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應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來源:嶽陽縣應急管理局   2025-02-2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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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應急管理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序號

檢查事項

檢查主體(實施層級)

實施依據

承辦機構

檢查對象

檢查內容

檢查方式

檢查頻次

1

 對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標準、行業標準情況的行政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第六十五條第一款: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單位包括: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企業,非煤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化工企業,安全培訓機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中介機構

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標準、行業標準情況。

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2

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湖南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保障、督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履行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監督管理職責。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分類分級和屬地監督管理的要求,製定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采取專項監督檢查與綜合監督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監督檢查。對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整改整治。負有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執法信息共享,健全聯合檢查製度,避免和減少交叉、重複檢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單位包括: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企業,非煤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化工企業,安全培訓機構,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中介機構

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

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3

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培訓監管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具備從事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要的條件的情況;
(二)建立培訓管理製度和教師配備的情況;
(三)執行培訓大綱、建立培訓檔案和培訓保障的情況;
(四)培訓收費的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安全培訓機構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

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4

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第二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開展安全培訓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及其持證上崗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單位包括: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企業,非煤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化工企業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5

對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中介機構的行政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三條: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全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工作,建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信息查詢係統,完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標準體係。
省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統稱資質認可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可和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執業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  資質認可機關及其下級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事故調查組在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監督檢查和事故調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活動中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中介機構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在本行政區域內執業行為。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6

對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第八條第三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單位包括: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企業,非煤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化工企業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7

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製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並建立信息管理台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並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於其他有關部門職責範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單位包括:冶金、有色、機械、建材、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工貿企業,非煤礦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化工企業

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8

對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條: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查閱、複製有關文件、資料。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化工企業

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落實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9

對從事劇毒化學品、易製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從事劇毒化學品、易製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並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劇毒化學品、易製爆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對從事劇毒化學品、易製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檢查

根據企業提出許可申請,進行核查。

10

對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依照規定處置的,應當責令其立即處置。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

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的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處置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根據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解散的實際情況進行核查。

11

對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價格主管部門、鐵路主管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海關,應當依照本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加強對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價格以及進口、出口的監督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易製毒化學品,或者走私易製毒化學品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2.
《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的監督檢查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

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12

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危險化學品單位做好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安全評估及分級、登記建檔、備案、監測監控、事故應急預案編製、核銷和安全管理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

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13

對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單位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
(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
(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
(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
(四)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單位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根據企業竣工驗收情況開展核查

14

加強對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的監督檢查,確保重大危險源與周邊單位、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目標和敏感場所之間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的企業

工業(化工)園區等重大危險源集中區域與周邊單位、居民區、人員密集場所等重要目標和敏感場所之間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等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15

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第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並依法對危險化學品管道建設項目實施安全條件審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有危險化學品管道的企業

危險化學品管道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16

對非煤礦山建設單位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
(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
(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
(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
(四)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非煤礦山企業

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根據企業竣工驗收情況開展核查

17

對小型露天采石場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小型露天采石場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者實施行政處罰。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小型露天采石場

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18

對尾礦庫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尾礦庫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生產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尾礦庫生產經營單位

尾礦庫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19

對在本行政區域內地質勘探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金屬與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第一款:本規定所稱的地質勘探作業,是指在依法批準的勘查作業區範圍內從事金屬非金屬礦山資源勘探的活動。第五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勘探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坑探工程的有探礦權證的礦山企業

地質勘探作業的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20

對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外包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下列事項:
(一)發包單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安全投入等情況;
(二)承包單位的施工資質、應當依法取得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投入落實、承包單位及其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技術力量配備、相關人員的安全資格和持證等情況;
(三)違法發包、轉包、分項發包等行為。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非煤礦山企業

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21

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檢查,明確每個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體,製定並落實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22

對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單位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
(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
(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
(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
(四)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單位

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根據企業竣工驗收情況開展核查

23

對金屬冶煉建設單位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
(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
(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
(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
(四)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第二十三條第二款: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核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金屬冶煉建設單位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根據企業竣工驗收情況開展核查

24

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第十七條:負責工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加強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檢查,將檢查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理。
負責工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將存在硫化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工貿企業納入重點檢查範圍,突出對監護人員配備和履職情況、作業審批、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裝備配備等事項的檢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有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

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管。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25

對粉塵防爆企業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工貿企業粉塵防爆安全規定》第二十二條:負責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監管的部門應當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加強對企業粉塵防爆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製定並落實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將粉塵作業人數多、爆炸風險較高的企業作為重點檢查對象。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粉塵防爆企業

粉塵防爆安全工作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26

對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食品生產企業

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27

對冶金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

應急部門(縣級以上)

1、《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第四十條:負有冶金有色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明確每個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主體,發現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實施掛牌督辦。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權限內的冶金和有色金屬企業

冶金和有色企業的安全生產情況。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按本單位每年報縣政府審批的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28

對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工作進行檢查

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

1.《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第十八條在臨震應急期,各級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協助本級人民政府對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工作進行檢查。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本行政區域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相關單位

在臨震應急期,對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現場檢查

臨震應急期,根據地震發生情況開展。

29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

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第七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交通、鐵路、水利、電力、地震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抗震設防要求執行情況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的監督檢查。2.《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第三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本條例的規定,需要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技術規範,確保地震安全性評價的質量。第四條 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應急管理局負有相關監管職責的股室和單位

本行政區域內國家、省、市、縣重大建設工程

地震安全性評價。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