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4-31002
縣城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因場地容量已飽和,將於2024年11月10日封場停運進行複綠。為緩解縣城區建築垃圾的臨時處置,現將新牆河路事業公司填埋場(新牆河路汙水處理廠往北200米)作為暫儲場地,縣城各建設單位不得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核準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築垃圾,不得超出核準範圍承運建築垃圾。個人業主產生建築垃圾必須進行嚴格分揀後處理進場。如有違規傾倒、偷倒亂倒建築垃圾行為,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