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yyxjytyj/2022-2004371
  • 統一登記號:-
  • 發布機構:縣教育體育局
  • 信息狀態:
  • 生效日期:2022-08-31
  • 信息時效期:2027-08-31
  •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 公開範圍:全部公開
  • 文號:嶽縣發改價〔2022〕186號
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縣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
來源:嶽陽縣教體局   2022-08-3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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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嶽陽縣財政局     文件

嶽陽縣教育體育局


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縣幼兒園收費管理的

    

全縣各幼兒園:

為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管理,促進我縣幼兒教育事業健康發展,維護受教育者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根據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湖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辦

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0〕659號)和嶽陽市發改委、財政局、教體局《關於嶽陽市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有關事項的通知》(嶽發改價費〔2022〕300號)、嶽陽市發改委、財政局、教體局《關於印發<我市普惠性幼兒園認定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嶽教體發〔2020〕5號)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成本測算和座談會征求意見,現將我縣幼兒園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幼兒園收費項目除收取保育保教費(以下簡稱保教費)、住宿費、夥食費和規定的代收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任何其他費用。各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長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讚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二、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省級示範園保教費580元/生.月,市級示範園保教費550元/生.月,縣級示範園保教費450元/生.月,標準園保教費350元/生.月,托兒所保教費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加收不超過30元/生.月,具體標準報縣發改、教體和財政部門許可備案後執行。住宿費由公辦幼兒園向縣教體局提出意見,報縣發改局審批後執行。公辦幼兒園收取的夥食費,由幼兒園按實際成本支出情況製定收費標準後報縣發改局備案同意後執收。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參照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政策執行。自收自支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在同等級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以適當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過30%。新建公辦幼兒園(含設立分園)暫未定級的,由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認定等級及試行收費標準意見,經縣發改、財政部門審核後執行,待定級後按程序確定正式收費標準。

三、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縣中心城區(含辦園標準較高的洞庭、應坑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為750元/生.月,鄉鎮集鎮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為480元/生.月,農村幼兒園保教費最高收費標準為400元/生.月,具體標準報縣發改、教體和財政部門約定備案後執行;夥食費由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實際成本支出情況製定收費標準,報縣發改局備案同意後執收。非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實行市場調節價。

四、保教費、住宿費和夥食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收費。幼兒入園後因故中途轉園、退園或請,要求退費的,保教費和住宿費按月計退,夥食費按周計退。

五、夥食費、代收費應當遵循“家長自願,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在代收費中支出應當由幼兒園支付的任何費用。

六、幼兒園不按規定使用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票據,無健全財務製度,無法提供完備成本資料的,縣發改、縣財政、縣教育行政部門不予核定收費標準。

七、各幼兒園應按照《湖南省教育收費公示製度實施辦法》(湘發改價費〔2019〕97號)的規定,在醒目位置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並主動接受發改、教育、財政、市場監督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幼兒園對貧困家庭子女有減免規定或其他救助辦法的,應在招生簡章或招生信息中明示。

八、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附件:1.嶽陽縣_ 幼兒園收費標準備案表

2.嶽陽縣2022年公立幼兒園名單

3.嶽陽縣2022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名單

 

 

 

 

 

 

 

 

 

2022年8月31日

 

 

 

 

 

 

 

 

抄送:嶽陽縣政府辦、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22年8月3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