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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DR-2019-01003 |
嶽縣政辦發〔2019〕3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
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相關單位:
《嶽陽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21日
嶽陽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試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3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深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24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湘政辦發〔2018〕76號)、《中共嶽陽市委 嶽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嶽發〔2018〕17號)、《嶽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嶽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嶽政辦發〔2019〕12號)精神,結合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改革要求。
1.實現全過程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工程建設項目主要是指我縣範圍內的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
2.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四個階段。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用地規劃許可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方案審查、初步設計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設計審核確認、施工許可證核發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土地、規劃、消防、人防、檔案等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等。其他行政許可、涉及安全的強製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與相關階段並行推進。
3.建立標準化流程。每個審批階段確定一家牽頭部門,其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由發改部門,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施工許可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由住建部門或其他行業管理部門牽頭,實行“一家牽頭、並聯審批、限時辦結”的工作機製。結合實際,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進一步梳理合並審批流程,進一步分類細化不同類型工程的審批流程圖。
(二)工作目標。在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時間內,建成全縣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框架和管理係統,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行政審批和技術審查事項全部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辦理,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100個工作日以內的目標,其中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一般工程類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100個工作日以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房屋建築和非線性市政工程)審批時限壓減至70個工作日以內;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線性市政工程)審批時限壓減至61個工作日以內;社會投資建設項目(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審批時限壓減至54個工作日以內;工業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壓減至49個工作日以內。
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力爭2019年底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四統一”,即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台,統一審批管理體係,統一監管方式。
二、優化審批流程
(一)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發改部門在項目審批核準時,一次性明確工程建設項目相關的施工、服務及貨物招標事項,事項主要包括招標內容類別、監管單位等重要信息。縣自然資源局加強各類空間規劃的協調銜接,推動“多規合一”,加快製定“多規合一”標準規範。推進“標準地”改革,建立健全城市規劃、基礎設施配套和人防、消防、園林綠化、綠色建築、海綿城市建設指標要求等用地建設條件一次性集成告知製度,並將用地建設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實行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意見書聯動辦理。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即時辦理製度,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憑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即時領取;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憑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核準文件即時辦理。
(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建立自然資源部門牽頭、多部門參與的設計方案聯審機製,聯審通過且經依法公示無異議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其他部門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單獨審查。政府投資項目可根據建設單位意見,將設計方案審查與初步設計技術審查實施聯合審查。
(三)施工許可階段。完善初步設計概預算審批和財評製度,建立相應專家庫。全麵推行符合國家、省、市關於“多圖聯審”相關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製度,將住建、人防、市政公用服務等審查係統統一接入嶽陽縣“互聯網+政務服務”網,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由委托的綜合圖審機構統一審查後分專業出具審查報告,各部門依據審查報告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施工許可證核發部門在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同時按照規定一並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注冊,質量安全監督注冊辦理事項中安管人員已實行電子證照的無需進行紙質押證,將《施工許可申請表》和《質量安全監督注冊申請表》所需填報的內容整合為《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報審批申請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並聯審批)》,實現“一張表單”“一套材料”申請,申報材料清單整合為《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含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注冊)申報材料清單》。施工許可證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注冊申報材料不滿足要求的,實行一次性告知補正。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注冊辦理時間納入施工許可證核發辦理時限,不單獨計算。施工許可證核發辦理時限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施工許可證發放的同時將施工許可證、湖南省建築施工開工安全生產條件承諾書複印給相關部門進行現場監督管理。
(四)竣工驗收階段。根據國家、省、市級相關管理辦法,由縣住建局牽頭實行“聯合驗收”。具體驗收程序及要求:
1.建設單位填報竣工驗收階段申請表單的有關信息後向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綜合窗口提交。
2.建設綜合窗口將申請表單和資料派件推送至各有關單位,“一次征詢”該項目竣工驗收階段需要辦理的行政審批或技術審查事項,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提供建設綜合窗口與各有關單位信息網絡互推的技術支持。
3.被征詢單位於1個工作日內明確該階段本單位需要辦理的事項以及申報材料清單,並反饋至建設綜合窗口。
4.建設綜合窗口將征詢信息統一匯總後,“一單告知”建設單位。
5.項目申報單位根據告知書意見將資料準備齊全提交建設綜合窗口。
6.建設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必要時請求各審批部門(或業務單位)予以配合審查,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材料即時退回,並書麵告知不予受理的具體理由。1個工作日後未予退回的,視為該申請事項已受理。(試行期間要求竣工驗收階段申請事項申報材料齊全後由建設綜合窗口向項目申報單位出具正式受理通知書)
7.正式受理後,建設綜合窗口即時將受理的材料按照業務分類,轉交各審批部門(或業務單位)分別辦理。牽頭部門在受理後2個工作日內與申報單位及相關審批部門(或業務單位)確定現場驗收的踏勘時間和地點。牽頭部門負責落實現場參驗人員的簽到工作,並組織驗收會議。(係統正式運行後按《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法》執行)
8.各審批部門(或業務單位)收到建設綜合窗口轉交材料後,嚴格按照全省統一的“竣工驗收階段辦事指南”(試行)並聯開展竣工驗收階段工作,並在規定時限7個工作日內辦結。
三、精簡審批環節
(一)減少審批事項。嚴格執行湖南省審批事項清單,各單位不得擅自增加任何審批事項。各單位應根據改革要求,最大限度地精簡審批事項,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權力清單和告知承諾製審批事項清單。簡化社會投資的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對於帶方案出讓土地的項目,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審核,將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合並為一個階段。取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和施工、監理合同備案,取消必須通過招投標方式選定招標代理機構的要求,強化事後監管。取消申請施工許可證時需提交的資金到位證明、無拖欠工程款承諾書。社會投資建設項目,除依法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外,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招標上限值審核通過後,即可組織施工和監理招標。
(二)合並審批環節。深化多圖聯審,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並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單獨進行技術審查。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一並辦理。將燃氣工程、道路工程、環境衛生設施、給排水、綠化、汙水設施專項竣工驗收備案與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一並辦理。
(三)調整審批時序。製定並實施區域評估試點實施細則,明確試點區域評估的主體、內容、方式以及配套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無需單獨評估評審。調整有關評價評估事項審批或備案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其他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工程開工前完成即可。可以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手續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其報裝手續提前至開工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四)推行告知承諾。製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製管理辦法,依法依規明確告知承諾製的具體定義、實施範圍、工作方式及各方職責。實行告知承諾製的事項,申請人按照審批部門告知的具體要求作出書麵承諾並提交資料的,審批部門可以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相應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製。
四、完善審批體係
(一)建立“一張藍圖”。加快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統籌各類規劃。以“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統籌協調各部門提出項目建設條件,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要求,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和考核評估。
(二)建立“一個係統”。全麵應用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我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通過係統辦理,對我縣自建的相關信息係統進行梳理並做好與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的對接工作。依托嶽陽縣政務雲平台,對接嶽陽縣“互聯網+政務服務”網以及各部門現有業務係統等信息化成果,實現建設項目審批單點登錄、統一受理、實時辦理、跟蹤督辦、信息共享。根據工程建設項目類型,為業務受理窗口、中介機構、主管部門開展項目全流程審批工作定製審批流程,實現工程建設領域各部門的業務協同,同步強化工程建設項目的事中事後監管和信用體係,最終實現審批管理體係“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三)建立“一個窗口”。推動“實體一窗”。整合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和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單位分散設立的實體服務窗口,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製定綜合服務窗口運行規則,整合業務谘詢、投訴處理、費用繳納、效能監管,全麵提升服務效率。按照“單點登錄、全網通辦”的要求,將全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建設為“虛擬一窗”,實現“審批要件一窗受理、審批資料網上流轉、審批進程一窗查詢、相關收費一窗繳納、審批辦件一窗下載”。
(四)建立“一張表單”。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各審批階段統一的“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應建立對申請表單和申報材料清單的填報服務機製,主動告知申請人填報要求,不同審批階段的審批部門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係統共享申報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複提交。
(五)建立“一套機製”。全麵落實各審批階段“一次征詢”“一單告知”工作機製。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將申請表單推送項目有關部門“一次征詢”該階段需要辦理的事項及辦理部門,匯總後“一單告知”申請人。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製度,以及牽頭部門負責製、協調機製、督查機製、“多規合一”協同規則、事中事後監管製度等。
五、強化監督管理
(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係。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於實行告知承諾製的審批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對承諾人履行承諾的情況進行檢查,承諾人未履行承諾的,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追究其相應責任。
(二)加強信用體係建設。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台,做好與縣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對接工作,建立紅黑名單製度,將恪守誠信、信用記錄優良者列入紅名單,將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者列入黑名單,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製。
(三)規範市政公用服務和中介服務行為。依托省市政公用服務和中介服務網上平台,實行單位入駐備案、信息公示等製度,強化服務行為的全過程監管。全麵清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建立全縣統一的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對未納入清單的事項,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機構開展服務。
六、統籌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及時協調改革中的重要問題,確保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二)強化監督考核。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考核評價機製,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作為“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考核內容,列入全縣綜合績效考評範疇。對工作推進不力、影響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製,鼓勵創新、允許試錯,寬容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工作失誤。
(三)完善配套措施。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任務,及時出台配套政策和製度文件,按時完成由本部門負責的有關工作。建立起上下聯動的溝通反饋機製、改革公開製度和宣傳培訓等機製。實施改革舉措過程中,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政策文件的,由實施部門提出意見按程序報請具有相應權限的機關決定。
附件:嶽陽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任務分解表
附件
嶽陽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工作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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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工作任務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及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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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優化審批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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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實現審批、技術審查、中介、縣政公用服務等全過程覆蓋,建立標準化流程 |
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等相關部門(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
持續推動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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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改部門在項目審批核準時,一次性明確工程建設項目相關的施工、服務及貨物招標事項,事項主要包括招標內容類別、監管單位等重要信息 |
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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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進“標準地”改革 |
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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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實行選址意見書和用地預審意見書聯動辦理 |
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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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實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即時辦理製度,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憑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即時領取;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權的,憑工程建設項目批準、核準文件即時辦理 |
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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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府投資項目可根據建設單位意見,將設計方案審查與初步設計技術審查實施聯合審查 |
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人防辦)、縣城管局、縣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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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全麵推行符合國家和省關於“多圖聯審”相關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製度,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由委托的綜合圖審查機構統一審查後分專業出具審查報告,各部門依據審查報告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
縣住建局(縣人防辦)、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局)、縣財政局、縣城管局等相關部門 |
持續推動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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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快製定縣級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改革實施細則,建立“聯合驗收”工作機製,對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工程建設項目,實行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對於驗收涉及的測繪工作,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 |
縣住建局(縣人防辦)、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縣城管局、縣交警大隊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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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完善初步設計概預算審批和財評製度,建立相應專家庫 |
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審計局、縣住建局、縣城建投等相關部門單位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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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筒審批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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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嚴格執行湖南省審批事項清單,各級各部門不得擅自增加任何審批事項 |
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局)、縣司法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 |
持續推動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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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取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備案,取消必須通過招投標方式選定招標代理機構的要求,強化事後監管。取消申請施工許可證時需提交的資金到位證明、無拖欠工程款承諾書。社會投資建設項目,除依法必須招標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項目外, 由建設單位自主決定發包方式 |
縣發改局、縣住建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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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招標上限值審核通過後即可組織施工和監理招標 |
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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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深化多圖聯審,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並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相關部門不再單獨進行技術審查 |
縣住建局(縣人防辦)、縣城管局、縣人防辦等相關部門 |
持續推動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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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一並辦理 |
縣住建局(縣人防辦)、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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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將燃氣工程、道路工程、環境衛生設施、給排水、綠化、汙水設施專項竣工驗收備案,與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一並辦理 |
縣住建局、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局) 縣城管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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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製定並實施區域評估實施細則,明確實施區域評估的主體、內容、方式以及配套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無需單獨評估評審.調整有關評價評估事項審批或備案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不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條件,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其他評價評估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工程開工前完成即可 |
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縣水利局、縣工信局、縣文旅廣電局、縣氣象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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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供水、供電、燃氣、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其報裝手續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
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工信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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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製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告知承諾製管理辦法,依法依規明確告知承諾製的具體定義、實施範圍、工作方式及各方職責 |
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局)、縣司法局、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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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審批體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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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快建立“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統籌各類規劃,以“多規合一”的“一張藍圖”為基礎,統籌協調各部門提出項目建設條件, 建設單位落實建設條件要求,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和考核評估 |
縣自然資源局、縣發改局、市生態環境局嶽陽縣分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城管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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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全麵應用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通過係統辦理,對本地區自建的相關信息係統進行梳理並做好與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的對接工作。依托嶽陽縣政務雲平台,對接嶽陽縣“互聯網+政務服務”網以及各部門現有業務係統等信息化成果 |
縣發改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完成框架建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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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製定綜合服務窗口運行規則 |
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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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各審批階段全省統一的“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報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 |
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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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全麵落實各審批階段“一次征詢”、“一單告知”工作機製。各審批階段牽頭部門依托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係統將申請表單推送項目屬地有關部門,“一次征詢”該階段需要辦理的事項及辦理部門,匯總後“一單告知”申請人 |
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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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配套製度,以及牽頭部門負責製、協調機製、督查機製、“多規合一”協同規則、事中事後監管製度等,並根據改革實踐不斷修改完善 |
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政府辦(縣行政審批局)、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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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強化監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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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
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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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紅黑名單製度,將恪守誠信、信用記錄優良者列入紅名單,將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者列入黑名單,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懲戒機製 |
縣住建局、縣司法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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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依托省市政公用服務和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台,實行單位入駐備案、信息公示等製度,強化服務行為的全過程監管 |
縣政務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發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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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統籌組織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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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 |
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
持續推動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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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領導小組,及時協調改革中的重要問題,確保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
縣工程建設項目審批製度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
在國務院、省政府規定時間內,有關部門出台文件或調整有關政策,落實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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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對於工作推進不力、影響改革進程,特別是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製, 鼓勵創新、允許試錯,寬容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工作失誤 |
縣政府督查室等相關部門 |
持續推動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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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