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縣飛馳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年烘幹10萬噸江(河)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複
來源:嶽陽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   2021-06-18 14:55
瀏覽量:1 | | | |

嶽縣環評批﹝2021﹞16號

嶽陽縣飛馳環保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年烘幹10萬噸江(河)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複的申請》及相關附件已收悉。經研究,批複如下:

一、嶽陽縣飛馳環保建材有限公司位於嶽陽縣長湖鄉高家村107國道東側,擬投資800萬元建設年烘幹10萬噸江(河)砂建設項目,占地麵積6365平方米,租用原嶽陽縣緒來陶瓷模具加工廠所在場地進行生產。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加工區、原料堆場、產品堆場、1個300t產品儲罐倉筒及其他輔助設施等。項目以江(河)砂為原料,經進料、烘幹、篩分等工序生產烘幹江(河)砂,烘幹爐以成型生物質為燃料,使用的江(河)砂須有合法來源。項目內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根據江西愷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內容、結論和專家評審意見,從環境保護方麵考慮,我局原則同意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工藝、地點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二、項目運營過程中必須全麵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並著重做好以下環保工作:

1.加強水汙染防治。按照“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原則設計、建設項目區域內的雨水及汙水管網。雨水收集後排入項目東側水溝;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用於周邊施肥,全部綜合利用。

2.加強大氣汙染防治。原料堆場采取密閉、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粉塵排放;成品筒倉的倉頂呼吸口廢氣經脈衝式除塵器處理後倉頂排放;無組織排放的粉塵執行《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廠界濃度限值要求。烘幹、篩分工序產生的廢氣一起經脈衝式布袋除塵器處理後,通過20m高的排氣筒排放,排放的廢氣執行《湖南省工業爐窯大氣汙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中限值要求(顆粒物≤30mg/Nm3、二氧化硫≤200mg/Nm3、氮氧化物≤300mg/Nm3)。

3.加強噪聲汙染防治。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消聲、減振、密封等措施;加強對設備的維護和保養;確保項目場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南、東、北側)和4a類(西側)要求。

4.強化固廢處置措施。按要求設置規範的臨時貯存場所,對廢棄物進行分類暫存,並全部進行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建立固體廢物管理台賬,健全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汙染環境防治責任製度。其中袋式除塵收集粉塵外售;烘幹爐產生的爐渣收集後用作農田肥料;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5.項目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指標為:SO2≤1.6t/a、NOx≤1.9t/a。

三、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建設活動。

四、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汙染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五、工程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製度及相關環境管理製度, 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須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規定自行組織環保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

 

      經手人:許峰                                                                               2021年6月18日

抄送:長湖鄉人民政府,江西愷遠環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