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嶽陽縣城區休閑娛樂活動的噪聲進一步規範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見)
來源: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07-1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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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嶽陽縣城區噪聲汙染治理,進一步改善城區聲環境質量,營造安靜和諧的生活環境,保護城區居民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局決定對城區露天廣場舞、卡拉OK以及室內商業娛樂場所等產生的社會生活環境噪聲問題進行規範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城區戶外娛樂活動管理

  (一)噪聲分貝管理。

  群眾在縣城區範圍內居民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城區範圍露天跳廣場舞、樂器彈奏、卡拉OK演唱等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嶽縣政辦發〔2020〕14號關於印發《嶽陽縣縣城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等相關規定、按照指定時間開展娛樂健身活動,活動聲音分貝不得超過相關規定分貝,以免產生噪聲擾民。晝間(7時至22時)音量不超過55分貝、夜間(22時至次日7時)不超過45分貝。

  (二)娛樂活動區域分類劃分

  廣場舞:在城區組織或開展廣場舞活動,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汙染。如在公園廣場組織或開展廣場舞等活動,應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

  戶外卡拉OK:指定地點為勞動公園。

  樂器彈奏:指定地點為富榮西路(虎形山橋下)。

  二、城區室內娛樂活動管理

  室內娛樂活動、KTV等娛樂場所應該遵守噪音管控標準。晝間(6時至22時)音量不超過55分貝、夜間(22時至次日6時)不超過45分貝。

  三、城區娛樂活動時間規定

  白天: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夜間:18:30—21:00

  如遇高考、中考等重大事項,所有娛樂活動一律不得進行。

  廣大市民要自覺維護良好的城市生活環境,爭做文明守約的表率,主動勸導、製止和舉報不文明行為,攜手共建美好家園。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敬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