的廢氣在攪拌樓內自然沉降;項目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合理安排進出運輸車輛的運輸時間,嚴禁夜間生產,減少對項目附近居民點的影響;項目場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中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沉澱池沉渣經砂石分離機分離後的固廢均回用於生產;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廢液壓油、廢機油暫存於廠區內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等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辦人:許峰                                                                                          2021年8月4日

 

抄送:楊林街鎮人民政府,湖南永藍新環境服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