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證辦理工作製度
來源:縣殘聯   2022-03-0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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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進一步規範全縣殘疾人證辦理,為有辦理《殘疾人證》需求的殘疾人提供準確、便利、高效快捷的辦證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製定本規定。

一、縣殘聯負責殘疾人證的申辦受理、核發管理等工作。

二、縣殘聯按照省級衛生計生委和殘聯指定的醫院或專業機構作出的殘疾類別和殘疾等級評定結論,核發殘疾人證。要明確責任,嚴把信息錄入和發證審核關,實行“一證三審”,即由信息錄入員、大廳主任、紀監委員3人審核,對發放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分管辦證的副理事長負領導責任。做到層層認定與審定相結合,定責與問責相結合確保專人出證、專人負責。

三、殘疾評定爭議省殘聯和衛生計生委成立殘疾評定專家委員會負責受理

四、辦證資料檔案實行專人負責管理。辦證資料及時整理歸檔,按鄉鎮分級別歸類存放專門的檔案資料室,妥善保存。

五、我縣殘疾人證核發、使用、管理等工作接受省殘聯、市殘聯指導和監督檢查。

六、辦證人員加強紀律意識和服務意識,嚴格執行標準,公開公正做好服務工作,主動接受服務對象和群眾的常態化公開監督。對違規辦證行為,從嚴從快執紀問責追責,堅決做到“零容忍”,嚴違規評審、辦證行為的發生

七、大廳實行領導值班製每天安排一名股級以上幹部輪流在服務大廳值班。值班負責人應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按時到崗到位,如實記錄當天的值班情況,遇重大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應在第一時間作好相應處置,並及時向理事會匯報。如因工作失職給工作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相關值班負責人的責任。

值班負責人按值班安排順序依次輪換,具體安排為:

星期一,李淼林;星期二,胡  斌;星期三,周湘福;星期四,吳銳;星期五,吳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