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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重大行政執法 類別 |
法製審核事項 |
承辦機構 |
審核依據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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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許可 |
行政許可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係行政相對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權益,以及情節複雜涉及多個法律關係,或者經過聽證程序作出的下列重大行政執法決定: 1、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2、輻射安全許可; 3、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4、其他重大許可事項。 |
具體承辦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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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處罰 |
直接實施行政處罰的事項。 |
具體承辦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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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強製 |
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未按照要求執行停產、停排措施,繼續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排放汙染物,作出查封、扣押決定的事項。 |
具體承辦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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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事項 |
經黨組會、局務會討論認為需要進行法製審核的事項。 |
提出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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