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版湖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公告》(2024年第4號)及嶽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版嶽陽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公告》(2024年第2號),結合我縣收費政策的調整情況,製定了《2025版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現予以公布。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發布的《2023年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同時廢止。目錄清單將根據經營服務性收費改革進程實施動態調整。
附件:2025版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嶽陽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2025版嶽陽縣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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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一級項目 |
二級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文件 (文號) |
定價部門 |
行業主管 部門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審批前置 |
是否涉進出口環節 |
定價方法 (方式)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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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務收費 |
一、車輛通行費 |
(一)經營性公路(含橋梁和隧道)通行費 |
基準收費標準:造價在6000萬元/公裏以下的四車道高速公路按車型收費為0.4元/車·公裏,計重收費為0.08元/噸·公裏;造價在6000萬元/公裏以上的四車道高速公路按車型收費為0.5元/車·公裏,計重收費為0.09元/噸·公裏;六車道高速公路按車型收費為0.5元/車·公裏,計重收費為0.10元/噸·公裏。貨車改按車型收費:非差異化收費路段每車公裏,1類0.4~0.5元,2類0.7~0.9元,3類1.14~1.48元,4類1.44~1.87元,5類1.59~1.92元,6類1.73~2.16元;差異化收費路段每車公裏,1類0.32~0.45元,2類0.71~0.81元,3類1.21~1.44元,4類1.36~1.89元,5類1.45~1.96元,6類2.08~2.34元。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湘政辦函〔2013〕150號、湘政辦函〔2021〕4號 |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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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渡口通行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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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
(一)公共文化、交通、體育、醫療、教育等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庫、泊位),具有壟斷經營特征停車場(庫、泊位)收費 |
機場實行計時收費的1小時內最高收費標準8元,1小時後每增加1小時按低於5元的標準收取。實行計次收費的每次不得超過10元。進入機場停車場停放的車輛每天每車最高不超過50元。 |
湘發改價費規〔2020〕801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
省發展改革委,部分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公安交警部門、民用航空部門、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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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務收費 |
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
(二)政府投資建設(設立)的停車場(庫、泊位)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縣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0〕801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嶽縣發改〔2024〕 35號 |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公安交警、住建、城管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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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 |
(一)拖車費 |
按照不同型車基價每次280元~580元。每增加一公裏加收標準15元~27元。放空費按被拖相應車型基價的50%收取。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2024〕984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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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吊車費 |
按照不同車型每車次1000元~2500元;按照不同貨物重量每車次1000元~2800元。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2024〕984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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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汽車客運站服務收費 |
(一)車輛站務基本服務收費 |
客運站客運代理收費按客運運費的比例及客運站等級,一甲10%,二甲8%,三甲6%。一乙9.5%,二乙7.5%,三乙5.5%。一丙9%,二丙7%,三丙、四級站及以下(含便捷車站)5%。客車發班費:按票價不超過6%;車輛安全服務費:每輛每次5~10元;停車費:每次5~20元。 |
湘發改價費規〔2021〕107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
省發展改革委,部分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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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客基本服務收費 |
旅客站務費:每人每次1~2元。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1〕107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
省發展改革委,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交通運輸部門 |
否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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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船舶過閘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3〕683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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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服務收費 |
六、居民燃氣工程安裝費 |
嶽陽縣中心城區每戶1800元 |
湘發改價調規〔2021〕329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嶽發改價調〔2021〕439號 |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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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汙水處理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 |
(一)居民汙水處理費 |
設市城市不低於0.95元/噸。縣、鄉鎮不低於0.85元/噸。嶽陽縣中心城區居民鄉鎮汙水處理費0.85元/噸。。 |
湘財綜〔2015〕19號、湘發改價服〔2015〕347號、湘發改價費〔2020〕29號、湘發改價費〔2020〕517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否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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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汙水處理費 |
設市城市不低於1.4元/噸。縣、鄉鎮不低於1.2元/噸。 嶽陽縣中心城區非居民鄉鎮汙水處理費1.2元/噸。 |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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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縣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2〕945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嶽縣政辦發【2022】22號 |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否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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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縣相關文件。 |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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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線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 |
主機基本收視費:長沙、株洲、湘潭城區24.5元/月,其他市縣區24元/月。 |
湘發改價費〔2024〕657號 |
省發展改革委 |
廣播電視部門 |
否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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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務收費 |
十、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服務費 |
招標、掛牌、拍賣出讓轉讓地(礦)產交易服務,按成交額分段差額累計:每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1.1%~0.03%;每宗礦業權1.82%~0.03%。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裝飾裝修以及與項目有關的設備和材料采購,建設工程項目勘察、設計、監理、代建管理和其他服務等交易服務,按中標額:每宗1000元~50000元;產權交易服務,按照中標額:每宗2000元~100000元。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4〕292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
省發展改革委 |
發展改革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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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公證服務收費 |
(一)證明文件文書類公證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0〕818號、湘發改價費規〔2021〕799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行政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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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證明法律事實類公證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行政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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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司法鑒定服務收費 |
(一)法醫類司法鑒定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1〕798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行政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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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證類司法鑒定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行政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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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行政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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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縣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2〕271號、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嶽縣發改〔2023〕 146號 |
授權市、縣人民政府製定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否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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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服務收費 |
十四、危險廢物處置費 |
(一)醫療廢物處置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市相關文件。 |
湘發改價費規〔2024〕43號、 湘發改價調規〔2023〕125號、 嶽發改價服〔2024〕85號 |
授權市人民政府製定 |
生態環境部門 |
否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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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危險廢物處置費 |
高溫焚燒處置每公斤2.8元;固化安全填埋每公斤1.6元;物化處理填埋每公斤2.7元。 |
湘發改價費規〔2023〕790號、湘發改價費規〔2024〕43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
生態環境部門 |
是 |
否 |
否 |
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 |
注:上述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更新時間截止到2024年底。